一种副乳切除手术中的专用拉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19842阅读:576来源:国知局
一种副乳切除手术中的专用拉钩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拉钩,具体是一种副乳切除手术中的专用拉钩。



背景技术:

目前临床上进行副乳切除手术的时候,普遍使用小拉钩,但是普通小拉钩并不完全符合副乳切除的解剖特点;由于乳腺周围脂肪组织,普通的方头小拉钩一般在使用的过程中容易打滑,给手术暴露带来困难;故而发明一种针对副乳切除手术特殊设计的拉钩是乳腺外科医师的愿望。

为此中国专利(授权公告:CN204562245U)公开了一种副乳切除手术中的专用拉钩,虽说该拉钩也能在副乳切除手术时使用,但是该拉钩想要将副乳组织钩住需要较大的手术开口,而女性对身体美观是比较重视的,因而创口较大则完全无法让女性接受该拉钩,此外该拉钩定位板外端面上设置锯齿钩虽然能辅助拉钩更加稳固,但是该锯齿钩钩在皮下组织上,会使得皮下组织受损。为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出了一种副乳切除手术中的专用拉钩,以解决上述背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副乳切除手术中的专用拉钩,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副乳切除手术中的专用拉钩,包括手持柄,所述手持柄右侧中部垂直固定连接有水平连接杆,水平连接杆为空心结构,所述水平连接杆右端前后对称转动连接有纵向转轴,所述纵向转轴下方水平固定连接有拉钩,拉钩位于纵向转轴左侧,纵向转轴上端均固定连接有转动拉杆,所述转动拉杆位于水平连接杆内部,转动拉杆右侧固定连接有弹簧,所述弹簧右端固定于水平连接杆内部右端,转动拉杆左侧固定连接有拉绳,所述拉绳左端固定连接有平移杆,水平连接杆前后两侧中部开设有滑槽,所述平移杆位于滑槽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手持柄外侧固定连接有防滑齿。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拉钩下侧固定连接有若干卡齿。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水平连接杆长度为10-15cm。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平移杆为弧形杆。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制造方便,在通过切口将副乳内组织切除时,较小的开口即可将拉钩放进组织内部,因而切口更加美观,放入之后可将拉钩展开,因而拉钩拉住组织更加稳定,不会出现打滑脱钩的现象。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副乳切除手术中的专用拉钩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副乳切除手术中的专用拉钩中A-A处剖视图;

图3为一种副乳切除手术中的专用拉钩中B-B处剖视图。

图中:1-手持柄、2-水平连接杆、3-纵向转轴、4-拉钩、5-卡齿、6-转动拉杆、7-弹簧、8-拉绳、9-平移杆、10-滑槽、11-防滑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请参阅图1-3,一种副乳切除手术中的专用拉钩,包括手持柄1,所述手持柄1右侧中部垂直固定连接有水平连接杆2,水平连接杆2为空心结构,所述水平连接杆2右端前后对称转动连接有纵向转轴3,所述纵向转轴3下方水平固定连接有拉钩4,拉钩4位于纵向转轴3左侧,纵向转轴3上端均固定连接有转动拉杆6,转动拉杆6转动时即带动纵向转轴3转动,所述转动拉杆6位于水平连接杆2内部,转动拉杆6右侧固定连接有弹簧7,当松开平移杆9时,纵向转轴3则会在弹簧7弹簧力的作用下复位,所述弹簧7右端固定于水平连接杆2内部右端,转动拉杆6左侧固定连接有拉绳8,所述拉绳8左端固定连接有平移杆9,水平连接杆2前后两侧中部开设有滑槽10,所述平移杆9位于滑槽10内;

手术时在副乳外侧开一个小口,然后将装置下侧的拉钩4通过小口放进副乳组织内,之后向左拉动平移杆9,平移杆带动拉绳8向左运动,拉绳8带动转动拉杆6转动,进而带动拉钩4向外侧展开,拉钩4展开即可更加稳固的将组织固定住,避免打滑与脱钩。

所述手持柄1外侧固定连接有防滑齿11,防滑齿11能防止手术人员手部打滑。

所述拉钩4下侧固定连接有若干卡齿5,拉钩4下侧的卡齿5能卡在皮下无用副乳组织上避免打滑。

所述水平连接杆2长度为10-15cm。

所述平移杆9为弧形杆。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在副乳外侧开一个小口,然后将装置下侧的拉钩4通过小口放进副乳组织内,之后向左拉动平移杆9,平移杆9带动拉绳8向左运动,拉绳8带动转动拉杆6转动,进而带动拉钩4向外侧展开,拉钩4展开即可更加稳固的将组织固定住,避免打滑与脱钩,防滑齿11能防止手术人员手部打滑,拉钩4下侧的卡齿5能卡在皮下无用副乳组织上避免打滑。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