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糖尿病人足部护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111046发布日期:2019-03-15 19:47阅读:189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糖尿病人足部护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学护理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多功能糖尿病人足部护理装置。



背景技术:

糖尿病足是糖尿病综合因素引起的足部疼痛、皮肤深溃疡、肢端坏疽等病变总称,是糖尿病慢性并发症之一,足部溃疡是糖尿病足的一种表现,由于糖尿病患者还容易出现周围神经的病变,足部的保护性感觉减退或丧失,一旦有了炎症、外伤等,患者往往不能及时感知,导致病变扩大并造成严重后果。

现有医疗设备中除了用药液泡脚外,也有足部护理装置,但没有专门针对患者的足部护理装置既能满足泡脚的需求又能在平时保护足部,不利于病人的康复,糖尿病患者容易出现足部并发症,需要经常用药液护理,因此急需一种可以解决上述问题的足部护理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既能满足泡脚的需求又能在平时保护足部的多功能糖尿病人足部护理装置,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种多功能糖尿病人足部护理装置,包括装置主体、装置主体内的凹槽,其中的装置主体为可拆卸的盆体,装置主体上铰接连接有支架,所述支架上有弧形底座,所述弧形底座内有贯通的通孔,所述通孔内有药物,所述弧形底座表面有保护垫层,所述保护垫层上方有按摩凸起。

本实用新型的装置主体底部的凹槽上有球形凸起,所述球形凸起表面有圆柱形按摩块,所述装置主体底部有污物盛放区,所述污物放置区上有带细孔的盖体,所述装置主体侧面有进水口及出水口。

本实用新型通过可拆卸的盆体的设置,在使用时可根据需要,加上盆体或将盆体拆下单独使用,盆体通过凹槽及球形凸起、圆柱形按摩块设置利于使用者按摩脚部,通过污物盛放区的设置可以在洗脚的同时按摩脚部,上方的支架可以转动放到腿部后侧,按摩腿部,不泡脚时可以选择将盆体拆下直接用支架及支架上的结构脚部紧张,通孔及药物还有保护垫层的设计能够在保持脚部空气流动的同时进行药物治疗,盆内放置热的药水,通过通孔进入脚内利于对脚的治疗与保护,污物放置区内可以盛放污物,污水从出水口排出后污物进入污物放置区,避免总是清洗整个装置。

优选的,上述支架为伸缩杆,方便随需要对装置的高度进行调节。

优选的,上述弧形底座上活动连接有保暖层,所述保暖层表面有绒布,利于足部的保暖。

优选的,上述装置主体外部连接有电源,所述安装层内有加热丝,所述电源与加热丝连接,方便对盆内的液体进行加热,方便使用。

优选的,上述弧形底座后端连接有保护带,所述保护带为内有海绵层,保护足部的根部。

优选的,上述盆体底部有防震层,所述防震层底部有防滑层,利于盆体的放置,减少盆体的震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可拆卸的盆体的设置,方便拆卸使用,凹槽及球形凸起、圆柱形按摩块设置利于使用者按摩脚部,污物盛放区的设置可以在洗脚的同时按摩脚部,支架可以转动放到腿部后侧,按摩腿部,通孔及药物还有保护垫层的设计能够在保持脚部空气流动的同时进行药物治疗,盆内放置热的药水,通过通孔进入脚内利于对脚的治疗与保护。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1的整体结构图;图2为实施例1的弧形底座图;图3为实施例1的保护垫层图;图4为实施例1的保护带图;图5为实施例1的凹槽内结构图;

其中,1-装置主体,101-进水口,102-出水口,2-凹槽,201-球形凸起,2011-圆柱形按摩块,3-支架,4-弧形底座,5-通孔,6-保护垫层,601-按摩凸起,7-保护带,701-海绵层,8-污物盛放区,801-盖体,9-电源,10-加热丝,11-防震层,12-防滑层,13-保暖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本实用新型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提供如下实施方案,如图所示一种多功能糖尿病人足部护理装置,包括装置主体1、装置主体1内的凹槽2,其中的装置主体1为可拆卸的盆体,装置主体1上铰接连接有支架3,支架3上有弧形底座4,弧形底座4内有贯通的通孔5,通孔内有药物,弧形底座4表面有保护垫层6,保护垫层6上方有按摩凸起601,弧形底座4后端连接有保护带7,保护带7为内有海绵层701。

本实用新型的凹槽2上有球形凸起201,球形凸起201表面有圆柱形按摩块2011,装置主体1底部有污物盛放区8,污物放置区上有带细孔的盖体801,装置主体1侧面有进水口101及出水口102,支架3为伸缩杆,弧形底座4上活动连接有保暖层13,保暖层13表面有绒布,装置主体1外部连接有电源9,装置主体1内有加热丝10,电源9与加热丝10连接,装置主体1底部有防震层11,防震层底部有防滑层12。

本实用新型中未经描述的技术特征可以通过现有技术实现,在此不再赘述,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并不仅限于上述具体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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