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泪道给药器具,包括外固定部、导管部、药囊部及辅助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固定部、导管部、药囊部及辅助部依次设置构成一个整体;所述导管部为圆柱状;所述药囊部呈两头狭窄,中间膨出的构造;所述辅助部为圆柱状,远离药囊部的一端为圆锥状或半球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泪道给药器具,所述外固定部为环状、球状、半球状或圆盘状,所述外固定部纵截面直径为1-1.2mm。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泪道给药器具,所述药囊部为壳体结构,表面分布若干穿透药囊部的释放孔和/或释放槽。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泪道给药器具,所述药囊部为实心结构,药囊部具有若干释放释放孔和/或释放槽。
5.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泪道给药器具,所述释放槽垂直或平行于导管部。
6.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泪道给药器具,所述释放槽从导管部延伸到辅助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泪道给药器具,所述释放槽为螺旋状或S状。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泪道给药器具,所述泪道给药器具的长度为30-40mm。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泪道给药器具,所述导管部长度为10-12mm,直径为0.3-0.5mm。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泪道给药器具,所述药囊部的长度为10-15mm,所述膨出部分的最大外径不超过1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