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牙齿美白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牙齿美白牙托。
背景技术:
给牙齿美白是现在人们非常重视的事情,现在一般使用牙齿冷光美白仪,将牙齿冷光美白仪上的牙托塞入口内,进行冷光美白,可是现有的牙托只单单有一种冷光美白的方法,对牙齿美白的效率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牙齿美白牙托,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牙齿美白牙托,包括牙托主体,所述牙托主体的上下端外侧表面设有牙槽,所述牙托主体的前端外侧表面固定连接有方壳,所述方壳的上端内侧表面设有连接管口,所述方壳的内侧表面设有空腔,所述连接管口的内侧表面通过螺纹连接有圆块,所述圆块的内侧表面设有梯形圆孔,所述圆块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软质筒;
所述牙托主体的前上端内侧表面通过滑槽滑动连接有弹簧和挤压块,所述牙托主体的前上端内侧表面设有折角孔道。
优选的,所述折角孔道与空腔互通。
优选的,所述牙托主体的内侧表面设有弯曲孔道和孔槽,孔槽与牙槽互通。
优选的,所述牙托主体的牙槽处内侧表面设有通孔。
优选的,所述牙托主体的外侧表面设有连接导线。
优选的,所述挤压块为橡胶材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牙齿美白牙托,通过将牙托塞入口内,牙齿咬进牙槽内,这时带动挤压块向内滑动,这时软质套筒内的牙齿美白剂可通过弯曲孔道流进牙槽内,可对牙齿进行浸泡,增加牙齿美白的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牙托主体局部结构俯视剖面图。
图中:1牙托主体、2牙槽、3方壳、4连接管口、5空腔、6圆块、7梯形圆孔、8软质筒、9滑槽、10弹簧、11挤压块、12折角孔道、13弯曲孔道、14孔槽、15通孔、16连接导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牙齿美白牙托,包括牙托主体1,牙托主体1的上下端外侧表面设有牙槽2,牙托主体1的前端外侧表面固定连接有方壳3,方壳3的上端内侧表面设有连接管口4,方壳3的内侧表面设有空腔5,连接管口4的内侧表面通过螺纹连接有圆块6,圆块6的内侧表面设有梯形圆孔7,圆块6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软质筒8,在软质筒8内装有牙齿美白剂;
牙托主体1的前上端内侧表面通过滑槽9滑动连接有弹簧10和挤压块11,牙托主体1的前上端内侧表面设有折角孔道12,
折角孔道12与空腔5互通,
牙托主体1的内侧表面设有弯曲孔道13和孔槽14,孔槽14与牙槽2互通。
牙托主体1的牙槽2处内侧表面设有通孔15,
牙托主体1的外侧表面设有连接导线16,
挤压块11为橡胶材质,这是为了在使用时,通过将牙托主体1放入口内,这时牙齿咬进牙槽2内,牙齿挤压在挤压块11上,带动挤压块11在滑槽9内,向内滑动,挤压块11为橡胶材质是为了不会损伤牙齿,这时软质筒8内的牙齿美白剂通过梯形圆孔7流进方壳3内的空腔5中,流进折角孔道12内,流到滑槽9后流进上端牙槽2内,通过流进弯曲孔道13内,通过孔槽14流进上端牙槽2内,这时可通过牙齿美白剂对牙齿进行浸泡,通过通孔15可将牙齿美白剂导入下端的牙槽2内,对下排牙齿进行浸泡美白,使用时可挤压软质筒8,可增加牙齿美白剂流动压力,更快的流进牙槽2内,通过牙托主体1自身的冷光进行美白,又可通过牙齿美白剂浸泡,进行牙齿美白,增加了牙齿美白的效率,使用方便。
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在使用时,通过将牙托主体1放入口内,这时牙齿咬进牙槽2内,牙齿挤压在挤压块11上,带动挤压块11在滑槽9内,向内滑动,挤压块11为橡胶材质是为了不会损伤牙齿,这时软质筒8内的牙齿美白剂通过梯形圆孔7流进方壳3内的空腔5中,流进折角孔道12内,流到滑槽9后流进上端牙槽2内,通过流进弯曲孔道13内,通过孔槽14流进上端牙槽2内,这时可通过牙齿美白剂对牙齿进行浸泡,通过通孔15可将牙齿美白剂导入下端的牙槽2内,对下排牙齿进行浸泡美白,使用时可挤压软质筒8,可增加牙齿美白剂流动压力,更快的流进牙槽2内,通过牙托主体1自身的冷光进行美白,又可通过牙齿美白剂浸泡,进行牙齿美白,增加了牙齿美白的效率,使用方便。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