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缝合钉承托块,适用于钉仓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承托本体,以及在所述承托本体朝向缝合钉的端面凹设的适于抵接缝合钉的钉冠的承托槽;
所述承托槽的轴向长度等于或者大于钉冠的长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缝合钉承托块,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承托槽的轴心两侧设有凸起于该承托槽边沿的侧挡块,所述侧挡块适于从钉冠外侧壁进行止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缝合钉承托块,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挡块位于承托槽的轴线方向的中部或者轴线方向的两个端部。
4.一种钉仓组件,适用于腔内切割吻合器,其特征在于,包括:钉仓架、安装在钉仓架上的钉仓、在所述钉仓的中轴上设有的滑刀槽,以及在所述钉仓上且位于滑刀槽的两侧部分上设有的多个出钉孔;
在所述出钉孔内设有缝合钉以及适于承托缝合钉的缝合钉承托单元;所述缝合钉承托单元通过推块结构来实现推动缝合钉沿着出钉孔移动;
所述缝合钉承托单元包括二连体承托块和单体承托块;所述二连体承托块包括两块相连的单承托体;两个所述单承托体以及单体承托块适于分别承托一个缝合钉;所述单承托体和单体承托块均采用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缝合钉承托块;
所述推块结构包括基体、在所述基体上一体设有的适于抵推所述二连体承托块的第一顶推片以及适于抵推所述单体承托块的第二顶推片。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钉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二连体承托块包括的两块单承托体中远离单体承托块的单承托体与所述单体承托块平行且齐平,且两块单承托体与单体承托块共同形成错落结构;以及
两块所述单承托体通过连接块实现一体相连;所述连接块位于两块所述单承托体中邻靠单体承托块的单承托体的旁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钉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顶推片适于依次抵接二连体承托块包括的两块所述单承托体中远离单体承托块的单承托体和连接块;
所述第一顶推片适于与两块所述单承托体中远离单体承托块的单承托体和连接块抵接的端面包括相连的第一大倾斜面和第一小倾斜面;在所述第一顶推片抵推二连体承托块时,所述第一大倾斜面相比第一小倾斜面适于先接触二连体承托块;所述第一大倾斜面相对于基体的倾斜角度大于第一小倾斜面相对于基体的倾斜角度;以及
两块单承托体中远离单体承托块的单承托体背离缝合钉的端面包括相连的由连接块向该单承托体延伸设有的第一倾斜配合面和第一平端面;在所述第一顶推片抵推二连体承托块时,所述第一倾斜配合面相比第一平端面适于先接触第一顶推片;
所述第一倾斜配合面适于与第一大倾斜面契合。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钉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顶推片适于与单体承托块抵接的端面包括相连的第二大倾斜面和第二小倾斜面;在所述第二顶推片抵推单体承托块时,所述第二大倾斜面相比第二小倾斜面适于先接触单体承托块;所述第二大倾斜面相对于基体的倾斜角度大于第二小倾斜面相对于基体的倾斜角度;以及
单体承托块背离缝合钉的端面包括相连的第二倾斜配合面和第二平端面;在所述第二顶推片抵推单体承托块时,所述第二倾斜配合面相比第二平端面适于先接触第二顶推片;
所述第二倾斜配合面适于与第二大倾斜面契合。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钉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顶推片和第二顶推片分别相对于基体向缝合钉承托单元所在侧伸出;以及
所述第一顶推片相对于基体伸出的长度大于第二钉推片相对于基体伸出的长度。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钉仓组件,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钉仓的长度方向的两个外侧面近抵顶座一侧的上端边沿分别设有至少一条卡槽,所述卡槽的槽口背离抵顶座所在侧;以及
在所述钉仓架相向存在的两个内侧壁上分别设有适于与所述钉仓的两个外侧面上的至少一条所述卡槽对应卡接固定的至少一条凸块。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钉仓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钉仓的长度方向的两个外侧面近抵顶座一侧的上端边沿分别设有适于与钉仓架朝向抵顶座的两个上侧边沿抵接的条状凸台;以及
在所述条状凸台背离抵顶座的一侧凹设有一条所述卡槽;或
在所述条状凸台背离抵顶座的一侧间隔地凹设有两条或两条以上的所述卡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