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奶瓶牙胶防护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344302发布日期:2020-07-04 01:17阅读:160来源:国知局
一种奶瓶牙胶防护套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婴幼儿用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奶瓶牙胶防护套。



背景技术:

日常生活中,大多数奶瓶是以塑料或玻璃制成,且瓶身光滑,婴幼儿年龄小抓取能力低,很容易造成滑落摔碎等状况,影响奶瓶使用寿命,所以需要增加保护套来加强保护。对于婴幼儿来说吸吮啃咬是他们的天性,他们容易随时啃咬一切可以抓到的物品。市面上常见的奶瓶防护套大多采用硬胶制造,表面光滑,奶瓶套两侧设有婴儿抓取的把手,当婴幼儿抓取啃咬奶瓶套时,由于奶瓶套没有设置用于婴儿磨牙的固定位置,婴儿很容易会因啃咬不当对幼嫩的牙龈造成伤害。且婴幼儿识别能力较弱,对奶瓶套的把手抓取和稳固性较差,容易造成奶瓶套滑落以及易碰伤婴幼儿的小手、面部,给婴幼儿造成伤害,安全性较低。针对上述问题,亟待研发出一种奶瓶防护套,在保护奶瓶不易摔坏的同时,还可满足婴幼儿磨牙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奶瓶牙胶防护套,能够有保护奶瓶防摔的作用,同时便于婴儿抓取,还为婴儿提供了磨牙的功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奶瓶牙胶防护套,包括:保护套体,磨牙装置;

所述保护套体为中空的类球形装置;所述保护套体设有开口;其中,所述保护套体的上端设有用于放置奶瓶、奶嘴进入的第一开口;所述保护套体的底部设有第二开口;所述保护套体的侧面由多个弧形手抓杆组成,所述弧形手抓杆用于防止人手直接接触奶瓶瓶身;所述保护套体底部外侧连接有爪形磨牙装置,所述爪形磨牙装置的爪状结构朝上。

优选的,所述开口为圆形开口,且所述第一开口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二开口的直径。

优选的,所述第一开口上设有连接结构,所述连接结构包括但不限于螺纹、弹性环、卡槽,用于将第一开口与奶瓶、奶嘴等婴幼儿设备进行连接固定。

优选的,所述弧形手抓杆为竖状弧形手抓杆。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竖状弧形手抓杆的两端分别连接至所述保护套体的第一开口、第二开口上。

优选的,所述弧形手抓杆包括第一弧形手抓杆和第二弧形手抓杆;其中,所述第一弧形手抓杆的弧度大于所述第二弧形手抓杆的弧度,使所述第一弧形手抓杆更便于抓取作为把手。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第一弧形手抓杆和第二弧形手抓杆间隔交错排列在所述保护套体的侧面;且所述第一弧形手抓杆和第二弧形手抓杆之间的间隙,及第一弧形手抓杆和第二弧形手抓杆与放入所述保护套体内部奶瓶瓶身之间的距离,为可防止人手接触到奶瓶瓶身的限位间隙、及限位距离。

优选的,所述磨牙装置包括至少四个爪状结构,且所述爪状结构均匀对称分布在所述保护套体的底部外侧。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爪状结构呈由下向上弯曲的弧形,且所述爪状结构的下端与所述保护套体底部的所述第二开口连接;所述爪状结构的上端为开放端。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爪状结构的上端低于所述第一开口,且所述爪状结构的上端外侧设有磨牙点,所述爪状结构的上端内侧为平滑面。

进一步优选的,至少一个所述爪状结构与所述弧形手抓杆的连接位置相对齐。

优选的,所述保护套体、磨牙装置为硅胶材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奶瓶牙胶防护套,该装置由保护套体,磨牙装置组成,所述保护套体外形类似球形,结构简便,可防滑防摔;本奶瓶牙胶防护套设有弧形手抓杆便于婴儿抓取,及设有磨牙装置,可满足婴儿啃咬的天性,按摩稚嫩牙床防止婴儿啃咬手指;本实用新型安全性高,即可保护奶瓶不易摔坏,又可满足婴儿磨牙的需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的一种奶瓶牙胶防护套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保护套体;2开口,210第一开口;220第二开口;3弧形手抓杆;310第一弧形手抓杆;320第二弧形手抓杆;4磨牙装置;410磨牙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技术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很清楚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方案,下述实施方案仅作示例。在不违反本实用新型主旨及范围的情况下,可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变和改进。这些改变和改进均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中,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奶瓶牙胶防护套,包括:保护套体1,磨牙装置4;所述保护套体1为中空的类球形装置;所述保护套体1设有开口2;其中,所述保护套体1的上端设有用于放置奶瓶、奶嘴进入的第一开口210;所述保护套体1的底部设有第二开口220;所述保护套体1的侧面由多个弧形手抓杆3组成,且当所述奶瓶放入所述保护套体1内部后,各弧形手抓杆3之间的间隙可防止人手接触到奶瓶瓶身;所述保护套体1底部外侧连接有爪形磨牙装置4,所述爪形磨牙装置4的爪状结构朝上。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开口2都为圆形开口,且所述第一开口210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二开口220的直径。

可以理解的是,圆形开口可更适配于常见的奶瓶瓶身,所述开口2也可为其他形状;所述第一开口210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二开口220的直径,便于对瓶身直径较大的奶瓶可穿过所述第二开口220放入保护套体1内,和增加放置稳定性。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开口210上设有连接结构,所述连接结构包括但不限于螺纹、弹性环、卡槽,用于将第一开口于奶瓶、奶嘴等婴幼儿设备进行连接固定。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弧形手抓杆3为竖状弧形手抓杆3,且所述弧形手抓杆3的上端连接至所述保护套体1的第一开口210上,所述弧形手抓杆3的下端连接至所述保护套体1的第二开口220上;

具体的,所述竖状弧形手抓杆3可为扁平状的弧形手抓杆3,设置在所述保护套体1的球面上,所述扁平状的弧形手抓杆3中间面积大两端面积小,增大了保护套体1上把手的面积,利于识别能力低的婴幼儿抓取,适于防滑落。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弧形手抓杆3还包括第一弧形手抓杆310、第二弧形手抓杆320,其中所述第一弧形手抓杆310的弧度大于所述第二弧形手抓杆320的弧度。

可以理解的是,所述第一弧形手抓杆310凸出更容易于被婴幼儿抓取作为把手,增加了弧形手抓杆3与保护罩体1内奶瓶瓶身的安全距离,当婴幼儿抓取第一弧形手抓杆310时,第二弧形手抓杆320还可起到防止人手接触奶瓶瓶身的遮挡作用。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弧形手抓杆310和第二弧形手抓杆320间隔交错排列在所述保护套体1的侧面;且所述第一弧形手抓杆310和第二弧形手抓杆320之间的间隙,及第一弧形手抓杆310和第二弧形手抓杆320与放入所述保护套体1内部奶瓶瓶身之间的距离,可防止人手接触到奶瓶瓶身,以及便于观察奶瓶水位变化情况。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磨牙装置包括至少四个爪状结构4。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爪状结构4呈由下向上弯曲的弧形,且所述爪状结构4的下端与所述保护套体底部的所述第二开口220连接;所述爪状结构4的上端为开放端。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爪状结构4的上端低于所述第一开口210,且所述爪状结构4的上端外侧设有磨牙点410,所述爪状结构4的上端内侧为平滑面。

进一步优选的,至少一个所述爪状结构与4所述弧形手抓杆3的连接位置相对齐。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保护套体1、磨牙装置为硅胶材质。

在本实用新型一应用场景中,保护套体1为类球形结构,所述保护套体1的上端设有用于放置奶瓶、奶嘴进入的第一开口210;所述保护套体1的底部设有第二开口220;所述弧形手抓杆3还包括第一弧形手抓杆310、第二弧形手抓杆320,其中所述第一弧形手抓杆310的弧度大于所述第二弧形手抓杆320的弧度;第一弧形手抓杆310和第二弧形手抓杆320间隔交错排列在所述保护套体1的球形侧面上,所述保护套体1底部外侧连接有六个爪状结构4,所述爪状结构4呈由下向上弯曲的弧形,且所述爪状结构4的下端与所述保护套体底部的所述第二开口220连接;所述爪状结构4的上端为开放端,所述爪状结构4的上端低于所述第一开口210,且所述爪状结构4的上端外侧设有磨牙点410,所述爪状结构4的上端内侧为平滑面。

当装上奶瓶时,该奶瓶牙胶防护套可便于婴幼儿抓取,不同弧形的手抓杆更能锻炼婴幼儿的握紧能力,且球形保护套体1防摔防滑,所述爪状结构4在奶瓶滑落时还具有缓冲作用。当取下奶瓶时,该奶瓶牙胶防护套可用作玩具给婴幼儿使用,爪型结构4结构新奇可爱,具有为婴幼儿提供磨牙等触觉刺激的功效。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更清楚的表达本发明技术方案所作的举例,而非对本发明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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