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高速公路的紧急救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369880发布日期:2021-06-08 16:32阅读:11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高速公路的紧急救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紧急救助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用于高速公路的紧急救助装置。


背景技术:

2.行驶在高速公路的过程中,各种突发事件以及各种自然灾害发生的更为频繁,此时专业救援往往很难快速的到达事故现场,为了满足紧急现场的需求,需要一个临时卫生的施救场地,且便于收纳运输和组装。因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高速公路的紧急救助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高速公路的紧急救助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5.一种用于高速公路的紧急救助装置,包括侧板和滑杆,所述侧板的数量为两个,侧板的上端均滑动设置有若干个滑杆,一侧的滑杆的上端套设有套板,套板之间设置有折叠帆布棚,套板的上端套设有支撑折板,左右对称的滑杆上套设有滑套,滑套之间螺纹连接有伸缩杆;
6.左侧的所述侧板的内侧固定有滑槽一,滑槽一的内侧卡接有医护架;
7.右侧的所述侧板的内侧固定有滑槽二,滑槽二内滑动设置有连接板,连接板的下端固定有医护箱。
8.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槽一的下方固定有限位套,限位套内活动卡接有支撑杆。
9.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医护架的下端右侧固定有卡槽,支撑杆与卡槽卡接。
10.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伸缩杆的左端固定有限位块,伸缩杆上滑动设置有滑钩。
11.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侧板的下端设置有移动轮若干个。
12.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杆与侧板的连接处设置有紧固栓。
13.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4.1、本实用新型便于折叠收纳。
15.2、本实用新型使用便捷,在连接时直接卡接连接,效率高速度块,减少零部件的使用。
附图说明
16.图1为一种用于高速公路的紧急救助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一种用于高速公路的紧急救助装置折叠后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一种用于高速公路的紧急救助装置中支撑折板的结构示意图。
19.图中:1、侧板;2、滑槽一;3、紧固栓;4、滑杆;5、滑套;6、套板;7、滑钩;8、支撑折板;9、伸缩杆;10、折叠帆布棚;11、医护架;12、连接板;13、滑槽二;14、医护箱;15、移动轮;16、卡槽;17、支撑杆;18、限位套。
具体实施方式
20.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1.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高速公路的紧急救助装置,包括侧板 1和滑杆4,所述侧板1的数量为两个,侧板1的上端均滑动设置有若干个滑杆,一侧的4 滑杆4的上端套设有套板6,套板6之间设置有折叠帆布棚10,套板6的上端套设有支撑折板8,左右对称的滑杆4上套设有滑套5,滑套5之间螺纹连接有伸缩杆9;左侧的所述侧板1的内侧固定有滑槽一2,滑槽一2的内侧卡接有医护架11;右侧的所述侧板1的内侧固定有滑槽二13,滑槽二13内滑动设置有连接板12,连接板12的下端固定有医护箱 14。
22.进一步的,所述滑槽一2的下方固定有限位套18,限位套18内活动卡接有支撑杆17,所述医护架11的下端右侧固定有卡槽16,支撑杆17与卡槽16卡接,所述伸缩杆9的左端固定有限位块,伸缩杆9上滑动设置有滑钩7,所述侧板1的下端设置有移动轮15若干个,所述滑杆4与侧板1的连接处设置有紧固栓3。
23.具体的,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将侧板1展开,然后将伸缩杆9固定在滑套5之间,通过调节伸缩杆9的长度限位固定侧板1之间固定距离,在遇到紧急状况时,医护架11 从图2中的状态,抽出,另一侧与滑槽一2卡接,如图1中所示,医护箱14可以自由的滑动,便于调节位置方便使用,然后在需要支撑板时,将滑杆4放下,调节伸缩杆9的位置,然后将支撑折板8的下端的足套在套板6内作为支撑板使用。
24.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25.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将侧板1展开,然后将伸缩杆9固定在滑套5之间,通过调节伸缩杆9的长度限位固定侧板1之间固定距离,在遇到紧急状况时,医护架11从图2中的状态,抽出,另一侧与滑槽一2卡接,如图1中所示,医护箱14可以自由的滑动,便于调节位置方便使用,然后在需要支撑板时,将滑杆4放下,调节伸缩杆9的位置,然后将支撑折板8的下端的足套在套板6内作为支撑板使用。
26.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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