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干眼症的药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479081阅读:244来源:国知局
一种治疗干眼症的药剂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医药领域,具体来说涉及一种治疗干眼症的药剂。
【背景技术】
[0002]干眼症或称干燥性结膜、角膜炎(干性角、结膜炎),是由于角膜前泪膜的质或泪液量的不足造成的结膜、角膜上皮不能维持正常功能的一种疾病。
[0003]干眼症的症患者有干涩感、异物感、疼痛、畏光烧灼感、痒感、眼红、视疲劳、视物模糊、视力波动、瘙痒、刺痛、干燥、不适宜、异物感、易视疲劳、眼睑变重、烦躁、注意力难以集中等症状。严重干眼者,可引起视力明显下降而影响工作和生活,甚至导致失明。干眼病是慢性疾病,多需长期治疗。主要是改善患者的营养状况,防止继发感染。食用含维生素A丰富的食物,如牛奶、鸡蛋、含胡萝卜素的蔬菜;口服鱼肝油等。
[0004]目前,需要不断研发新的治疗干眼症的方法。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治疗干眼症的药剂。
[0006]为了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治疗干眼症的药剂,它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物质制成:鳞衣草330份、糯米藤280份、露水草250份、石刁柏230份、水珠草220份、毛罗勒200份、七星剑180份、山青皮150份、木莲果170份、五叶薯150份、风气草120份和水翁花100份。
[0007]优选地,所述药剂为片剂、分散片、汤剂、或搽剂。
[0008]本发明还提供组合物在制备治疗干眼症的药剂中的用途,所述药剂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物质制成:鳞衣草330份、糯米藤280份、露水草250份、石刁柏230份、水珠草220份、毛罗勒200份、七星剑180份、山青皮150份、木莲果170份、五叶薯150份、风气草120份和水翁花100份。
[0009]在本发明的组合物中,鳞衣草、糯米藤为君药,露水草、石刁柏、水珠草、毛罗勒为臣药,七星剑、山青皮、木莲果、五叶薯、风气草为佐药,水翁花为使药。
[0010]本发明所述的治疗干眼症的药剂都采用天然药物制成,疗效明确,可有效地治疗干眼症,因此十分适宜在临床上推广。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通过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发明。应该理解的是,本发明的实施例是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根据本发明的实质对本发明进行的简单改进都属于本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发明中的百分数是重量百分数。
[0012]实施例汤剂的制备
[0013]取鳞衣草330克、糯米藤280克、露水草250克、石刁柏230克、水珠草220克、毛罗勒200克、七星剑180克、山青皮150克、木莲果170克、五叶薯150克、风气草120克和水翁花100克,加入30000毫升水,在80°C下加热2小时,过滤。将滤液浓缩至10000毫升,冷却中室温,即得本发明的汤剂。
[0014]实验例
[0015]诊断标准
[0016]1、患者患眼有干涩感、异物感、烧灼感、视物模糊、易疲劳及难以名状的不适。
[0017]2、泪液分泌试验低于10mm/5min,泪膜破裂时间(BUT) <10s (泪膜不稳定)。
[0018]3、角膜荧光素染色阳性。
[0019]4、泪液渗透压测定>312mOms/L。
[0020]选择符合上述诊断标准的干眼症患者200例,其中男性130例,女性70例,年龄29-63岁,平均36岁ο
[0021]使用实施例制备的汤剂进行治疗,一日两次,每次口服50毫升,连续治疗10天。
[0022]疗效评定标准
[0023]治愈:眼部无不适,泪液分泌试验大于10mm/5min,视力明显好转,荧光素染色(_);
[0024]显效:眼部干涩、异物感等不适症状明显减轻,或仅有轻度不适,泪液分泌试验湿润长度增加,但仍低于10mm/5min,视力明显好转;
[0025]无效:眼部干涩、异物感等不适症状没有明显好转,泪液分泌试验低于10mm/5mino
[0026]结果
[0027]进过治疗,所有患者的眼部无不适,泪液分泌试验大于10mm/5min,视力明显好转,荧光素染色(_),因此全部符合治愈的疗效评定标准。
[0028]不良反应和毒副作用监测
[0029]通过检测患者的血压、脉搏、是否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的临床症状来判断不良反应。设定人体正常收缩压在90-140mmHg之间,舒张压在60-90mmHg之间,人体正常脉搏为60-100次/分钟,在治疗期间测量患者的血压、脉搏,发现所记录的血压和脉搏全部都在正常范围内,没有超出正常区间的现象发生,并且没有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的临床症状。这说明本发明的药物组合物没有明显的不良反应,进而证明该药物对于人体没有明显的毒副作用。
【主权项】
1.一种治疗干眼症的药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物质制成:鳞衣草330份、糯米藤280份、露水草250份、石刁柏230份、水珠草220份、毛罗勒200份、七星剑180份、山青皮150份、木莲果170份、五叶薯150份、风气草120份和水翁花10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干眼症的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药剂可以为片剂、分散片、汤剂、或搽剂。
3.组合物在制备治疗干眼症的药剂中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药剂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物质制成:鳞衣草330份、糯米藤280份、露水草250份、石刁柏230份、水珠草220份、毛罗勒200份、七星剑180份、山青皮150份、木莲果170份、五叶薯150份、风气草120份和水翁花100份。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干眼症的药剂,它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物质制成:鳞衣草330份、糯米藤280份、露水草250份、石刁柏230份、水珠草220份、毛罗勒200份、七星剑180份、山青皮150份、木莲果170份、五叶薯150份、风气草120份和水翁花100份。本发明所述的治疗干眼症的药剂都采用天然药物制成,疗效明确,可有效地治疗干眼症,因此十分适宜在临床上推广。
【IPC分类】A61P27-02, A61K36-899
【公开号】CN104800639
【申请号】CN201510211636
【发明人】任荣源
【申请人】任荣源
【公开日】2015年7月29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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