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腔防打鼾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8671067阅读:193来源:国知局
鼻腔防打鼾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防止打鼾的装置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鼻腔防打鼾器。
【背景技术】
[0002]众所周知,打鼾(医学术语为鼾症、打呼噜、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睡眠现象,目前大多数人认为这是司空见惯的,而不以为然,还有人把打呼噜看成睡得香的表现;其实打呼噜是健康的大敌,由于打呼噜使睡眠呼吸反复暂停,造成大脑、血液严重缺氧,形成低血氧症,而诱发高血压、脑心病、心率失常、心肌梗死、心绞痛;夜间呼吸暂停时间超过120秒容易在凌晨发生猝死。
【实用新型内容】
[0003]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有效的防止打鼾的鼻腔防打鼾器。
[0004]本实用新型的鼻腔防打鼾器,包括左主体、右主体和连接体,所述左主体、右主体和连接体均为常态下易于变形材料制成,所述左主体和右主体通过连接体连接在一起,所述左主体和右主体均为圆柱形,并且左主体和右主体内纵向均设置有进出气孔,所述左主体和右主体的侧壁上均纵向设置有缺口,并且缺口与进出气孔相通。
[0005]本实用新型的鼻腔防打鼾器,所述左主体的右侧底部和右主体的左侧底部均设置有接触缺口,所述左主体的接触缺口的右端尚于左端,所述右主体的接触缺口的左端尚于右端。
[0006]本实用新型的鼻腔防打鼾器,所述左主体、右主体和连接体均为硅橡胶或塑料制成。
[0007]本实用新型的鼻腔防打鼾器,所述进出气孔的孔径为8.2mm ;所述左主体和右主体的直径为12.2mm ;所述连接体的宽度为3_。
[000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通过上述设置,可以通过左主体和右主体塞入鼻腔,通过进出气孔进出气,通过缺口达到适应不同宽度鼻腔的效果,从而整体达到防止打鼾的效果。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0]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0012]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鼻腔防打鼾器,包括左主体1、右主体2和连接体3,左主体、右主体和连接体均为常态下易于变形材料制成,左主体和右主体通过连接体连接在一起,左主体和右主体均为圆柱形,并且左主体和右主体内纵向均设置有进出气孔4,左主体和右主体的侧壁上均纵向设置有缺口 5,并且缺口与进出气孔相通;通过上述设置,可以通过左主体和右主体塞入鼻腔,通过进出气孔进出气,通过缺口达到适应不同宽度鼻腔的效果,从而整体达到防止打鼾的效果。
[0013]本实用新型的鼻腔防打鼾器,左主体的右侧底部和右主体的左侧底部均设置有接触缺口 6,左主体的接触缺口的右端尚于左端,右主体的接触缺口的左端尚于右端。
[0014]本实用新型的鼻腔防打鼾器,左主体、右主体和连接体均为硅橡胶或塑料制成。
[0015]本实用新型的鼻腔防打鼾器,进出气孔的孔径为8.2mm ;左主体和右主体的直径为12.2mm ;连接体的宽度为3mm。
[0016]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鼻腔防打鼾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左主体、右主体和连接体,所述左主体、右主体和连接体均为常态下易于变形材料制成,所述左主体和右主体通过连接体连接在一起,所述左主体和右主体均为圆柱形,并且左主体和右主体内纵向均设置有进出气孔,所述左主体和右主体的侧壁上均纵向设置有缺口,并且缺口与进出气孔相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鼻腔防打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主体的右侧底部和右主体的左侧底部均设置有接触缺口,所述左主体的接触缺口的右端高于左端,所述右主体的接触缺口的左端尚于右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鼻腔防打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主体、右主体和连接体均为硅橡胶或塑料制成。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鼻腔防打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进出气孔的孔径为8.2mm ;所述左主体和右主体的直径为12.2mm ;所述连接体的宽度为3_。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防止打鼾的装置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鼻腔防打鼾器,本实用新型的鼻腔防打鼾器可有效的防止打鼾;包括左主体、右主体和连接体,左主体、右主体和连接体均为常态下易于变形材料制成,左主体和右主体通过连接体连接在一起,左主体和右主体均为圆柱形,并且左主体和右主体内纵向均设置有进出气孔,左主体和右主体的侧壁上均纵向设置有缺口,并且缺口与进出气孔相通。
【IPC分类】A61F5-56
【公开号】CN204379523
【申请号】CN201420868654
【发明人】徐林立
【申请人】常州华岳微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6月10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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