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悬灸仪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194659阅读:342来源:国知局
无烟悬灸仪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无烟悬灸仪器。
【背景技术】
[0002]艾灸是中医针灸疗法中的灸法,是一种通过点燃艾叶制成的艾炷或艾条熏烤人体的穴位,以达到保健治病的一种自然疗法。中医认为,艾灸材料产生的艾热刺激体表穴位或特定部位,通过激发经气的活动来调整人体紊乱的生理生化功能,从而达到防病治病的目的。
[0003]艾灸最通常的形式是艾条灸,即使用艾条进行艾灸,艾条一般为棉纸包裹艾绒制成的圆柱形长卷,使用时点燃艾条的一端,通过燃烧艾绒产生的热力刺激体表穴位或特定部位。但是目前使用的艾条在点燃时,因为快速的燃烧,会产生大量的烟,这对施艾者造成极大的困扰,大量的烟雾会对施艾者的呼吸系统造成损坏,同时影响施艾者的情绪,从而可能会影响到治疗效果。另一方面,由于施艾者需要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或进行机械往复运动,很容易疲惫劳累,这给施艾者造成极大的身体负担。
【实用新型内容】
[0004]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无烟悬灸仪器。所述无烟悬灸仪器具有使用时无烟,并可长时间保持定位且方便在患者皮肤上方悬浮移动,方面施艾者进行操作。
[0005]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无烟悬灸仪器,包括固定支架、施灸头和排烟管道,所述施灸头为空心结构且底部设有网孔,所述排烟管道的一端与所述施灸头的内部空间相连通,所述固定支架与所述排烟管道固定连接。
[0006]在使用时,将艾绒放在所述所述施灸头的内部空间中点燃,艾绒产生的烟通过所述排烟管道排出,艾绒的热力通过开设在所述施灸头底部的网孔,向外扩散,同时,在所述固定支架的固定作用下,所述施灸头可保持定位且方便在患者皮肤上方悬浮移动,方面施艾者进行操作。
[0007]优选的,所述固定支架包括底座和固设在所述底座正上方的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一端设有夹子,所述支撑杆通过所述夹子与所述排烟管道可拆卸地连接。采用可拆卸连接的方式,可以脱离所述固定支架的限制,施艾者可手持所述施灸头移动。
[0008]优选的,所述支撑杆为万向金属管。万向金属管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调整所述施灸头。
[0009]优选的,所述施灸头包括顶盖和壳体,所述顶盖可拆卸地盖合在所述壳体上,所述排烟管道通过开设在所述顶盖上的排烟孔与所述施灸头的内部空间相连通。可拆卸的设计,方便放置艾绒和倒弃艾灰。
[0010]优选的,所述顶盖和壳体通过凹凸契合、螺纹或卡扣的方式可拆卸连接。上述三种连接方式,结构简单,扣合紧密且便于加工。
[0011]优选的,所述无烟悬灸仪器还包括排烟风机,所述排烟风机与所述排烟管道的另一端相连通。采用排烟风机使得整个装置的排烟效果更好。
[0012]优选的,所述施灸头还包括若干个置艾篮,所述施灸头的底部开设有若干置物孔,所述置物孔为通孔,每个所述置物孔内均设有一个置艾篮,所述置艾篮的底部设有网孔。使用时,在所述置艾篮中放置艾绒,根据不同施艾部位的要求,选择不同的数目及排列方式的置艾篮。
[0013]优选的,所述所述置物孔的数目为三个,三个所述置物孔呈正三角形设置在所述施灸头的底部。当然,置物孔的数目和排列方式不局限于此,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常规选择均可得到,在此就不再赘述。
[0014]优选的,所述无烟悬灸仪器还包括布罩,所述布罩覆盖在所述施灸头上,所述布罩的下沿低于所述施灸头的下沿。在施艾时,所述布罩的下部也可对病人的皮肤进行遮盖,起到保护隐私、保持艾热的效果。
[0015]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0016]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无烟悬灸仪器设有排烟管道和排烟风机,在所述排烟风机的带动下,艾绒燃烧时放出的大量烟通过所述排烟管道排出,艾绒燃烧的热力通过设置在所述施灸头底部的网孔向外扩散,不影响正常的施艾过程。
[0017]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无烟悬灸仪器设有固定支架,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调整所述施灸头,当需要悬灸时,可替代人手臂对所述施灸头进行固定,不用施艾者一直保持手持的姿态,大大减少了施艾者的劳动强度。
[0018]3、本实用新型中的置艾篮的设置方式为多种,根据施灸穴位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数目及排列方式的置艾篮,针对穴位施灸,治疗效果好。。
[0019]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无烟悬灸仪器设有布罩,在施艾时,所述布罩的下部也可对病人的皮肤进行遮盖,起到保护隐私、保持艾热的效果。
【附图说明】
[0020]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省略布罩);
[0021]图2是所述壳体的底部的剖面图;
[0022]图3-7分别为五种包含不同数目和排列方式的置艾篮的壳体底部的结构示意图。
[0023]图中:1、固定支架;11、底座;12、支撑杆;13、夹子;2、施灸头;21、顶盖;22、壳体;23、排烟孔;24、置物孔;25、置艾篮;26、网孔;3、排烟管道;4、排烟风机。
【具体实施方式】
[0024]如图1和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无烟悬灸仪器,包括固定支架1、施灸头2、排烟管道3、排烟风机4和布罩(附图未标出)组成,所述施灸头2为空心结构且底部设有网孔26,所述排烟管道3的一端与所述施灸头2的内部空间相连通,所述排烟管道3的另一端与所述排烟风机4相连通;所述固定支架I与所述排烟管道3固定连接。
[0025]所述固定支架I包括底座11和固设在所述底座11正上方的支撑杆12,所述支撑杆12的一端设有夹子13,所述支撑杆12通过所述夹子13与所述排烟管道3可拆卸地连接。采用可拆卸连接的方式,可以脱离所述固定支架I的限制,施艾者可手持所述施灸头2移动。所述布罩覆盖在所述施灸头2上,所述布罩的下沿低于所述施灸头2的下沿。在施艾时,所述布罩的下部也可对病人的皮肤进行遮盖,起到保护隐私、保持艾热的效果。
[0026]在使用时,将艾绒放在所述所述施灸头2的内部空间中点燃,在所述排烟风机4的作用下,艾绒产生的烟通过所述排烟管道3排出,艾绒的热力通过开设在所述施灸头2底部的网孔26,向外扩散,同时,在所述固定支架I的固定作用下,所述施灸头2可保持定位且方便在患者皮肤上方悬浮移动,方面施艾者进行操作。
[0027]为了进一步提升所述固定支架I的灵活性,所述支撑杆12为万向金属管。万向金属管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调整所述施灸头2。
[0028]为方便在使用时放置艾绒和倒弃艾灰,所述施灸头2包括顶盖21和壳体22,所述顶盖21盖合在所述壳体22上,所述顶盖21和所述壳体22通过凹凸契合、螺纹或卡扣的方式可拆卸连接;所述排烟管道3通过开设在所述顶盖21上的排烟孔23与所述施灸头2的内部空间相连通。
[0029]为了适应不同的施艾部位的要求,如图2所示,所述施灸头2还包括若干个置艾篮25,所述施灸头2的底部开设有若干置物孔24,所述置物孔24为通孔,每个所述置物孔24内均设有一个置艾篮25,所述置艾篮25的底部设有网孔26。使用时,在所述置艾篮25中放置艾绒,根据施灸穴位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数目及排列方式的置物孔24。针对穴位施灸,治疗效果好。如图4-7所示,可采用不同的数目和排列方式。
[0030]当然,置物孔24的数目和排列方式不局限于此,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常规选择均可得到,在此就不再赘述。
[0031]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产品,但不论在其形状或结构上作任何变化,凡是具有与本申请相同或相近似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无烟悬灸仪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支架、施灸头和排烟管道,所述施灸头为空心结构且底部设有网孔,所述排烟管道的一端与所述施灸头的内部空间相连通,所述固定支架与所述排烟管道固定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烟悬灸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包括底座和固设在所述底座正上方的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一端设有夹子,所述支撑杆通过所述夹子与所述排烟管道可拆卸地连接。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烟悬灸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为万向金属管。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烟悬灸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施灸头包括顶盖和壳体,所述顶盖可拆卸地盖合在所述壳体上,所述排烟管道通过开设在所述顶盖上的排烟孔与所述施灸头的内部空间相连通。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烟悬灸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顶盖和壳体通过凹凸契合、螺纹或卡扣的方式可拆卸连接。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无烟悬灸仪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排烟风机,所述排烟风机与所述排烟管道的另一端相连通。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无烟悬灸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施灸头还包括若干个置艾篮,所述施灸头的底部开设有若干置物孔,所述置物孔为通孔,每个所述置物孔内均设有一个置艾篮,所述置艾篮的底部设有网孔。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烟悬灸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置物孔的数目为三个,三个所述置物孔呈正三角形设置在所述施灸头的底部。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无烟悬灸仪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布罩,所述布罩覆盖在所述施灸头上,所述布罩的下沿低于所述施灸头的下沿。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烟悬灸仪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布罩,所述布罩覆盖在所述施灸头上,所述布罩的下沿低于所述施灸头的下沿。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无烟悬灸仪器,包括固定支架、施灸头和排烟管道,所述施灸头为空心结构且底部设有网孔,所述排烟管道的一端与所述施灸头的内部空间相连通,所述固定支架与所述排烟管道固定连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无烟悬灸仪器设有排烟管道和排烟风机,在所述排烟风机的带动下,艾绒燃烧时放出的大量烟通过所述排烟管道排出,艾绒燃烧的热力通过设置在所述施灸头底部的网孔向外扩散,不影响正常的施艾过程。
【IPC分类】A61H39/06
【公开号】CN204863965
【申请号】CN201520578666
【发明人】徐冉
【申请人】徐冉
【公开日】2015年12月16日
【申请日】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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