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双耳灭火功能的艾灰缸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831778阅读:382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双耳灭火功能的艾灰缸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带双耳灭火功能的艾灰缸,包括艾条灭火器、艾灰缸体和临时置艾条扩口,所述艾灰缸体顶端设有有三个临时置艾条扩口,艾灰缸体外壁上设有两个艾条灭火器,艾灰缸体的底部直径为120毫米、高度为80毫米,艾灰缸体的缸口直径为100毫米,所述艾条灭火器采用锥体结构,此锥体结构上端直径为18毫米,下端直径为20毫米,高度为40毫米。该带双耳灭火功能的艾灰缸能收集艾灸医疗活动中产生的艾灰,能够满足徒手直接熄灭两只艾条的功能,还能够暂时置括燃着的艾条,给艾灸医疗活动带来了很多便利。
【专利说明】
一种带双耳灭火功能的艾灰缸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艾灰缸,具体是一种带双耳灭火功能的艾灰缸。
【背景技术】
[0002]目前艾灸作为医疗保健技术得到广大中医医生、患者、各类养生馆的喜爱。在使用上一般通用宽度18毫米,长度200毫米的艾条。艾条使用者在操作艾条的过程中,会每隔一两分钟就要弹灰一次,以确保艾条的火力集中,一般艾灸穴位时间在15分钟到120分钟不等,艾灸治疗是一个相对连续的过程。
[0003]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艾条使用过程中收集艾灰以及使用完毕后辅助熄灭明火的问题。在艾灸治疗过程中,会不断地产生新的艾灰,可以通过该艾灰缸收集随时产生的艾灰。在艾灸治疗结束后,尚没有燃尽的艾条残断可供下次使用,这需要立即安全便捷地熄灭明火,又要尽可能地节约没有燃烧的艾条。可以将艾条有明火一端直接插入艾灰缸的双耳灭火器之一,另其因缺氧而自然熄灭,以供下次使用。本设计还包括在艾灰缸口设置了临时置艾条扩口,可以暂时横放燃者的艾条,以便让艾灸操作者临时空出手做应急之事。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双耳灭火功能的艾灰缸,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0005]—种带双耳灭火功能的艾灰缸,包括艾条灭火器、艾灰缸体和临时置艾条扩口,所述艾灰缸体顶端设有三个临时置艾条扩口,艾灰缸体外壁上设有两个艾条灭火器,艾灰缸体的底部直径为120毫米、高度为80毫米,艾灰缸体的缸口直径为100毫米,所述艾条灭火器采用锥体结构,此锥体结构上端直径为18毫米,下端直径为20毫米,高度为40毫米。
[0006]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临时置艾条扩口均匀分布在艾灰缸体的缸口上。
[0007]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两个艾条灭火器分别位于艾灰缸体的两侧。
[000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带双耳灭火功能的艾灰缸能收集艾灸医疗活动中产生的艾灰,能够满足徒手直接熄灭两只艾条的功能,还能够暂时置括燃着的艾条,给艾灸医疗活动带来了很多便利。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带双耳灭火功能的艾灰缸的结构示意图;
[0010]图中:1-艾条灭火器,2-艾灰缸体,3-临时艾条扩口。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2]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带双耳灭火功能的艾灰缸,包括艾条灭火器1、艾灰缸体2和临时置艾条扩口 3,所述艾灰缸体2顶端设有三个临时置艾条扩口 3,艾灰缸体2外壁上设有两个艾条灭火器I,艾灰缸体2的底部直径为120毫米、高度为80毫米,艾灰缸体2的缸口直径为100毫米,所述艾条灭火器I采用锥体结构,此锥体结构上端直径为18毫米,下端直径为20毫米,高度为40毫米。
[0013]本实用新型在艾灸医疗活动中可以收集艾灰之外,还可以将艾条有明火一端直接插入艾灰缸的艾条灭火器I之一,令其因缺氧而自然熄灭,以供下次使用,本实用新型还在艾灰缸口设置了临时置艾条扩口3,可以暂时横放燃者的艾条,以便让艾灸操作者临时空出手做应急之事。
[0014]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15]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主权项】
1.一种带双耳灭火功能的艾灰缸,包括艾条灭火器(I)、艾灰缸体(2)和临时置艾条扩口(3),其特征在于,所述艾灰缸体(2)顶端设有三个临时置艾条扩口(3),艾灰缸体(2)外壁上设有两个艾条灭火器(I),艾灰缸体(2)的底部直径为120毫米、高度为80毫米,艾灰缸体(2)的缸口直径为100毫米,所述艾条灭火器(I)采用锥体结构,此锥体结构上端直径为18毫米,下端直径为20毫米,高度为40毫米。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双耳灭火功能的艾灰缸,其特征在于,所述临时置艾条扩口(3 )均匀分布在艾灰缸体(2 )的缸口上。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双耳灭火功能的艾灰缸,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艾条灭火器(I)分别位于艾灰缸体(2 )的两侧。
【文档编号】A61H39/06GK205515528SQ201620087555
【公开日】2016年8月31日
【申请日】2016年1月29日
【发明人】方艾婷, 李锴
【申请人】方艾婷, 李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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