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缸固定挂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9522阅读:32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浴缸固定挂钩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设计一种整体浴室结构的改进,具体说是一种整体浴室浴缸固定件结构的改进。
整体浴室是一种浴室的全部部件在工厂生产,整体销售,并在客户的卫生间现场按装的浴室。在本实用新型设计完成之前,浴缸与整体浴室之间多采用在浴缸的顶部的裙板处和浴缸的支架接触的壁板之外垫以木块,然后以螺钉固定。这种结构按装较为麻烦,而且不牢固,浴缸容易翻转。在本实用新型设计完成之前,尚未见到有与本实用新型结构相同的浴缸固定挂钩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使用,未见到有与本实用新型结构相同的浴缸固定挂钩在市场上有销售,也未见到有与本实用新型结构相同的浴缸固定挂钩在文献中有记载。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浴缸固定挂钩,使用该挂钩,在浴缸与整体浴室壁板的按装中,实现安装牢固,快速定位,浴缸不易翻转。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浴缸固定挂钩,由矩型金属板制成,可以是不锈钢板,也可以是电镀钢板,即表面镀有铬、镍金属层的钢板,在金属板的接近中线的位置折叠向上形成斜面,原钢板称为底板,斜面与底板形成钝角α,然后在 的位置,再形成与钢板一体且与钢板平行的卡板,在卡板的末端,再形成与钢板卡板成钝角的卡口,卡板与底板之间的垂直距离与浴缸顶部的裙板厚度相同,在底板上有两个距底板的边距离相同,且对称的两端呈半圆形的条形螺钉孔,金属板的厚度为2毫米至3毫米,上面所说的底板与斜板之间、斜板与卡板之间以及卡板与卡口之间也可以呈圆弧状。
将浴缸放置于整体浴室的底盘上,将浴缸顶部的裙板靠近浴室壁板,固定底部,在壁板相应的位置,放置本实用新型,将螺钉穿过本实用新型上的螺钉孔,固定于浴室壁板,则完成本实用新型的安装。
本实用新型有以下作用和积极效果由于本实用新型的卡板与底板之间的垂直距离与浴缸顶部的裙板厚度相同,当将浴缸顶部的裙板靠近浴室壁板,固定底部,在壁板相应的位置,放置本实用新型,将螺钉穿过本实用新型上的螺钉孔,由于螺钉孔的两端呈半圆形的条形,可以调节本实用新型两端的高度,以达到与浴缸顶部的裙板相配合的高度,然后固定于浴室壁板,则可以实现按装牢固,定位迅速,而且操作简单易行,以本实用新型固定的浴缸不容易反转。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图2是
图1中的A-A向视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在整体浴室中的安装示意图。
在图中,1是底板,2是斜面,3是卡板,4是卡口,5是螺钉孔,6是螺钉孔,7是浴缸,8是壁板,9是螺钉。
浴缸固定挂钩,由矩型金属板制成,可以是不锈钢板,也可以是电镀钢板,在金属板的接近中线的位置折叠向上形成斜面2,原钢板称为底板1,斜面2与底板1形成钝角α,然后在 的位置再形成与钢板一体并且与钢板平行的卡板3,在卡板3的末端,再形成与卡板3成钝角的卡口4,卡板3与底板1之间的垂直距离与浴缸顶部的裙板厚度相同,在底板1上有两个距底板的边距离相同,且对称的两端呈半圆形的条形螺钉孔5,金属板的厚度为2毫米至3毫米,上面所说的底板1与斜板2之间、斜板2与卡板3之间以及卡板3与卡口4之间也可以呈圆弧状。
权利要求1.一种浴缸固定挂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矩型金属板制成,在金属板的接近中线的位置折叠向上形成斜面(2),原钢板称为底板(1),斜面(2)与底板(1)形成钝角α,然后在 的位置再形成与钢板一体并且与钢板平行的卡板(3),在卡板(3)的末端,再形成与卡板(3)成钝角的卡口(4),在底板(1)上有两个螺钉孔(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的浴缸固定挂钩,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卡板(3)与底板(1)之间的垂直距离与浴缸顶部的裙板厚度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的浴缸固定挂钩,其特征在于所说的两个螺钉孔(5)是距底板的边距离相同,对称的两端呈半圆形的条形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的浴缸固定挂钩,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底板(1)与斜板(2)之间、斜板(2)与卡板(3)之间以及卡板(3)与卡口(4)之间也可以呈圆弧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的浴缸固定挂钩,其特征在于所说的金属板的厚度为2毫米至3毫米。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的浴缸固定挂钩,其特征在于所说的金属板可以是不锈钢板,也可以是电镀钢板。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浴缸固定挂钩,由矩型金属板制成,金属板可以是不锈钢板也可以是电镀钢板,将其折叠形成斜面(2),斜面(2)与底板(1)形成钝角α,在一定的位置再形成与其为一体且平行的卡板(3),在卡板(3)的末端,再形成与卡板(3)成钝角的卡口(4),在底板(1)上有两个螺钉孔(5),本实用新型可以实现安装牢固,定位迅速,而且操作简单易行,以本实用新型固定的浴缸不容易反转。
文档编号A47K3/16GK2430927SQ0021515
公开日2001年5月23日 申请日期2000年6月13日 优先权日2000年6月13日
发明者宋明果, 于广峰, 姜奎珏, 李昶 申请人:海尔集团公司, 青岛海尔住宅设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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