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80419阅读:224来源:国知局
牙刷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牙刷。

本申请基于2015年1月29日在日本申请的特愿2015-015466号而主张优先权,其内容援引于此。



背景技术:

一般的牙刷由如下方法构成:将捆束多根刷毛而成的毛束通过在设置于头部的植毛面的多个植毛孔打入扁线、或者热熔敷的方法等来进行植设。

另外,在牙刷中,希望以一根牙刷可靠地擦刷齿间、齿颈部(牙齿与牙龈的分界)、牙齿表面、臼齿的各部位。

因此,从实现有效的清扫及刷扫时的良好的触感的观点看,对毛束的配置、刷毛的毛尖的形状等进行各种各样的研究。

在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一种牙刷,构成如下:在植毛台(头部)的植毛面的顶端部配置第一毛束群,且具有:配置于除顶端部外的植毛面的中央部的第二毛束群;及以从植毛台的宽度方向夹着第二毛束群的方式配置于第二毛束群的外侧的第三毛束群,在以植毛面为基准时,构成第二毛束群的多个毛束的高度最高,构成第三毛束群的多个毛束的高度最低。

在专利文献2中公开了一种牙刷,具备植毛面,该植毛面具有顶端部区域、其后方部分的中央带状区域及一对外侧带状区域,分别在顶端部区域植设顶端毛束群,在中央带状区域植设中央毛束群,在各外侧带状区域植设外侧毛束群,顶端毛束群、中央毛束群及各外侧毛束群的统一的特征不同,顶端刚毛(顶端刷毛)的最长的毛长比中央刚毛(中央刷毛)的最长的毛长长,且外侧刚毛(外侧刷毛)的平均毛长比中央刚毛的平均毛长短。

另外,在专利文献2中公开了在刷部的表面形成锯齿的轮廓。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2-192175号公报

专利文献2:日本特开2004-105377号公报

然而,在专利文献1公开的牙刷中,构成第二毛束群的多个毛束的高度比构成第三毛束群的多个毛束的高度高,因此毛束难以与齿颈部接触,难以充分确保齿颈部的清扫力。

另外,在专利文献1公开的牙刷中,构成第二毛束群的多个毛束的高度比构成配置于植毛面的顶端部的第一毛束群的多个毛束高。因此,在擦刷臼齿时,第二毛束群成为障碍,难以充分确保臼齿的清扫力。

在专利文献2公开的牙刷中,当使用弧形毛作为构成刷部的刚毛(刷毛)时,仅通过形成于刷部的表面的锯齿的轮廓,刷毛难以进入齿颈部、齿间,因此难以充分确保齿颈部、齿间的清扫能力。

另外,在专利文献2公开的牙刷中,顶端刚毛的毛长最长,因此在擦刷臼齿以外的部分时,顶端毛束群成为障碍,难以充分确保其他的部分(齿间、齿颈部及牙齿表面)的清扫力。

即,在专利文献1、2公开的牙刷中,通过一根牙刷,难以充分确保齿间、齿颈部、牙齿表面、臼齿的各部位的清扫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是鉴于上述问题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牙刷,能够以一根牙刷充分确保齿间、齿颈部、牙齿表面、臼齿的各部位的清扫力。

用于解决课题的手段

为了解决上述课题,本发明的一方式的牙刷在头部的植毛面植设有多个毛束,该牙刷的特征在于,所述植毛面具有:第一区域,该第一区域配置于所述头部的顶端部;第二区域,该第二区域配置于所述第一区域与所述头部的后端之间且所述头部的宽度方向的中央部;一对第三区域,该一对第三区域配置于所述第二区域的外侧,且从所述头部的宽度方向夹入所述第二区域;以及第四区域,该第四区域配置为在所述头部的长度方向上至少分割所述第二区域,所述牙刷具备:第一毛束,该第一毛束被植入在设于所述第一区域的多个第一植毛孔;第二毛束,该第二毛束被植入在设于所述第二区域的多个第二植毛孔;第三毛束,该第三毛束被植入在设于所述第三区域的多个第三植毛孔;第四毛束,该第四毛束被植入在设于所述第四区域的多个第四植毛孔,关于从所述植毛面起的高度,在所述第一毛束、所述第二毛束、所述第三毛束及所述第四毛束中,所述第二毛束的高度最低,所述第三毛束的高度低于所述第一毛束的高度且高于所述第二毛束的高度,所述第四毛束的高度被设为所述第一毛束的高度以上,使所述第一植毛孔及所述第二植毛孔的内径大于所述第三植毛孔及所述第四植毛孔的内径。

另外,在上述本发明的一方式的牙刷中,也可以是,构成所述第一毛束至所述第四毛束的刷毛是锥形毛。

另外,在上述本发明的一方式的牙刷中,也可以是,构成所述第二毛束的刷毛的顶端部的直径大于构成所述第一毛束、所述第三毛束及第四毛束的刷毛的顶端部的直径。

另外,在上述本发明的一方式的牙刷中,也可以是,构成所述第一毛束及所述第四毛束的刷毛的形状是螺旋形状。

另外,在上述本发明的一方式的牙刷中,也可以是,所述第四区域配置为分割所述一对第三区域,在所述头部的长度方向上,所述第四植毛孔配置于所述第三植毛孔间。

另外,在上述本发明的一方式的牙刷中,优选的是,在将所述第一区域的总面积设为a1,将所述第二区域的总面积设为a2,将所述第三区域的总面积设为a3,将所述第四区域的总面积设为a4时,满足关系:a4<a3<a1<a2。

发明效果

根据本发明的牙刷,能够以一个牙刷充分确保齿间、齿颈部、牙齿表面、臼齿的各部位的清扫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牙刷的正视图。

图2是图1所示的牙刷的侧视图。

图3是图1所示的牙刷的后视图。

图4是放大了由图1所示的区域a包围的部分的图。

图5是放大了由图2所示的区域b包围的部分的图。

图6是放大了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式的牙刷的主要部分(头部及刷部)的正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对适用了本发明的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另外,在以下的说明中所使用的附图是用于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结构的图,图示的各部的大小、厚度、尺寸等有与实际的牙刷的尺寸关系不同的情况。

(第一实施方式)

图1是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牙刷的正视图。图2是图1所示的牙刷的侧视图。图3是图1所示的牙刷的后视图。在图1~图3中,对相同结构部分标记相同符号。

另外,在本发明中,将从形成有刷部16一侧俯视牙刷10的图称为正视图,将从形成有刷部16的相反侧俯视牙刷10的图称为后视图。

图1及图3所示的x1、x2方向表示头部11的宽度方向。图1~图3所示的y1、y2方向表示头部11的长度方向。图2所示的z1、z2方向表示构成刷部16的第一至第四毛束31~34的高度方向。

参照图1~图3,第一实施方式的牙刷10具有头部11、颈部13、柄部14及刷部16。

图4是放大了由图1所示区域a包围的部分的图。在图4中,对与图1~图3所示的结构体相同结构部分标记相同符号。

参照图4,头部11具有头部主体18及多个第一至第四植毛孔21~24。

头部主体18的后端部与颈部13的一端一体地构成。头部主体18在其前面侧具有植毛面26。

植毛面26具有一个第一区域26-1、两个第二区域26-2、一对第三区域26-3a、26-3b(两个一对第三区域)及一个第四区域26-4。

第一区域26-1配置于头部11的顶端部。第一区域26-1是通过包围多个第一植毛孔21而划分出的区域。第一区域26-1例如能够设成在俯视状态下呈c字形。

另外,在图4中,作为一例,示出了俯视呈c字形的第一区域26-1,但第一区域26-1配置于头部11的顶端部即可,不限定于图4所示的形状。

两个第二区域26-2设置于第一区域26-1与头部11的后端之间且中央部。两个第二区域26-2配置为经由沿x1、x2方向延伸的第四区域26-4而在y1、y2方向上相对。第二区域26-2是通过包围多个第二植毛孔22而划分出的区域。

另外,图4所示的第二区域26-2的形状是一例,不限定于图4所示形状。

一对第三区域26-3a具有两个第三区域28、29。第三区域28、29设置于在第一区域26-1侧配置的第二区域26-2的外侧。第三区域28、29配置为从x1、x2方向夹入该第二区域26-2。第三区域28、29是通过包围多个第三植毛孔23而划分出的区域。

构成一对第三区域26-3a的第三区域28、29配置为经由第二区域26-2而在x1、x2方向上相对。

一对第三区域26-3b除其配设位置不同之外,是与一对第三区域26-3a相同的结构,具有两个第三区域28、29。

构成一对第三区域26-3b的第三区域28、29设置于在头部11的后端侧配置的第二区域26-2的外侧。构成一对第三区域26-3b的第三区域28、29配置为从x1、x2方向夹入该第二区域26-2。

另外,图4所示的第三区域28、29的形状是一例,不限定于图4所示的形状。

第四区域26-4是通过包围多个第四植毛孔24而划分出的区域。第四区域26-4配置于在y1、y2方向上配置的两个第三区域28、在y1、y2方向上配置的两个第二区域26-2及在y1、y2方向上配置的两个第三区域29之间,且在x1、x2方向上延伸。

由此,第四区域26-4使在y1、y2方向上配置的两个第三区域28、在y1、y2方向上配置的两个第二区域26-2及在y1、y2方向上配置的两个第三区域29分离。

设为上述结构的头部主体18的长度(y1、y2方向的长度)无特别限定,但例如优选10mm以上30mm以下的范围内,更优选12mm以上28mm以下的范围内。

当头部主体18的长度短于10mm时,有可能难以充分确保植入后述的多个第一至第四毛束31~34的植毛面26的面积。

另一方面,当头部主体18的长度长于30mm时,有可能难以提高牙刷10在口腔内的操作性。

因此,通过使头部主体18的长度为10mm以上30mm以下,从而能够充分确保植毛面26的面积,且够提高牙刷10在口腔内的操作性。

设为上述结构的头部主体18的宽度(x1、x2方向的宽度)无特别限定,但例如优选7mm以上13mm以下的范围内,更优选8mm以上12mm以下的范围内。

当头部主体18的宽度比7mm窄时,有可能难以充分确保植入后述的多个第一至第四毛束31~34的植毛面26的面积。

另一方面,当头部主体18的宽度比13mm宽时,有可能难以提高牙刷10在口腔内的操作性。

因此,通过使头部主体18的宽度(x1、x2方向的宽度)为7mm以上13mm以下,从而能够充分确保植毛面26的面积,且够提高牙刷10在口腔内的操作性。

作为设为上述结构的头部主体18的材料,例如能够使用硬质树脂。

作为上述硬质树脂,例如能够使用弯曲弹性率(jisk7203)在500~3000mpa的范围的树脂。

作为上述硬质树脂,例如能够使用聚丙烯(pp)、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聚对苯二甲酸1,4-环己烷二甲醇酯(pct)、聚缩醛(pom)、聚苯乙烯(p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树脂(abs)、丙酸纤维素(cp)、聚芳酯、聚碳酸酯、丙烯腈-苯乙烯共聚物树脂(as)等。

这些硬质树脂可以单独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另外,也可以根据需要,通过软质树脂覆盖头部主体18的侧面及背面的至少一部分。在该情况下,作为软质树脂,例如能够使用jisk7215肖氏a硬度为90以下的树脂。

作为这样的软质树脂,例如能够使用聚烯烃类弹性体、苯乙烯类弹性体、聚酯类弹性体等的弹性体树脂。

另外,在使用聚丙烯(pp)作为硬质树脂的情况下,从熔敷性的观点看,优选使用苯乙烯类弹性体。

在与第一区域26-1对应的头部主体18上,沿x1、x2方向及y1、y2方向以规定的间隔设置有多个第一植毛孔21。多个第一植毛孔21的上端从植毛面26露出。多个第一植毛孔21是用于植入在擦刷臼齿时所使用的后述的第一毛束31的孔。

另外,在图4中,作为一例,图示了设置有七个第一植毛孔21的情况,但多个第一植毛孔21的数量在两个以上即可,不限定于图4所示的结构。

在与第二区域26-2对应的头部主体18上,沿x1、x2方向及y1、y2方向以规定的间隔设置有多个第二植毛孔22。多个第二植毛孔22的上端从植毛面26露出。多个第二植毛孔21是用于植入在擦刷牙齿表面时所使用的后述的第二毛束32的孔。

另外,在图4中,作为一例,图示了对于一个第二区域26-2而设置有六个第二植毛孔22的情况,但配置于一个第二区域26-2的第二植毛孔22的数量在两个以上即可,不限定于图4所示的结构。

在与第三区域28、29对应的头部主体18上,以规定的间隔设置有多个第三植毛孔23。多个第三植毛孔23大致配置于y1、y2方向。

多个第三植毛孔23的上端从植毛面26露出。多个第三植毛孔23是用于植入在擦刷齿颈部时所使用的后述的第三毛束33的孔。

另外,在图4中,作为一例,图示了对于第三区域28、29分别设置有三个第三植毛孔23的情况,但配置于第三区域28、29的第三植毛孔23的数量在两个以上即可,不限定于图4所示的结构。

在与第四区域26-4对应的头部主体18上,沿x1、x2方向及y1、y2方向以规定的间隔设置有多个第四植毛孔24。多个第四植毛孔24的上端从植毛面26露出。多个第四植毛孔24是用于植入在擦刷齿间时所使用的后述的第四毛束34的孔。

另外,在图4中,作为一例,图示了对于第四区域26-4设置有五个第四植毛孔24的情况,但配置于第四区域26-4的第四植毛孔24的数量不限定于图4所示的结构。

第一及第二植毛孔21、22的内径优选比第三及第四植毛孔23、24的内径大。

由此,能够使在擦刷臼齿时使用的第一毛束31的外径及擦刷牙齿表面时使用的第二毛束32的外径大,因此能够使臼齿及牙齿表面的清扫力提高。

第一及第二植毛孔21、22的内径例如能够在1.8~3.0mm的范围内适当设定。在该情况下,第三及第四植毛孔23、24的内径例如能够在1.0~1.6mm的范围内适当设定。

优选的是,配置多个第一植毛孔21的第一区域26-1的面积小于配置多个第二植毛孔22的两个第二区域26-2的总和面积,且大于配置多个第三植毛孔23的第三区域28、29的总和面积,配置多个第四植毛孔24的第四区域26-4的面积小于第三区域28、29的总和面积。

以满足这样的条件的方式,能够使被植入第一至第四区域26-1~26-4的第一至第四毛束31~34的清扫能力发挥到最大限度。

颈部13的一端与头部11为一体,另一端与柄部14的顶端部为一体。颈部13是向刷部16侧弯曲且在y1、y2方向上延伸的部件。在x1、x2方向上,颈部13的宽度比头部11及柄部14的宽度窄。颈部13是用于在口腔内使牙刷10的操作性提高的部分。

颈部13例如能够由能够适用于头部主体18的材料的上述硬质树脂构成。另外,颈部13也可以是如下结构:例如,由上述硬质树脂构成成为基部的部分,由上述软质树脂覆盖成为基部的部分的外表面的至少一部分。

颈部13的长度(y1、y2方向的长度)能够适当选择,但例如能够在20mm以上60mm以下的范围内适当选择。

另外,颈部13的形状及大小只要是能够适用于牙刷10的形状及大小,则无特别限定。

柄部14是使用者在擦刷牙齿时用手把持的部分。柄部14在y1、y2方向上延伸。柄部14的一部分为凹陷的形状,以便于容易用手握住。

柄部14例如能够由能够适用于头部主体18的材料的上述硬质树脂构成。另外,柄部14也可以是如下结构:例如,由上述硬质树脂构成成为基部的部分,由上述软质树脂覆盖成为基部的部分的外表面的至少一部分

柄部14的长度(y1、y2方向的长度)能够适当选择,但例如在颈部13的长度处于20mm以上60mm以下的范围内的情况下,颈部13的长度与柄部14的长度的总和能够设定为成为40mm以上80mm以下。

另外,柄部14的形状及大小只要是能够适用于牙刷10的形状及大小,则无特别限定。

图5是放大了由图2所示的区域b包围的部分的图。在图5中,对与图1~图4所示的结构体相同的结构部分标记相同符号。

参照图4及图5,刷部16由多个第一至第四毛束31~34构成。第一毛束31由多根刷毛构成,是毛长整齐的毛束。

另外,在本发明中,“使毛束的毛长整齐”是指通过目视使构成毛束的多根刷毛的毛长整齐。即,“使毛束的毛长整齐”不仅是使构成毛束的刷毛的毛长完全相同,也包含毛长在各毛束间稍有差异的情况。构成毛长整齐的毛束的多根刷毛间的毛长的误差例如优选±10%以下,更优选±5%以下。

第一毛束31被植入第一植毛孔21。第一毛束31是外径比第三及第四毛束33、34粗的毛束。

作为构成第一毛束31的刷毛,例如能够使用朝向毛尖而刷毛直径逐渐变小、顶端尖锐化的刷毛即锥形毛、朝向毛尖而刷毛直径逐渐变小且顶端直径比锥形毛粗的刷毛即半锥形毛、以及除毛尖的修圆部以外外径大致相等的弧形毛等。

第一毛束31例如可以仅由锥形毛构成,也可以仅由半锥形毛构成,也可以仅由直形毛构成,也可以将锥形毛、直形毛、半锥形毛中的两种以上进行组合来构成,但优选仅由锥形毛构成。

在该情况下,作为锥形毛,例如使用从顶端向基端侧移动了0.1mm的位置的外径在10μm以上30μm以下的锥形毛即可。

以植毛面26为基准时的第一毛束31的高度能够根据目的而适当设定,但例如优选10mm以上13mm以下的范围内。另外,构成第一毛束31的刷毛的基部的粗细例如优选0.15mm以上0.25mm以下的范围内。

作为构成第一毛束31的刷毛的材料,例如能够使用6-12尼龙、6-10尼龙等聚酰胺、pe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聚萘二酸丁二醇酯(pbn)等聚酯纤维,pp等聚烯烃、聚烯烃系弹性体、苯乙烯系弹性体等弹性体树脂等。

另外,构成第一毛束31的刷毛的横截面形状(具体而言,在通过x1、x2方向及y1、y2方向的假想平面上将刷毛切断时的形状)例如优选为圆形,但该横截面形状不限定于圆形。

构成第一毛束31的刷毛的横截面形状例如可以是椭圆形、多边形(例如,三角形、四边形、五边形、六边形等)、异形(星形、三叶草形、四叶草形等)。

第二毛束32被植入第二植毛孔22。第二毛束32由多根刷毛构成,是毛长整齐的毛束。以植毛面26为基准时的第二毛束32的高度低于以植毛面26为基准的第一毛束31、第三毛束33及第四毛束34的高度。即,第二毛束32是高度最低的毛束。

第二毛束32的外径构成为比第三及第四毛束33、34的外径粗。

第二毛束32例如可以仅由锥形毛构成,也可以仅由半锥形毛构成,也可以仅由直形毛构成,也可以将锥形毛、直形毛、半锥形毛中的两种以上进行组合来构成,但优选仅由半锥形毛构成。

这样一来,仅由外径比锥形毛大的半锥形毛构成第二毛束32,从而能够使牙齿表面的清扫力提高。

另外,作为构成第二毛束32的半锥形毛,例如使用从顶端向基端侧移动了0.1mm的位置的外径在30μm以上90μm以下的半锥形毛即可。

以植毛面26为基准时的第二毛束32的高度能够根据目的而适当设定,但例如优选在8mm以上11mm以下的范围内。另外,构成第二毛束32的刷毛的基部的粗细例如优选在0.12mm以上0.20mm以下的范围内。

构成第二毛束32的刷毛的材料及横截面形状能够适当选择,例如能够使用与构成第一毛束31的刷毛的材料及横截面形状相同的刷毛。

第三毛束33被植入第三植毛孔23。第三毛束33由多根刷毛构成,是毛长整齐的毛束。以植毛面26为基准时的第三毛束33的高度低于第一毛束31的高度,且高于第二毛束32的高度。

第三毛束33的外径构成为小于第一及第二毛束31、32的外径。

这样一来,通过使第三毛束33的外径小于第一及第二毛束31、32,从而容易在牙刷与牙龈之间(齿颈部)插入第三毛束33,因此能够使齿颈部的清扫力提高。

第三毛束33例如可以仅由锥形毛构成,也可以仅由半锥形毛构成,也可以仅由直形毛构成,也可以将锥形毛、直形毛、半锥形毛中的两种以上进行组合来构成,但优选仅由锥形毛构成。

这样一来,通过仅由锥形毛构成第三毛束33,从而进一步提高第三毛束33向牙齿与牙龈之间(齿颈部)插入性,因此能够进一步使齿颈部的清扫力提高。

在该情况下,作为锥形毛,例如使用从顶端向基端侧移动了0.1mm的位置的外径在10μm以上30μm以下的锥形毛即可。

以植毛面26为基准时的第三毛束33的高度能够根据目的而适当设定,但例如优选9mm以上12mm以下的范围内。另外,构成第三毛束33的刷毛的基部的粗细例如优选0.10mm以上0.19mm以下的范围内。

另外,第二毛束32的高度与第三毛束33的高度的差例如能够设为0.5mm以上2.0mm以下。

第四毛束34被植入第四植毛孔24。第四毛束34由多根刷毛构成,是毛长整齐的毛束。以植毛面26为基准时的第四毛束34的高度构成为成为第一毛束31的高度以上。

第四毛束34的外径构成为小于第一及第二毛束31、32的外径。

这样一来,通过使第四毛束34的外径小于第一及第二毛束31、32,从而容易在齿间(牙齿与牙齿的间隙)插入第四毛束34,因此能够使齿间的清扫力提高。

第四毛束34例如可以仅由锥形毛构成,也可以仅由半锥形毛构成,也可以仅由直形毛构成,也可以将锥形毛、直形毛、半锥形毛中的两种以上进行组合来构成,但优选仅由锥形毛构成。

这样一来,仅由锥形毛构成第四毛束34,从而能够进一步提高向齿间的插入性,因此能够进一步使齿间的清扫力提高。

在该情况下,作为锥形毛,例如使用从顶端向基端侧移动了0.1mm的位置的外径在10μm以上30μm以下的锥形毛即可。

以植毛面26为基准时的第四毛束34的高度能够根据目的而适当设定,但例如优选10mm以上13以下的范围内。另外,构成第四毛束34的刷毛的基部的粗细例如优选0.15m以上0.20以下的范围内。

另外,第一毛束31的高度与第四毛束34的高度的差例如能够设为0m以上1m以下。

第一实施方式的牙刷10的特征在于,具备:第一毛束31,被植入在设于第一区域26-1的多个第一植毛孔21;第二毛束32,被植入在设于第二区域26-2的多个第二植毛孔22;第三毛束33,被植入在设于第三区域28、29的多个第三植毛孔23;以及第四毛束34,被植入在设于第四区域26-4的多个第四植毛孔24,关于从植毛面26起的高度,在第一毛束31、第二毛束32、第三毛束33及第四毛束34中,第二毛束32的高度最低,第三毛束33的高度低于第一毛束31的高度且高于第二毛束32的高度,第四毛束34的高度被设为第一毛束31的高度以上,第一及第二植毛孔21、22的内径大于第三及第四植毛孔33、34的内径。

通过这样的结构,能够使用第一毛束31来充分确保臼齿的清扫力,使用第二毛束32来确保牙齿表面的清扫力,使用第三毛束33来充分确保齿颈部的清扫力,使用第四毛束34来确保齿间的清扫力。

因此,能够以一个牙刷10充分确保齿间、齿颈部、牙齿表面、臼齿的各部位的清扫力。

(第二实施方式)

图6是放大了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式的牙刷的主要部分(头部及刷部)的正视图。在图6中,对与图1~图5所示的结构体相同的结构部分标记相同符号。

参照图6,第二实施方式的牙刷40除了具有头部41及刷部42来取代构成第一实施方式的牙刷10的头部11及刷部16以外,与牙刷10同样地构成。

头部41具有头部主体45和多个第一至第四植毛孔21~24。

头部主体45的后端部与颈部13的一端一体地构成。头部主体45在前面侧具有植毛面47。

植毛面47除了具有一对第三区域51及第四区域52来取代构成在第一实施方式中说明了的植毛面26的一对第三区域26-3a、26-3b(两个一对第三区域)及第四区域26-4以外,与植毛面26同样地构成。

一对第三区域51具有两个第三区域55、56。第三区域55、56设置于两个第二区域26-2的一部分的外侧及第四区域52的外侧。

第三区域55、56配置为从x1、x2方向夹入两个第二区域26-2的一部分及第四区域52。第三区域55、56是通过包围多个第三植毛孔23而划分出的区域。

在第三区域55、56设置有比在第一实施方式中说明了的第三区域28、29多的第三植毛孔23。

第三区域55、56配置为一边弯曲一边沿y1、y2方向延伸。第三区域55、56配置为经由两个第二区域26-2的一部分及第四区域52而在y1,y2方向上相对。

第四区域52是由第三区域55、56与两个第二区域26-2划分出的区域。第四区域52构成为相比于在第一实施方式中说明了的第四区域26-4,x1、x2方向的长度短,且y1、y2方向的宽度宽。

在第四区域52中,由在x1、x2方向上列状配置的多个第四植毛孔24构成的植毛孔群在y1、y2方向上配置多个(图6的情况下,作为一例,是两个)。

刷部42由多个第一至第四毛束31~34构成,除第三及第四毛束33、34的数量、排列不同以外,与在第一实施方式中说明了的刷部16同样地构成。

设为上述结构的第二实施方式的牙刷40能够得到与第一实施方式的牙刷10相同的效果。

以上,对本发明的优选的实施方式进行了详述,但本发明不限定于该特定的实施方式,在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所记载的本发明的主旨的范围内,能够进行各种各样的变形、变更。

以下,对实施例进行说明,但本发明不限定于以下所记载的实施例。

(实施例1~6,及比较例1~3的牙刷的制作)

在表1所示的条件下,作为图1~图5所示的牙刷,制作实施例1~6的牙刷c1~c6及比较例1~3的牙刷d1~d3。

此时,作为锥形毛,使用了pb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树脂制的锥形毛。另外,作为螺旋锥形毛,使用了pbt树脂制的螺旋锥形毛。作为半锥形毛,使用了pbt树脂制的半锥形毛。作为弧形毛,使用了尼龙制的弧形毛。

在实施例1~5及比较例3中,使第四毛束的高度与第一毛束的高度相同。在实施例6中,使第四毛束的高度比第一毛束的高度高1mm。在比较例1、2中,使第四毛束的高度比第一毛束的高度低1mm。

在实施例1~6、比较例1及比较例2中,使第三及第四植毛孔的内径比第一及第二植毛孔的内径小。在比较例3中,使第三及第四植毛孔的内径与第一及第二植毛孔的内径为相同大小。

表1

(臼齿的清扫力的评价)

进行了关于实施例1~6的牙刷c1~c6及比较例1~3的牙刷d1~d3的臼齿的模型清扫力的评价实验。在臼齿的模型清扫力的评价实验中,在颚模型的七号咬合面附着模型牙垢后,通过各牙刷c1~c6、d1~d3进行三分钟的清扫,对去除了牙齿整体的牙垢的面积进行了测定。并且,将去除面积除以最初面积作为牙垢去除率,通过下述(1)求出牙垢去除率。

牙垢去除率(%)=((臼齿的模型清扫力实验前的牙垢占有面积-臼齿的模型清扫力实验后的牙垢占有面积)/(臼齿的模型清扫力实验前的牙垢占有面积))×100

···(1)

另外,评价中,将牙垢去除率为70%以上的情况作为◎,将牙垢去除率为50%以上且小于70%的情况作为○,将牙垢去除率为30%以上且小于50%的情况作为△,将牙垢去除率小于30%的情况作为×。其结果如表1所示。

(齿间的清扫力的评价)

进行了关于实施例1~6的牙刷c1~c6及比较例1~3的牙刷d1~d3的齿间的模型清扫力的评价实验。在齿间的模型清扫力的评价实验中,在颚模型的六号及七号附着模型牙垢后,通过各牙刷c1~c6、d1~d3进行三分钟的清扫,对去除了齿间部的牙垢后的面积进行了测定。并且,将去除面积除以最初面积作为去除率。

另外,评价中,将牙垢去除率为70%以上的情况作为◎,将牙垢去除率为50%以上且小于70%的情况作为○,将牙垢去除率为30%以上且小于50%的情况作为△,将牙垢去除率小于30%的情况作为×。其结果如表1所示。

(齿颈部的清扫力的评价)

进行了关于实施例1~6的牙刷c1~c6及比较例1~3的牙刷d1~d3的齿颈部的模型清扫力的评价实验。在齿颈部的模型清扫力的评价实验中,在颚模型的六号及七号附着模型牙垢后,通过各牙刷c1~c6、d1~d3进行三分钟的清扫,对去除了齿颈部的牙垢后的面积进行了测定。并且,将去除面积除以最初面积作为去除率。

另外,评价中,将牙垢去除率为70%以上的情况作为◎,将牙垢去除率为50%以上且小于70%的情况作为○,将牙垢去除率为30%以上且小于50%的情况作为△,将牙垢去除率小于30%的情况作为×。其结果如表1所示。

(牙齿表面的清扫力的评价)

进行了关于实施例1~6的牙刷c1~c6及比较例1~3的牙刷d1~d3的牙齿表面的模型清扫力的评价实验。在牙齿表面的模型清扫力的评价实验中,在颚模型的六号及七号的脸侧面附着模型牙垢后,通过各牙刷c1~c6、d1~d3进行三分钟的清扫,对去除了牙齿整体的牙垢的面积进行了测定。并且,将去除面积除以最初面积作为去除率。

(舒适度(使用感)的评价)

接着,进行了关于实施例1~6的牙刷c1~c6及比较例1~3的牙刷d1~d3的舒适度(使用感)的评价实验。

通过专家小组5名,使用牙刷c1~c6、d1~d3一周时间,根据下述评价基准对牙龈的舒适度进行了四段评价。

此时,将◎作为“特别良好”这一评价,将○作为“良好”这一评价,将△作为“一般”这一评价,将×作为“不良好”这一评价。其结果如表1所示。

(实施例1~6及比较例1~3的牙刷的评价结果的总结)

参照表1可知,在使用锥形毛作为第一至第四毛束31~34的刷毛的情况下,当在实施例1所示的条件下,关于臼齿、齿间、齿颈部及牙齿表面的清扫力以及舒适度(使用感),可得到非常好的结果。

另外,根据实施例4的结果可知,当由螺旋锥形毛构成第一及第四毛束31、34,由半锥形毛构成第二毛束32,由锥形毛构成第三毛束33时,关于臼齿、齿间、齿颈部及牙齿表面的清扫力以及舒适度(使用感),可得到非常好的结果。

根据实施例5的结果可知,当使用弧形毛作为第二毛束32的刷毛时,稍微有损于舒适度。

根据实施例1及比较例1、2的结果可以确认,当构成第四毛束的刷毛的高度(第四毛束的高度)低于构成第一毛束的刷毛的高度(第一毛束的高度)时,齿间的清扫力变差。

另外,根据实施例1、实施例6及比较例1、2的结果可以确认,为了充分确保齿间的清扫力,需要使构成第四毛束的刷毛的高度在构成第一毛束的刷毛的高度以上。

根据比较例3的结果可以确认,即使将构成第四毛束的刷毛的高度设定在构成第一毛束的刷毛的高度以上,当第一及第二植毛孔的内径与第三及第四植毛孔的内径为相同大小时,齿颈部及牙齿表面的清扫力也下降。

根据实施例1、2及比较例2、3的结果可以确认,为了充分确保齿颈部及牙齿表面的清扫力,需要使第三及第四植毛孔的内径小于第一及第二植毛孔的内径。

根据以上的结果可以确认,为了以一个牙刷来充分确保齿间、齿颈部、牙齿表面、臼齿的各部位的清扫力,需要使构成第四毛束的刷毛的高度在构成第一毛束的刷毛的高度以上,并且使第三及第四植毛孔的内径小于第一及第二植毛孔的内径。

产业上的可利用性

本发明适用于牙刷。

符号说明

10,40…牙刷,11,41…头部,13…颈部,14,42…柄部,16…刷部,18,45…头部主体,21…第一植毛孔,22…第二植毛孔,23…第三植毛孔,24…第四植毛孔,26,47…植毛面,26-1…第一区域,26-2…第二区域,26-3a,26-3b,51…一对第三区域,26-4,52…第四区域,28、29,55、56…第三区域,31…第一毛束,32…第二毛束,33…第三毛束,34…第四毛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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