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发光玩具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9136阅读:38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发光玩具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玩具领域,特别是一种趣味性强的发光玩具车。
背景技术
现有的玩具车,为增强其玩耍时的趣味性,大都在其车体盖上设置具有装饰和指示作用的发光装置及发声装置。然而现有玩具车上的发光装置,一般只是在车盖的外侧(如前端或顶部)上设置几个LED灯,这种结构的玩具车,因玩耍时发光效果仅为简单的点光源,光效单调,所以趣味性不强,难以满足广大儿童的要求。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和不足,提供一种不仅能从车身上看到具有立体变幻效果的闪光图案、趣味性强,而且结构简单、安装方便的发光玩具车。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本实用新型所述发光玩具车,包括玩具车底盘及装置于所述底盘上的车体盖、发光装置、电源组件,其中所述车体盖的两侧或顶侧中至少有一侧设有透光板,其特点是所述发光装置包括装置于所述车体盖与底盘形成的内腔内的发光体、用于控制所述发光体发光的控制装置及装置于所述车体盖透光板内侧的具有光学折射图形纹理层的折射板,所述发光体发出的光线在经过所述折射板的折射后就形成了能通过透光板看到的具有立体变幻效果的闪光图案。为进一步的增强本实用新型在玩耍时趣味性,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是在上述车体盖的顶侧和两侧均设有透光板,各透光板的内侧均装有折射板。为使本实用新型拆装更方便,上述各透光板和折射板通过卡扣结构而可拆装地装置于上述车体盖上。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由装置于车体内腔的发光体、控制所述发光体发光的控制装置及装置于车体盖透光板内侧的具有光学折射图形纹理层的折射板等形成的发光装置的结构,使得本实用新型在开灯发光的时候,可利用折射板对光线的折射作用和利用透光板的透光作用,而令使用者能从车身上看到具有立体变幻效果的闪光图案,因此光效好、趣味性强,有效地解决了现有的发光玩具车只有点光源、光效单调、趣味性不强等问题。并且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在车身的两侧和顶侧均设置透光板和内折射板的结构,因此发光体发出的光线在经过各折射板的折射后,就能在车身上看到多个具有立体变幻效果的闪光图案,更进一步的增强了其观赏性和趣味性。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可靠、安装方便、趣味性强,可满足广大消费者的要求。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I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0011]图2为本实用新型装配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I-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发光玩具车,包括玩具车底盘2及装置于所述底盘2上的车体盖I、发光装置、电源组件,其中所述车体盖I的两侧或顶侧中至少有一侧设有透光板11,为使本实用新型在玩耍时趣味性强,所述发光装置包括装置于所述车体盖I与底盘2形成的内腔内的发光体3、用于控制所述发光体3发光的控制装置及装置于所述车体盖I透光板11内侧的具有光学折射图形纹理层的折射板4,所述发光体3发出的光线在经过所述折射板4的折射后就形成了能通过透光板11看到的具有立体变幻效果的闪光图案。为使其使用时光效更好,上述发光体3包括沿底盘2长度方向装置于底盘2上的多 个彩色LED灯,上述控制装置位于底盘2上并控制所述LED灯依序发光。因此当本实用新型在开灯发光的时候,可利用折射板4上的光学折射图形纹理层对光线的折射作用和利用透光板11的透光作用,而令使用者能从车身上看到具有立体变幻效果的闪光图案,因此光效好、趣味性强,有效地解决了现有的发光玩具车只有点光源、光效单调、趣味性不强等问题。为进一步的增强其玩耍的趣味性,上述车体盖I的顶侧和两侧均设有透光板11,各透光板11的内侧均装有折射板4,因此发光体3发出的光线在经过各折射板4的折射后,就能在车身上看到多个具有立体变幻效果的闪光图案,更进一步的增强了其观赏性和趣味性。至于各折射板4上的折射图形纹理层的具体图形纹理可根据使用者地需要来设定,如可以是五角星图形纹理层或其它图形纹理层。为使本实用新型拆装更方便,上述各透光板11和折射板4通过卡扣结构而可拆装地装置于上述车体盖I上。上述卡扣结构的具体结构也可根据需要来设定,如可以是在透光板11的侧边上设置卡扣12和在车体盖I的相应位置设置卡孔结构,上述折射板4的边缘对应卡扣的位置相应地开有槽口 41 ;当然也可以是在透光板11的侧边上设置卡孔和在车体盖I的相应位置上设置卡扣结构等等。上述折射板4通过所述透光板11周边与车体盖I的配合扣接而可靠定位于透光板11的内侧位置。为使本实用新型安装更方便,且结构更可靠,上述底盘2上装有与控制装置电连接的条形电路板5,上述多个彩色LED灯依序装置于所述条形电路板5上。上述透光板11 一般采用由透明玻璃板或透明塑料板形成。为使本实用新型的趣味性更强,还可在车体上设置发声装置。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可靠、安装方便、趣味性强,可满足广大消费者的要求。尽管本实用新型是参照具体实施例来描述,但这种描述并不意味着对本实用新型构成限制。参照本实用新型的描述,所公开的实施例的其他变化,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都是可以预料的,这种的变化应属于所属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发光玩具车,包括玩具车底盘(2)及装置于所述底盘(2)上的车体盖(I)、发光装置、电源组件,其中所述车体盖(I)的两侧或顶侧中至少有一侧设有透光板(11),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装置包括装置于所述车体盖(I)与底盘(2 )形成的内腔内的发光体(3 )、用于控制所述发光体(3 )发光的控制装置及装置于所述车体盖(I)透光板(11)内侧的具有光学折射图形纹理层的折射板(4),所述发光体(3)发出的光线在经过所述折射板(4)的折射后就形成了能通过透光板(11)看到的具有立体变幻效果的闪光图案。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发光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车体盖(I)的顶侧和两侧均设有上述透光板(11),各透光板(11)的内侧均装有折射板(4 )。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光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各透光板(11)和折射板(4)通过卡扣结构而可拆装地装置于上述车体盖(I)上。
4.根据权利要求I或2或3所述的发光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发光体(3)包括沿底盘(2)长度方向装置于底盘(2)上方的多个彩色LED灯,上述控制装置位于上述底盘(2)上并控制所述LED灯依序发光。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光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底盘(2)上装有与上述控制装置电连接的条形电路板(5),上述多个彩色LED灯依序装置于所述条形电路板(5)上。
6.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发光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透光板(11)由透明玻璃板或透明塑料板形成。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发光玩具车,包括玩具车底盘、车体盖、发光装置、电源组件,其中车体盖的两侧或顶侧中至少有一侧设有透光板,其特点是所述发光装置包括装置于车体盖与底盘形成的内腔内的发光体、用于控制发光体发光的控制装置及装置于车体盖透光板内侧的具有光学折射图形纹理层的折射板,所述发光体发出的光线在经过折射板的折射后就形成了能通过透光板看到的具有立体变幻效果的闪光图案。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由装置于车体内腔的发光体、控制所述发光体发光的控制装置及装置于车体盖透光板内侧的具有光学折射图形纹理层的折射板等形成的发光装置的结构,使其在开灯发光时,光效好、趣味性强,并且其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可满足广大消费者的要求。
文档编号A63H17/32GK202777790SQ20122045069
公开日2013年3月13日 申请日期2012年9月6日 优先权日2012年9月6日
发明者陈立阳 申请人:陈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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