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健身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621693阅读:170来源:国知局
办公室健身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办公室健身装置。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制作方便的办公室健身装置,使健身锻炼可在较小空间内完成,且不会对其他人员造成影响。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办公室健身装置,具有办公椅,办公椅包括扶手和扶手下方支撑的支撑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分成扶手端部和扶手本体,所述支撑杆支撑于扶手本体下方;所述扶手端部经销轴铰接于扶手本体,扶手端部与支撑杆之间经可伸缩机构相连。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健身器材。
【专利说明】 办公室健身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办公室健身装置。适用于健身器材。
【背景技术】
[0002]办公室白领需要经常坐在办公桌前工作,缺少身体锻炼,若长期缺乏运动会使人体虚弱,并且工作时适量的运动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0003]专利号问为201220377472.5的中国专利提供了一种包括对称设置的手柄以及手柄中间的若干弹簧的拉力器,用于锻炼手臂肌肉,手柄主要由连接杆和Ω形结构组成,连接杆与Ω形结构螺栓连接,连接杆与Ω形结构之间形成空间,连接杆上均与分布有多个安装孔,弹簧端部置于安装孔中。然而该健身装置如在办公室使用时需占用一定空间,且会影响其他同事工作。

【发明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制作方便的办公室健身装置,使健身锻炼可在较小空间内完成,且不会对其他人员造成影响。
[0005]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办公室健身装置,具有办公椅,办公椅包括扶手和扶手下方支撑的支撑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分成扶手端部和扶手本体,所述支撑杆支撑于扶手本体下方;所述扶手端部经销轴铰接于扶手本体,扶手端部与支撑杆之间经可伸缩机构相连。
[0006]所述可伸缩机构呈圆弧形,且该圆弧以销轴为圆心。
[0007]所述可伸缩机构包括圆弧形套管和插装于套管内的连杆,所述连杆上套有弹簧,该弹簧两端分别顶住连杆和套管。
[0008]所述套管采用不锈钢管。
[0009]所述扶手端部上表面制有拉带。
[001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制作方便,将办公室内常见的办公椅改进成具有手臂锻炼功能的健身椅,锻炼方便,且锻炼效果好,使健身锻炼可在较小空间内完成,且不会对其他人员造成影响。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1]图1、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可伸缩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如图1、图2所示,本实施例为一种办公室健身装置,该装置对常用办公椅进行改进,使其具有手臂锻炼功能。办公椅包括扶手I和扶手下方支撑的支撑杆4,本例中将扶手I分成扶手端部102和扶手本体101两部分,支撑杆4支撑于扶手本体101下方。扶手端部102经销轴3铰接于扶手本体101,且扶手端部可绕销轴3竖直平面内转动。扶手端部102与支撑杆4之间经可伸缩机构相连。本实施例中可伸缩机构呈圆弧形,且该圆弧以销轴3为圆心。如图3所示,可伸缩机构包括圆弧形套管201 (采用不锈钢管)和插装于套管内的连杆202,所述连杆202上套有弹簧203,该弹簧两端分别顶住连杆202和套管201。本实施例中还在扶手端部102上表面制有拉带5。
[0014]使用时,手拉住拉带5,拉动扶手端部102绕销轴3转动,弹簧203提供阻力,从而达到手臂锻炼效果。
[0015]当然,上述说明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做出的变化、改添加或替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办公室健身装置,具有办公椅,办公椅包括扶手(I)和扶手下方支撑的支撑杆(4),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I)分成扶手端部(102)和扶手本体(101),所述支撑杆(4)支撑于扶手本体(101)下方;所述扶手端部(102)经销轴(3)铰接于扶手本体(101),扶手端部(102)与支撑杆(4)之间经可伸缩机构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办公室健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伸缩机构呈圆弧形,且该圆弧以销轴(3)为圆心。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办公室健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伸缩机构包括圆弧形套管(201)和插装于套管内的连杆(202 ),所述连杆(202 )上套有弹簧(203 ),该弹簧两端分别顶住连杆(202 )和套管(20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办公室健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管(201)采用不锈钢管。
5.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办公室健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端部(102)上表面制有拉带(5)。
【文档编号】A63B23/12GK203507434SQ201320477310
【公开日】2014年4月2日 申请日期:2013年8月6日 优先权日:2013年8月6日
【发明者】陆根法, 陆淼 申请人:嘉兴乾昆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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