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桶式羽毛球场地粘贴的规划显示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0342阅读:379来源:国知局
卷桶式羽毛球场地粘贴的规划显示线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卷桶式羽毛球场地粘贴的规划显示线,它是由白色胶带及彩色图点组成,白色胶带及彩色图点按照设定的尺寸长度及标注图示,组合成场地粘贴规划线,规划线的宽度为4cm,下面为不干胶涂面,使用时将不干胶涂面按场地规划粘贴在地面上即成羽毛球场。
【专利说明】卷桶式羽毛球场地粘贴的规划显示线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粘贴胶带,确切的说是一种卷桶式羽毛球场地粘贴的规划显示线。

【背景技术】
[0002]羽毛球是一种老少皆宜的健身运动,但常去羽毛球馆锻炼一是球馆要收取费用,二是体育场馆都设在郊区,往返于球馆,路途上耽误时间。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羽毛球场地粘贴的规划显示线,以因地制宜,即兴设场,减少健身投资成本,节约路途往返时间。
[0004]本实用新型的方案是由白色胶带及彩色图点组成,所述白色胶带的上端设有彩色图点,白色胶带及彩色图点按照设定的尺寸长度及标注图示,组合成场地粘贴规划显示线,规划显示线的宽度为4cm,下面为不干胶涂面,将下面的不干胶按场地规划粘贴在地面上即成羽毛球场。为便于在夜晚或阴天光线不好时使用,在白色胶带及彩色图点上喷涂荧光材料,制成荧光规划显示线。
[0005]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独特,加工生产成本低,使用方便效果好。
[0006]下面结合附图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7]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0008]图2为规划显示线伸展状态示意图;
[0009]图3为规划线收存状态示意图;
[0010]图4为使用状态参考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图1-4中示出的白色胶带卷收在卷桶m,白色胶带的上端设有彩色图点1,彩色图点由前向后依次将白色胶带分隔成长度为72cm的标段2,388cm的标段3,198cm的标段4,198cm的标段5,388cm的标段6,72cm的标段7,42cm的标段8,253cm的标段9,253cm的标段10,42cm的标段11,彩色图点为红色4cmX4cm的正方形,胶带上标注的十图案O为网柱的安装点,米形图案为剪断线。所标注的2-7标段右侧的剪断线为球场的左竖边线a,长度为1340cm,8-11标段为球场的前横边线b,长度为602cm,卷桶内依次设有球场的后横边线c,后横边线与前横边线布局相同,长度为602cm ;右竖边线d,右竖边线与左竖边线布局相同,长度为1340cm ;前双打发球线X,长度为602cm ;前发球线y,长度为602cm ;后前发球线z,长度为602cm ;后双打发球线E,长度为602cm ;左内竖线f,长度为1332cm ;右内竖线g,长度为1332cm ;前中线w,长度为468cm ;后中线r,长度为468cm。
[0012]使用时,将不干胶按场地的规划依照胶带上标注的顺序依次粘贴在地面上,即成羽毛球场。
【权利要求】
1.一种卷桶式羽毛球场地粘贴的规划显示线,由白色胶带及彩色图点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白色胶带的上端设有彩色图点(1),白色胶带及彩色图点按照设定的尺寸长度及标注图示,组合成场地粘贴规划显示线,规划显示线的宽度为4cm,下面为不干胶涂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桶式羽毛球场地粘贴的规划显示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彩色图点由前向后依次将白色胶带分隔成长度为72cm的标段(2),388cm的标段(3),198cm的标段(4),198cm的标段(5),388cm的标段(6),72cm的标段(7),42cm的标段(8),253cm的标段(9),253cm的标段(10),42cm的标段(11 ),彩色图点为红色4cmX4cm的正方形,胶带上标注的十图案(O)为网柱的安装点,米形图案为剪断线。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卷桶式羽毛球场地粘贴的规划显示线,其特征在于:所标注的2-7标段右侧的剪断线为球场的左竖边线a,长度为1340cm,8-11标段为球场的前横边线b,长度为602cm,卷桶内依次设有球场的后横边线C,后横边线与前横边线布局相同,长度为602cm;右竖边线d,右竖边线与左竖边线布局相同,长度为1340cm;前双打发球线X,长度为602cm ;前发球线y,长度为602cm ;后前发球线z,长度为602cm ;后双打发球线E,长度为602cm ;左内竖线f,长度为1332cm ;右内竖线g,长度为1332cm ;前中线W,长度为468cm ;后中线r,长度为468c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桶式羽毛球场地粘贴的规划显示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白色胶带及彩色图点上喷涂荧光材料,制成荧光规划显示线。
【文档编号】A63C19/06GK204034236SQ201420452474
【公开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请日期:2014年8月12日 优先权日:2014年8月12日
【发明者】韩三喜 申请人:韩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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