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体育教学练习多功能组合器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02278阅读:245来源:国知局
一种体育教学练习多功能组合器械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体育教学练习器械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体育教学练习多功能组合器械。



背景技术:

在现今社会,人们越来越提倡全民运动理念,在校园中仰卧起坐、俯卧撑和引体向上是最常见的体能测试项目,但是现有的器材功能性较差,在测试过程中需要一人帮忙压脚来完成,尤其是长时间坐在脚部容易对脚步部造成伤害,还有在测试不同的项目要来回换场地进行测试,很不方便,现有的器械都比较单一,不能在一个器械上进行多项练习,为此,我们提出一种体育教学练习多功能组合器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体育教学练习多功能组合器械,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体育教学练习多功能组合器械,包括右支架和左支架,所述右支架的左侧面下方设有第一悬臂,所述第一悬臂的端部通过铰链连接第一旋转支架,所述第一旋转支架远离右支架的一端通过铰链连接第一支撑腿,所述第一旋转支架的上表面设有坐垫支撑板,所述坐垫支撑板的上表面设有坐垫,所述右支架的左侧面设有靠背,所述右支架的上端前后两侧安装有拉力器,所述左支架和右支架的顶部之间设有双杠,所述双杠的表面设有防滑套,所述左支架的左侧悬挂有拳套,所述左支架的上端前侧设有击打练习板,所述左支架的右侧设有脚部固定架,所述脚部固定架的表面设有海绵套,所述左支架右侧面下方设有第二悬臂,所述第二悬臂的端部通过铰链连接第二旋转支架,所述第二旋转支架远离左支架的一端侧面通过螺栓连接第二支撑腿,所述第二旋转支架的上表面设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上表面设有海绵垫。

优选的,所述支撑板的数量不少于三个,且支撑板在第二旋转支架的上表面等距排列。

优选的,根据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体育教学练习多功能组合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右支架和左支架的底部均设有螺栓孔。

优选的,所述击打练习板与左支架通过弹簧连接。

优选的,所述右支架和左支架中部均设有自动升降装置。

优选的,所述第二旋转支架的长度是第一旋转支架的三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体育教学练习多功能组合器械可以练习多种体育项目,其中包括仰卧起坐、俯卧撑、引体向上、拳击和臂力练习,该器械还可以根据身高的不同调试适合的高度,可以单独一人完成仰卧起坐,在不使用的时候,可以把两个支架都折起来,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底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 右支架、2 第一旋转支架、3 第一支撑腿、4 坐垫支撑板、5 坐垫、6 靠背、7 拉力器、8 双杠、9 防滑套、10 拳套、11 击打练习板、12 脚部固定架、13 海绵套、14 第二旋转支架、15 第二支撑腿、16 支撑板、17 海绵垫、18 左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体育教学练习多功能组合器械,包括右支架1和左支架18,右支架1和左支架18中部均设有自动升降装置,方便不同身高的练习者使用,右支架1和左支架18的底部均设有螺栓孔,用来固定,右支架1的左侧面下方设有第一悬臂,第一悬臂的端部通过铰链连接第一旋转支架2,第一旋转支架2可以折起来,第一旋转支架2远离右支架1的一端通过铰链连接第一支撑腿3,第一支撑腿3也可以折起来,第一旋转支架2的上表面设有坐垫支撑板4,坐垫支撑板4的上表面设有坐垫5,右支架1的左侧面设有靠背6,坐垫5和靠背6可以让练习者练习时感觉舒适,右支架1的上端前后两侧安装有拉力器7,可以锻炼臂力,左支架18和右支架1的顶部之间设有双杠8,可以练习引体向上,双杠8的表面设有防滑套9,可以防止手滑摔倒,左支架18的左侧悬挂有拳套10,左支架18的上端前侧设有击打练习板11,击打练习板11与左支架18通过弹簧连接,左支架18的右侧设有脚部固定架12,方便一个人练习仰卧起坐,脚部固定架12的表面设有海绵套13,保护脚部不受伤害,左支架18右侧面下方设有第二悬臂,第二悬臂的端部通过铰链连接第二旋转支架14,同样可以折起来,第二旋转支架14的长度是第一旋转支架2的三倍,第二旋转支架14远离左支架18的一端侧面通过螺栓连接第二支撑腿15,第二旋转支架14的上表面设有支撑板16,支撑板16的数量不少于三个,且支撑板16在第二旋转支架14的上表面等距排列,支撑板16的上表面设有海绵垫17,本发明功能多样,使用方便,在传统体育教学中,操作简单,安全高效。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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