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攀岩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74379阅读:47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攀岩器。



背景技术:

攀岩器是一种常见的健身器材,攀岩器包括主架、支撑杆、脚踏和传动机构,目前大多数的攀岩器的传动机构都是通过皮带及皮带轮组成,使用时会出现打滑的现象,难免对皮带造成一定的磨损,使用寿命较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寿命较长的攀岩器。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攀岩器,包括主架、第一支撑杆、前底管和后底管,所述的主架的下端与所述的前底管固定连接,所述的第一支撑杆的下端与所述的后底管固定连接,所述的主架的上端与所述的第一支撑杆的上端相轴接,所述的主架与所述的第一支撑杆之间设置有第二支撑杆,所述的主架上设置有第一主架侧管和第二主架侧管,所述的第一主架侧管与所述的第二主架侧管上分别设置有与其滑动配合的第一脚踏和第二脚踏,所述的第一脚踏与所述的第二脚踏上均固定连接有活动管,所述的第一主架侧管与所述的第二主架侧管上设置有链轮,所述的链轮上设置有与其相啮合的链条,所述的链条的一端与所述的第一脚踏相连接,所述的链条的另一端与所述的第二脚踏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方案为:所述的第一脚踏上设置有第一连接片,所述的第一连接片的一端与所述的第一脚踏相轴接,所述的第一连接片的另一端与所述的链条的一端相轴接,所述的第二脚踏上设置有第二连接片,所述的第二连接片的一端与所述的第二脚踏相轴接,所述的第二连接片的另一端与所述的链条的另一端相轴接。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方案为:所述的主架内轴接有与所述的活动管滑动配合的滚动滑轮组,活动管做上下运动时滑动更平稳。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方案为:所述的第二支撑杆的一端与所述的主架相轴接,所述的第一支撑杆的内侧开设有滑槽,所述的第二支撑杆的另一端伸入所述的滑槽内并与其滑动配合,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调节坡度大小。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方案为:所述的活动管内设置有与其伸缩配合的L型把手管,所述的L型把手管的把手部上套设有第一海绵套,使用时更舒适。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方案为:所述的主架的上端部固定设置有有扶手杆,所述的扶手杆上设置有显示仪表,所述的扶手杆上的扶手部上套设有第二海绵套,使用更舒适。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方案为:所述的第一脚踏上设置有第一脚踏滑轮组,所述的第一脚踏滑轮组设置在所述的第一主架侧管的侧壁上并与其上下滑动配合,所述的第二脚踏上设置有第二脚踏滑轮组,所述的第二脚踏滑轮组设置在所述的第二主架侧管的侧壁上并与其上下滑动配合,脚踏在主架侧管上的运动更平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第一脚踏与第二脚踏之间采用链轮以及链条来进行传动,运动时具有更好的平稳性,使用寿命较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图所示,一种攀岩器,包括主架1、第一支撑杆2、前底管3和后底管4,主架1的下端与前底管3固定连接,第一支撑杆2的下端与后底管4固定连接,主架1的上端与第一支撑杆2的上端相轴接,主架1与第一支撑杆2之间设置有第二支撑杆5,主架1上设置有第一主架侧管11和第二主架侧管12,第一主架侧管11与第二主架侧管12上分别设置有与其滑动配合的第一脚踏13和第二脚踏14,第一脚踏13与第二脚踏14上均固定连接有活动管15,第一主架侧管11与第二主架侧管12上设置有链轮16,链轮16上设置有与其相啮合的链条17,链条17的一端与第一脚踏13相连接,链条17的另一端与第二脚踏14相连接,第一脚踏13上设置有第一连接片131,第一连接片131的一端与第一脚踏13相轴接,第一连接片131的另一端与链条17的一端相轴接,第二脚踏14上设置有第二连接片141,第二连接片141的一端与第二脚踏14相轴接,第二连接片141的另一端与链条17的另一端相轴接,主架1内轴接有与活动管15滑动配合的滚动滑轮组(图中未显示),第二支撑杆5的一端与主架1相轴接,第一支撑杆2的内侧开设有滑槽(图中未显示),第二支撑杆5的另一端伸入滑槽内并与其滑动配合,活动管15内设置有与其伸缩配合的L型把手管18,L型把手管18的把手部上套设有第一海绵套181,主架1的上端部固定设置有有扶手杆19,扶手杆19上设置有显示仪表191,扶手杆19上的扶手部上套设有第二海绵套192,第一脚踏13上设置有第一脚踏滑轮组132,第一脚踏滑轮组132设置在第一主架侧管11的侧壁上并与其上下滑动配合,第二脚踏14上设置有第二脚踏滑轮组142,第二脚踏滑轮组142设置在第二主架侧管12的侧壁上并与其上下滑动配合。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攀岩器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及核心思想。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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