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使用的防震篮球框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47341阅读:30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体育器械,具体是一种便于使用的防震篮球框架。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已经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体育运动目前成为人们追求生活品质的一种形式体现,在工作之余,定量的运动不仅改善人们的生活品质,且可以锻炼身体,有益于身体健康。

篮球运动目前是大多数年轻男士所热衷的运动,篮球运动一方面可改善人们的生活品质,另一方面可以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受到人们的欢迎,篮球框架是篮球运动中必不可少的设备。

现有的篮球框架防震性能较差,长时间使用以后篮板容易受到篮球撞击导致破碎,框架使用寿命较短,且现有的篮球框架由于结构简单,高度固定,不便于不同身高的人群使用,且现有的篮球框架不具有存放篮球的功能,人们打篮球时需要携带篮球,给人们的篮球运动造成了一定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使用的防震篮球框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便于使用的防震篮球框架,包括框架本体;所述框架本体包括底座、支撑柱、支撑架、连接架、篮板和投掷框,所述底座上通过焊接方式固定连接有支撑柱,且支撑柱为中空结构;所述支撑柱内底部设置有液压缸,所述液压缸顶部连接有伸缩杆,且支撑柱内部设置有支撑架,伸缩杆顶部与支撑架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架顶部固定连接有连接架,连接架末端通过焊接方式固定连接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表面通过防震装置固定连接有篮板,篮板上设置有投掷框;所述防震装置包括套管、伸缩柱和弹簧;所述套管右端与固定板固定连接,且套管内部设置有伸缩柱,伸缩柱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固定板和篮板;所述伸缩柱外套设有弹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框架本体底部设置有底座,底座通过螺栓固定方式固定连接地面。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液压缸与框架本体外侧电源电性连 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弹簧两端分别固定连接篮板和套管。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上设置有存放腔,存放腔顶部铰接有合页门,且存放腔为漏斗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篮球框架可有效存放篮球,避免了人们携带篮球,为人们提供了便利,且该框架防震性能较好,有效避免了框架受到撞击导致破损,大大延长了框架的使用寿命,且框架可有效调节高度,便于人们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便于使用的防震篮球框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框架本体;2-底座;3-支撑柱;4-支撑架;5-液压缸;6-伸缩杆;7-连接架;8-固定板;9-篮板;10-投掷框;11-存放腔;12-合页门;13-防震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便于使用的防震篮球框架,包括框架本体1;所述框架本体1包括底座2、支撑柱3、支撑架4、连接架7、篮板9和投掷框10;所述框架本体1底部设置有底座2,底座2通过螺栓固定方式固定连接地面,所述底座2上通过焊接方式固定连接有支撑柱3,且支撑柱3为中空结构;所述支撑柱3内底部设置有液压缸5,液压缸5与框架本体1外侧电源电性连接;所述液压缸5顶部连接有伸缩杆6,且支撑柱3内部设置有支撑架4,伸缩杆6顶部与支撑架4固定连接。

所述支撑架4顶部固定连接有连接架7,连接架7末端通过焊接方式固定连接有固定板8;所述固定板8表面通过防震装置13固定连接有篮板9,篮板9 上设置有投掷框10;所述防震装置13包括套管、伸缩柱和弹簧;所述套管右端与固定板8固定连接,且套管内部设置有伸缩柱,伸缩柱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固定板8和篮板9;所述伸缩柱外套设有弹簧,且弹簧两端分别固定连接篮板9和套管。

所述底座2上设置有存放腔11,存放腔11顶部铰接有合页门12,且存放腔11为漏斗状。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篮球可存放于存放腔11内,打篮球时,可从存放腔11内拿出篮球,无需人们携带篮球,给人们的篮球运动带来便利,且液压缸5通过伸缩杆6带动支撑架4上下移动,调节框架本体1的高度,便于人们使用;当篮球撞击篮板9时,伸缩柱向固定板6方向移动,弹簧受到挤压可有效缓冲了大部分撞击力,具有防震功能,且套管可有效避免篮板9撞击固定板8造成破损,大大延长了框架本体1的使用寿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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