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闭症儿童肌肉训练器。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自闭症儿童肌肉训练器大多体积大,占用空间也比较大,结构复杂,拆卸、存放均较为不便;同时,只能完成上肢肌肉的锻炼,锻炼者也只能在固定的场所、以固定的形式(姿势)进行锻炼,因此针对上肢有局部包扎或腕部、手部固定患者的训练时,使用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方便自闭症儿童进行锻炼的自闭症儿童肌肉训练器。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自闭症儿童肌肉训练器,包括弹性伸拉带、把手以及用于套在人体前脚掌的脚踏盒;
所述把手为半圆形结构,所述半圆形结构圆弧中间位置的两侧分别设置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远离半圆形结构的端部与一有圆形连接环固定连接,所述圆形连接环与所述连接杆垂直;
所述脚踏盒为棱柱结构,所述脚踏盒的上表面设置有通孔。
所述弹性伸拉带的一端设置有第一固定杆,另一端设置有第二固定杆,所述第一、第二固定杆均与所述弹性伸拉带垂直设置;所述第一固定杆可穿过所述圆形连接环,所述第一固定杆的两端与弹性伸拉带的距离小于所述圆形连接环的直径,并且大于所述圆形连接环的半径;所述第二固定杆与所述通孔相适配;所述第二固定杆的两端与弹性伸拉带的距离小于所述通孔的直径,并且大于所述通孔的半径。
进一步地,所述环形把对应人手位置套设有预定厚度的橡胶套,所述橡胶套的外表面设置有若干相连通的凹槽,所述凹槽内设置有吸汗芯。
进一步地,所述伸拉带上套设有第一保护套和第二保护套;所述第一保护套靠近第一固定杆的位置设置有第一磁铁,用于将第一保护套固定在所述圆形连接环圆环上;所述第二保护套靠近所述第二固定杆的位置设置有第二磁铁,用于将第二保护套固定在所述脚踏盒上。
进一步地,述脚踏盒的内部侧面设置有音乐播放器,所述脚踏盒的底部内表面设置有压力开关,所述压力开关与所述音乐播放器电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脚踩盒的上表面设置有压力显示装置,所述脚踏盒的底部内表面设置有压力检测装置,所述压力显示装置与所述压力检测装置电连接。
本实用新型自闭症儿童肌肉训练器结构简单,方便拆卸、携带,通过设置在把手的吸汗芯可以吸汗,防止由于出汗而导致把手从手中滑落;锻炼者在进行锻炼时如果把手或者脚踏盒滑落,通过设置在拉带上的保护套可以防止伸拉带收缩到锻炼者脚部或者手部的位置,进而防止伤害到锻炼者;通过设置在脚踏盒上的音乐播放器,可以为锻炼者播放音乐引导锻炼者进行锻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描述。
实施例一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自闭症儿童肌肉训练器,包括弹性伸拉带1、把手2以及用于套在人体前脚掌的脚踏盒3;
所述把手为半圆形结构,所述半圆形结构圆弧中间位置的两侧分别设置有连接杆2-1,所述连接杆2-1远离半圆形结构的端部与一有圆形连接环2-2固定连接,所述圆形连接环2-2与所述连接杆垂直;
所述脚踏盒3为棱柱结构,所述脚踏盒3的上表面设置有通孔3-1。
所述弹性伸拉带1的一端设置有第一固定杆1-1,另一端设置有第二固定杆1-2,所述第一、第二固定杆均与所述弹性伸拉带垂直设置;所述第一固定1-1可穿过所述圆形连接环,所述第一固定杆的两端与弹性伸拉带的距离小于所述圆形连接环的直径,并且大于所述圆形连接环的半径;所述第二固定杆1-2与所述通孔相适配;所述第二固定杆的两端与弹性伸拉带的距离小于所述通孔的直径,并且大于所述通孔的半径。
实施例二
结合实施例一,所述环形把对应人手位置套设有预定厚度的橡胶套,所述橡胶套的外表面设置有若干相连通的凹槽,所述凹槽内设置有吸汗芯。
实施例三
结合实施例一,所述伸拉带上套设有第一保护套1-3和第二保护套1-4;所述第一保护套靠近第一固定杆的位置设置有第一磁铁,用于将第一保护套固定在所述圆形连接环圆环上;所述第二保护套靠近所述第二固定杆的位置设置有第二磁铁,用于将第二保护套固定在所述脚踏盒上。
实施例四
结合实施例一,述脚踏盒的内部侧面设置有音乐播放器,所述脚踏盒的底部内表面设置有压力开关,所述压力开关与所述音乐播放器电连接。
实施例五
结合实施例一,所述脚踩盒的上表面设置有压力显示装置4,所述脚踏盒的底部内表面设置有压力检测装置,所述压力显示装置与所述压力检测装置电连接。
本实用新型自闭症儿童肌肉训练器实用时,锻炼者脚部伸入脚踏盒内,使脚踏盒套在脚掌上,手部抓住把手,进行肌肉的锻炼;锻炼者也可坐在椅子上或者躺在训练垫上进行锻炼,锻炼的形式不固定,为锻炼者带来了方便;同时,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方便拆卸、携带,通过设置在把手的吸汗芯可以吸汗,防止由于出汗而导致把手从手中滑落;锻炼者在进行锻炼时如果把手或者脚踏盒滑落,通过设置在拉带上的保护套可以防止伸拉带收缩到锻炼者脚部或者手部的位置,进而防止伤害到锻炼者;通过设置在脚踏盒上的音乐播放器,可以为锻炼者播放音乐,引导锻炼者进行锻炼。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所界定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