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体育训练的可拆卸杠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81124阅读:42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体育训练的可拆卸杠铃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体育训练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体育训练的可拆卸杠铃。



背景技术:

杠铃是一种运动训练器材,也是举重所用器材。杠铃运动属于重量训练的一种,利用杠铃训练器材,来增进肌肉力量的训练。杠铃的用途广泛,无论是肩部、后背、手臂、胸部等处肌肉,藉由杠铃及不同重量的铁片,运用多次数的肌力特殊训练技巧,针对全身肌群做肌耐力训练,使脂肪燃烧,转换成健美的线条,改善运动许久局部却仍松弛的肌肉;此外,更可延缓肌肉老化、增加骨质密、防止骨质疏松等效果,是想健身的同志,可从事锻炼的运动之一。但是杠铃体积较大,重量较重,且不易移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体育训练的可拆卸杠铃,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体育训练的可拆卸杠铃,包括第一杠铃杆、杠铃片和卡箍,所述第一杠铃杆的一端与第二杠铃杆的一端螺纹连接,所述第一杠铃杆和第二杠铃杆的另一端分别设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的侧壁连接杠铃片的侧壁,所述限位块和杠铃片同时套接第三杠铃杆,所述第三杠铃杆的一端内部设有永磁铁,且第三杠铃杆的一端同时连接锥形体的底面,所述锥形体分别卡接在第一杠铃杆和第二杠铃杆的另一端内部,所述第三杠铃杆的两侧壁上分别垂直插接有第二销钉,所述第二销钉的一端连接的电磁铁和永磁铁匹配对应设置,且第二销钉还分别贯穿第一杠铃杆和第二杠铃杆的侧壁;

所述第三杠铃杆的另一端插接在卡箍内,且卡箍的一侧壁与杠铃片的另一侧壁连接,所述卡箍上方设有弹簧,且弹簧内插接有第一销钉,所述第一销钉贯穿卡箍和第三杠铃杆,所述第一销钉的下端转动连接固定块的一端。

优选的,所述第二销钉和电磁铁共有4个。

优选的,所述第三杠铃杆、杠铃片、卡箍、第一销钉、弹簧、固定块、限位块、锥形体、永磁铁、第二销钉和电磁铁的组合结构均有2个,且均成对称设置。

优选的,所述第一杠铃杆和第二杠铃杆上均设有防滑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此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通过加入第一销钉、固定块、锥形体和永磁铁等结构,丰富了杠铃拆卸的功能,方便了杠铃的移动、储存和运输。杠铃片需要更换时,掰动固定块与第一销钉在一竖直水平线,弹簧将第一销钉弹出,取下卡箍,更换杠铃片,当杠铃片不需要更换时,电磁铁通电产生与永磁铁相同的电荷,第二销钉弹出,第三杠铃杆取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A结构放大示意图。

图中:第一杠铃杆1、第二杠铃杆2、第三杠铃杆3、杠铃片4、卡箍5、第一销钉6、弹簧7、固定块8、限位块9、锥形体10、永磁铁11、第二销钉12、电磁铁13。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体育训练的可拆卸杠铃,包括第一杠铃杆1、杠铃片4和卡箍5,第一杠铃杆1的一端与第二杠铃杆2的一端螺纹连接,第一杠铃杆1和第二杠铃杆2的另一端分别设有限位块9,限位块9的侧壁连接杠铃片4的侧壁,限位块9和杠铃片4同时套接第三杠铃杆3,第三杠铃杆3的一端内部设有永磁铁11,且第三杠铃杆3的一端同时连接锥形体10的底面,锥形体10分别卡接在第一杠铃杆1和第二杠铃杆2的另一端内部,第三杠铃杆3的两侧壁上分别垂直插接有第二销钉12,第二销钉12的一端连接的电磁铁13和永磁铁11匹配对应设置,且第二销钉12还分别贯穿第一杠铃杆1和第二杠铃杆2的侧壁;

第三杠铃杆3的另一端插接在卡箍5内,且卡箍5的一侧壁与杠铃片4的另一侧壁连接,卡箍5上方设有弹簧7,且弹簧7内插接有第一销钉6,第一销钉6贯穿卡箍5和第三杠铃杆3,第一销钉6的下端转动连接固定块8的一端。

第二销钉12和电磁铁13共有4个,第三杠铃杆3、杠铃片4、卡箍5、第一销钉6、弹簧7、固定块8、限位块9、锥形体10、永磁铁11、第二销钉12和电磁铁13的组合结构均有2个,且均成对称设置,第一杠铃杆1和第二杠铃杆2上均设有防滑纹。

工作原理:当需要更换杠铃片4时,掰开固定块8至与第一销钉6同一竖直水平线的位置,弹簧7将第一销钉6弹出,取下卡箍5,更换杠铃片4,当杠铃片4不需更换,但杠铃需要移动时,电磁铁13通电,其中电磁铁13与外部移动电源电性连接,产生与永磁铁11相同的电荷,同性相斥,第二销钉12弹出,将第三杠铃杆3取出。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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