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滑板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便携的可折叠电动滑板。
背景技术:
滑板以其便携性和灵活性,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的喜爱,但是在出门后由于使用脚步的力量来代替驱动,所以经常被当做娱乐工具,而加入电机驱动的功能后又往往因为体积过大而不便于携带,并且市场上现有的折叠滑板基本上都配置有折叠龙头立杆,而且前后两端都有接触地面的轮子,容易弄脏衣物,携带并不方便,现有的折叠滑板折叠后体积依然较大,不方便放进背包中随身携带,而且现有的滑板不能满足不同使用者的使用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折叠后体积很小,可以避免弄脏衣物,适用于不同年龄段人群的便携的可折叠电动滑板。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的一种便携的可折叠电动滑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分别安装在前踏板和后踏板上的前轮毂、前轮和后轮毂、后轮,安装在所述前踏板和所述后踏板之间的折叠装置、伸缩装置和锁紧装置,以及装在所述后踏板上与所述后轮毂、所述后轮相连的电动驱动装置;所述折叠装置的前端设在所述伸缩装置上,后折叠板安装在所述后踏板上,所述折叠装置的前端和后折叠板之间转动相连;所述锁紧装置设在所述伸缩装置上。
优选地,所述伸缩装置包括至少一对前滑轨和后滑轨,所述前滑轨固定在所述前踏板上,所述后滑轨一端与所述前滑轨滑动相连,另一端与所述折叠装置的前端相连。
优选地,所述前滑轨和所述后滑轨上设有相对应配合滑动相连的滑槽。
优选地,所述前滑轨和所述后滑轨通过装在所述滑槽内的所述锁紧装置进行固定。
优选地,所述锁紧装置包括锁扣和插装在所述滑槽内的锁芯。
优选地,所述锁芯至少包括两对,分别插装在所述滑槽内部和端部。
优选地,所述折叠装置的前端和所述后折叠板之间通过对折铰链转动相连。
优选地,所述电动驱动装置包括电池、驱动电机和同步带,所述驱动电机通过所述同步带带动所述后轮转动。
本发明提供的所述便携的可折叠电动滑板,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发明可以实现滑板的折叠和伸缩,折叠后滑板的体积较小,可以直接放进背包内,而且采用朝向所述前轮和所述后轮内侧方向折叠,折叠后拿取时不会被接触地面的车轮弄脏衣服,便于携带。
2.可以通过伸缩滑板,满足不同年龄段的使用者对滑板长度的不同需求,适用范围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所述便携的可折叠电动滑板展开使用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所述便携的可折叠电动滑板折叠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前踏板 2.前轮毂 3.锁芯 4.锁扣 5.后滑轨 6.铰链 7.后折叠板 8.电池 9.后轮毂 10.驱动电机 11.前滑轨 12.后踏板。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和2所示,一种便携的可折叠电动滑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分别安装在前踏板1和后踏板12上的前轮毂2、前轮和后轮毂9、后轮,安装在所述前踏板1和所述后踏板12之间的折叠装置、伸缩装置和锁紧装置,以及装在所述后踏板12上与所述后轮毂9、所述后轮相连的电动驱动装置;所述折叠装置的前端设在所述伸缩装置上,后折叠板7安装在所述后踏板12上,所述折叠装置的前端和后折叠板7之间转动相连,便于折叠滑板;所述锁紧装置设在所述伸缩装置上,本发明所述便携的可折叠电动滑板,可以实现滑板的折叠和伸缩,折叠后滑板的体积较小,可以直接放进背包内,而且采用朝向所述前轮和所述后轮内侧方向折叠,折叠后拿取时不会被接触地面的车轮弄脏衣服,便于携带。
如图1所示,所述伸缩装置包括至少一对前滑轨11和后滑轨5,所述前滑轨11固定在所述前踏板1上,所述后滑轨5一端与所述前滑轨11滑动相连,另一端与所述折叠装置的前端相连,便于伸缩滑板,可以满足不同年龄段的使用者对滑板长度的不同需求,缩到最短时折叠可以将体积缩到最小,便于携带。所述前滑轨11和所述后滑轨5上设有相对应配合滑动相连的长条形滑槽,便于调节伸缩距离。所述前滑轨11和所述后滑轨5通过装在所述滑槽内的所述锁紧装置相连,便于固定连接所述前滑轨11和所述后滑轨5。所述锁紧装置包括锁扣4和插装在所述滑槽内的锁芯3,所述锁芯3至少包括两对,分别插装在所述滑槽内部和端部,保证连接强度,避免滑板在左右摆动和转向时受应变载荷松脱导致安全事故,保证使用的安全性能。所述电动驱动装置包括电池8、驱动电机10和同步带,所述驱动电机10通过所述同步带带动所述后轮转动,驱动滑板运动,并通过运行中人和滑板重心的左右摆动实现转向。
如图1和2所示,所述折叠装置的前端和所述后折叠板7之间通过对折铰链6转动相连,旋转所述锁扣4,通过所述锁芯3插接所述前滑轨11和所述后滑轨5,缩短滑板,再通过铰链6将滑板对折,再扭转所述锁扣4锁紧所述前滑轨11和所述后滑轨5完成折叠,通过折叠和伸缩让前轮和后轮交错折叠,可以实现滑板的体积最小化,可以轻松地塞入行囊和背包里。
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发明构思进行了详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的核心思想。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该发明构思的前提下,所做的任何显而易见的修改、等同替换或其他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