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目型杠铃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31068发布日期:2019-10-22 20:31阅读:1462来源:国知局
一种目型杠铃杆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健身器材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目型杠铃杆。



背景技术: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身体健康以及形体的需求不断提高,健身作为一种常见的运动方式已经广泛被大众所接受,对于健身器材的选择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目型杠铃作为有效实现健身效果的健身方式之一,主要有供使用者握持的杠铃杆以及装设在杠铃杆两端的杠铃片组成,目型杠铃杆的杠铃杆形似目字结构而得名。目前市场上的目型杠铃杆的手柄统一为固定式,使用者不能够根据自己的使用习惯调整手柄之间的距离,除此以外,不同人的肩宽或使用时的发力点不一样也带来了使用者对于健身器械的不适应,因此,如何能够提供一种可供使用者根据自身的肩宽、发力点和使用习惯等诸多因素自如调节手柄位置的目型杠铃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目型杠铃杆,该目型杠铃杆可供使用者根据自身的肩宽、发力点和使用习惯等诸多因素自如调节手柄位置,以满足不同使用者的锻炼要求,实现不同使用者的锻炼目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目型杠铃杆,包括轴承主轴和目型杠铃手柄架,所述目型杠铃手柄架的上下两侧设有至少两组孔以实现手柄在所述目型杠铃手柄架上不同位置的调节安装,所述目型杠铃手柄架的左右两侧同轴设有可绕轴转动的所述轴承主轴以实现杠铃片的装设。

优选地,所述目型杠铃手柄架的上下两侧对称设有十组孔,所述手柄的上下两端分别固定在所述目型杠铃手柄架的上下两侧的孔中。

优选地,所述手柄包括上下两端设于所述目型杠铃手柄架的上下两侧同组孔中且竖直安装的竖直手柄以满足发力不同的使用者的需求。

优选地,所述手柄包括上下两端设于所述目型杠铃手柄架的上下两侧不同组孔中且倾斜安装的倾斜手柄以满足发力不同的使用者的需求。

优选地,所述手柄的上下两端设有可供沉头螺栓拧入的孔以实现所述手柄在所述目型杠铃手柄架中的固定。

优选地,所述轴承主轴上设有杠铃轴外套以实现杠铃片的装设。

优选地,所述轴承主轴与所述目型杠铃手柄架之间设有轴承以实现所述目型杠铃手柄架相对所述轴承主轴的转动。

优选地,所述轴承主轴靠近所述目型杠铃手柄架的一侧设有轴承支承架以实现对轴承的支承固定。

优选地,所述目型杠铃手柄架的两侧设有限位板以实现所述轴承主轴和所述目型杠铃手柄架的横向固定。

相对于上述背景技术,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目型杠铃杆包括轴承主轴和目型杠铃手柄架,目型杠铃手柄架的上下两侧设有至少两组用以供手柄装设的孔,目型杠铃手柄架的左右两侧同轴设有可绕轴转动的轴承主轴,该目型杠铃杆通过设置目型杠铃手柄架以实现用以供使用者握持的手柄的安装,通过在目型杠铃手柄架的上下两侧设置至少两组孔,也即除了供使用者握持的手柄装设的已用孔,还设有可供调节手柄的安装位置的预留孔,使用者可根据自身的使用要求调节手柄在目型杠铃手柄架中的安装位置,通过在目型杠铃手柄架的左右两侧设置轴承主轴以实现杠铃片在目型杠铃手柄架的两侧的安装,通过将两侧的轴承主轴的共轴设置以实现目型杠铃杆使用过程中的平衡稳定,通过轴承主轴的可绕轴转动的设置以实现轴承主轴的可相对目型杠铃手柄架的转动,也即目型杠铃手柄架可相对轴承主轴转动,以实现使用者在握持并提拉目型杠铃手柄架时目型杠铃手柄架和轴承主轴之间可相对转动以保护使用者的安全,上述目型杠铃杆可供使用者根据自身的肩宽、发力点和使用习惯等诸多因素自如调节手柄位置,以满足不同使用者的锻炼要求,实现不同使用者的锻炼目的。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目型杠铃杆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

1-竖向手柄、2-斜向手柄、3-轴承主轴、4-轴承支撑座、5-杠铃轴外套、6-杠铃手柄架、7-沉头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请参考图1,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目型杠铃杆的结构示意图。

在第一种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目型杠铃杆包括轴承主轴3和目型杠铃手柄架6,目型杠铃手柄架6的上下两侧设有者少两组孔,在目型杠铃手柄架6的上下两侧之间设有手柄,手柄的两端装设在孔中,在目型杠铃手柄架6的左右两侧同轴设有可绕轴转动的轴承主轴3,在轴承主轴3上装设有杠铃片。该目型杠铃杆通过在目型杠铃手柄架6的上下两侧设置至少两组孔,也就是说除了用以供手柄装设的一组已用孔之外,还设有一组可供手柄装设的预留孔,手柄可以选择不同的孔进行安装,通过在不同的孔中安装手柄以实现手柄在目型杠铃手柄架6上不同位置的调节安装。当使用者需要使用该目型杠铃杆进行抗阻力主动运动时,使用者根据自身的肩宽、发力点和使用习惯等诸多因素自如调节手柄位置,以达到最好的训练效果。在使用过程中,使用者的双手握持在目型杠铃手柄架6上,在轴承主轴3上装设有用以抗阻训练的杠铃片,因为轴承主轴3同轴安装在目型杠铃手柄架6的左右两侧且可绕轴转动,也即目型杠铃手柄架6可相对轴承主轴3绕轴转动,当使用者握持目型杠铃手柄架6并提拉以完成抗阻训练时,目型杠铃手柄架6自如的相对轴承主轴3转动即使用者的双手自如的相对杠铃片转动以保护使用者的安全,防止使用者在训练过程中受到伤害。需要说明的是,在目型杠铃手柄架6的两侧装有用于抗阻训练的杠铃片,对于杠铃片的设置方式应包括具有不同型号规格即重量尺寸的杠铃片,杠铃片的中部应具有可套接在轴承主轴3上的孔洞,使用者根据自身的训练要求,选取各种不同规格的杠铃片以进行组合并装设在目型杠铃杆的两侧,通常而言,在杠铃片的外侧应设有用于固定杠铃片在轴承主轴3上不发生横向滑动的卡箍以保障使用者在训练过程中的安全。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哑铃片的具体设置,例如其材料和加工工艺为铸铁、包胶、浸塑、电镀或烤漆,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与规格的哑铃片,都应属于本实施例的说明范围。

为了更好的技术效果,目型杠铃手柄架6的上下两侧对称设有十组用以供手柄装设的孔,也就是说,手柄可以在目型杠铃手柄架6中的多组孔中自如安装以改变手柄在目型杠铃手柄架6中的位置,至于手柄在目型杠铃手柄架6中的具体设置位置,应根据使用者的使用习惯、肩宽、发力方向及大小或其他任何相关于训练的条件要求进行调整。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目型杠铃杆不同于同为杠铃杆技术领域中的屈轴杠铃、弓型杠铃或环型杠铃等,具有手柄位置可调节的有益效果,这是杠铃技术领域中其他杠铃杆所不具备的,使用者通过调整目型杠铃杆中手柄的安设位置,以满足自身不同程度的训练要求,具有更加广泛的适用范围,提高了使用者的使用体验,增强了使用者的使用效果。

具体而言,在目型杠铃杆中设有用以供使用者双手握持的两个手柄,两个手柄分别对应设置在目型杠铃手柄架6的两边,每个手柄上下两侧的目型杠铃手柄架6分别设有十组孔。在目型杠铃手柄架6的上下两侧的同组孔中竖直安装有竖直手柄1以满足发力大小不同、发力方向不同的使用者的需求,在目型杠铃手柄架6的上下两侧的不同组孔中倾斜安装有倾斜手柄2以满足发力大小不同、发力方向不同的使用者的需求。竖直手柄1和倾斜手柄2的安装角度不同,能够满足不同使用者的训练要求。

在另一种具体的实施方式中,两个手柄安装在目型杠铃手柄架6中的不同位置以实现两个手柄的间距的调节,也即,通过在目型杠铃手柄架6中改变手柄在不同孔中的安设,改变两个手柄的间距,改变使用者双手握持手柄时双手的间距。通过在目型杠铃手柄架6上的孔中改变手柄的安装位置即手柄之间的相对距离,以满足具有不同肩宽的使用者的需求,当然,至于手柄具体设置为竖直手柄1或倾斜手柄2,应进一步考虑使用者的发力大小及发力方向,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在本实施例中,手柄的上下两端设有可供沉头螺栓7拧入的孔以实现手柄在目型杠铃手柄架6中的固定,具体而言,手柄的上下两端分别设有两个孔,目型杠铃手柄架6上下两侧的沉头螺栓7分别穿过目型杠铃手柄架6上下两侧的孔并拧入手柄的上下两端,手柄在沉头螺栓7的固定作用在装设在目型杠铃手柄架6上下两侧的孔中。

为了更好的技术效果,轴承主轴3上设有杠铃轴外套5以实现杠铃片的装设。在本实施例中,轴承主轴3和目型杠铃手柄架6之间设有轴承以实现目型杠铃手柄架6相对轴承主轴3的转动,轴承主轴3靠近目型杠铃手柄架6的一侧设有轴承支承架4以实现对轴承的支承固定,也即轴承主轴3安装在轴承上以实现轴承主轴3相对轴承的转动,轴承由轴承支承架4提供支承并固定,综上,目型杠铃手柄架6相对轴承主轴3转动以防止使用者使用过程中受到伤害。为了更好的技术方案,目型杠铃手柄架6的两侧设有限位板以实现轴承主轴3和目型杠铃手柄架6的横向固定。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说明书中,诸如第一和第二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与另外几个实体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目型杠铃杆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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