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足球反弹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60061发布日期:2020-01-21 22:50阅读:974来源:国知局
一种足球反弹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体育器材领域,更具体的,涉及一种足球反弹板。



背景技术:

足球(football),有“世界第一运动”的美誉,是全球体育界最具影响力的单项体育运动,在日常的训练中,反弹板可以有效提高球员传接球的训练效果,同时可以有效提高训练中球员的效率,传统的足球反弹板功能单一,仅能平放,且足球反弹板所占用的空间比较大,携带运输都比较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支撑稳定、可以平放、也可以斜放和携带运输便捷的足球反弹板。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足球反弹板,包括反弹板、连接机构和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弹板通过连接机构与支撑装置转动连接,所述支撑装置包括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所述第二支撑杆远离连接机构的一端倾斜构成倾斜部。

优选地,所述支撑装置可向内侧转动至贴合反弹板背面处。

优选地,所述第一支撑杆与第二支撑杆之间设有连接杆,所述第一支撑杆通过连接杆与第二支撑杆固定连接。

优选地,所述第一支撑杆的旋转平面与第二支撑杆的旋转平面均垂直于反弹板的长度方向。

优选地,所述第一支撑杆与第二支撑杆的倾斜部均设有支撑脚。

优选地,所述第一支撑杆与第二支撑杆分别设于反弹板的上下两端。

优选地,所述第一支撑杆上的支撑脚个数和第二支撑杆倾斜部上的支撑脚个数均为一个以上。

优选地,所述反弹板的背面设有提手。

优选地,所述支撑装置的个数为两个。

优选地,所述两个支撑装置对称设置在反弹板上。

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足球反弹板,包括反弹板和支撑装置,其支撑装置与反弹板转动连接,可以使支撑装置收纳入反弹板背面,进而减小足球反弹板的占用空间,有利于携带运输,且反弹板的背面设有提手,有利于移动足球反弹板,支撑装置包括第一支撑杆、第二支撑杆和位于第一支撑杆与第二支撑杆之间的连接杆,所述第二支撑杆与连接杆连接的一端呈一定角度倾斜构成倾斜部,所述第一支撑杆与第二支撑杆的倾斜部均设有支撑脚,当足球反弹板需要平放时,将第一支撑杆的支撑脚与地面接触即可实现足球反弹板平放,当足球反弹板需要斜放时,将第二支撑杆倾斜部的支撑脚与地面接触即可实现足球反弹板斜放,从而实现一板两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足球反弹板平放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足球反弹板斜放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足球反弹板收合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足球反弹板平放状态的平面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足球反弹板斜放状态的平面示意图。

图中:1.反弹板;2.连接机构;3.支撑脚;4.连接杆;5.第二支撑杆;6.第一支撑杆;7.提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1至图5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说明,一种足球反弹板,包括反弹板1和支撑装置,所述反弹板1背面的上端设有提手7,所述反弹板1与支撑装置之间通过连接机构2实现转动连接,所述连接机构2为铰链结构,采用铰链结构可以使反弹板1与支撑装置之间转动更加可靠,所述支撑装置可向内侧转动至贴合反弹板1背面处,所述支撑装置包括第一支撑杆6、第二支撑杆5和位于第一支撑杆6与第二支撑杆5之间的连接杆4,所述连接杆4一端与第一支撑杆6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杆4另一端与第二支撑杆5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支撑杆6与第二支撑杆5分别设于反弹板1的上下两端,所述第二支撑杆5与连接杆4连接的一端倾斜构成倾斜部,所述第一支撑杆6与第二支撑杆5的倾斜部均设有支撑脚3。

为了使足球反弹板支撑稳固不倒,所述第一支撑杆6上的支撑脚3个数和第二支撑杆5倾斜部上的支撑脚3个数均为一个或一个以上,由支撑脚3与反弹板1形成一个支撑面,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其支撑脚3的个数,提高其稳定性。

进一步的,为了实现足球反弹板支撑稳固,所述支撑装置的个数为两个,两个支撑装置采用对称设计,使得足球反弹板被足球击中时不易倒下。

当第一支撑杆6与第二支撑杆5之间不设置连接杆4时,第一支撑杆6的旋转平面与第二支撑杆5的旋转平面均垂直于反弹板1的长度方向,其长度方向为附图1所示的反弹板纵向延伸方向,第一支撑杆6与第二支撑杆5即可转动至贴合反弹板1背面处。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足球反弹板的工作原理为:

当用户需要足球反弹板平放时,只需将第一支撑杆6作为底部,第一支撑杆6上的支撑脚3与地面接触,进而支撑反弹板1,实现足球反弹板平放,当用户需要足球反弹板斜放时,则只需将第二支撑杆5的倾斜部作为底部,第二支撑杆5倾斜部的支撑脚3与地面接触,支撑起反弹板1,实现足球反弹板倾斜放置,当需要收纳足球反弹板时,将支撑装置转动至与反弹板1背面贴合,即可节约空间,便于收纳携带。

尽管本实用新型是参照具体实施例来描述,但这种描述并不意味着对本实用新型构成限制。参照本实用新型的描述,所公开的实施例的其他变化,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都是可以预料的,这种的变化应属于所属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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