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田径比赛用跳远越界电子裁决系统

文档序号:24863655发布日期:2021-04-30 09:31阅读:207来源:国知局
一种田径比赛用跳远越界电子裁决系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田径比赛辅助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田径比赛用跳远越界电子裁决系统。



背景技术:

田径比赛中,跳远项目一般包括立定跳远和三级跳远,完整的跳远技术由助跑、起跳、腾空和落地四个部分组成,其中,起跳是否越界是判定跳远是否成功的重要依据。

标准跳远及三级跳远比赛场地由助跑道、起跳板、沙坑组成,起跳板是起跳的标志,应埋入地下,上沿与助跑道及落地区表面齐平,起跳板靠近落地区的边沿称为起跳线,紧靠起跳线前端应放置一块胶泥显示板,以便于裁判员进行判断。

起跳板形状为长方形,用木料或其他适宜的坚硬材料制成,长为1.22m(±0.01m),宽为0.20m(±0.02m),厚为0.10m,涂成白色;胶泥显示板应用木料或其他适宜的材料制成,质地坚硬,长为1.22m(±0.01m),宽为0.20m(±0.02m),并涂成不同于起跳板的颜色。胶泥显示板安放在紧靠起跳板前端的凹槽或搁板里,其高度超出起跳板7mm(±1mm);在胶泥板靠近起跳方向涂上0.1cm宽,1.22米长的胶泥,向助跑道方向倾斜45°。

在现有比赛中,跳远越界的判定主要依靠配备专职裁判员进行,运动员如果越界踩踏胶泥留下痕迹即可判定犯规,判定取消该次比赛成绩,此时裁判员重新涂抹恢复胶泥到无痕迹状态,等待下一轮或者下一位运动员进行比赛,这种方式既繁琐又浪费人力物力,不仅增加了裁判员的负担,同时还影响了比赛的连续性,也不绿色环保。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田径比赛用跳远越界电子裁决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

一种田径比赛用跳远越界电子裁决系统,包括发射装置、接收装置和提示装置,所述发射装置包括第一盒体和设在第一盒体内部的第一电源,所述第一盒体的侧壁上设有第一条形通孔,所述第一条形通孔内设有高度可调的激光发射器,所述激光发射器与第一电源电连;

所述接收装置包括第二盒体和设在第二盒体内部的第二电源和处理器,所述第二盒体的侧壁上设有第二条形通孔,所述第二条形通孔内设有高度可调的激光接收器,所述提示装置、激光接收器和第二电源均与处理器连接;

当第二电源与处理器之间的电路处于接通状态时,若激光接收器未接收到激光发射器发出的激光,则提示装置发出提示信息,反之则不发出提示信息。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还包括设在第一盒体外侧的第一开关和设在第二盒体外侧的第二开关,所述第一开关用于控制第一电源与激光发射器之间的电路通断,所述第二开关用于控制第二电源与处理器之间的电路通断。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第一盒体和第二盒体内部均设有一维线性微调架,所述激光发射器和激光接收器分别安装在对应的一维线性微调架上,两个一维线性微调架的调节旋钮分别外露于第一盒体和第二盒体。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第一盒体的外侧设有与第一电源连接的第一充电接口,所述第二盒体的外侧设有与第二电源连接的第二充电接口。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提示装置为灯光提示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灯光提示装置的下部设有与处理器连接的声音提示装置,当灯光提示装置发出灯光提示信息时,声音提示装置同步发出声音提示信息。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灯光提示装置的下端设有三角支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其一、本实用新型可以在不破坏原有比赛场地的情况下方便快捷地完成跳远运动员是否越界的判定,判定过程无人为干预,判定结果更加准确、公正;同时,裁判人员和观众在比赛进程中可以通过提示装置直接得知跳远运动员是否越界,实用效果好。

其二、使用本实用新型进行跳远越界的判定,既避免了胶泥的使用,同时还避免了反复涂抹胶泥的操作,不仅绿色环保,同时还减轻了裁判人员的工作强度,比赛连续性更强。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盒体靠近第一条形通孔一侧的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盒体靠近第二条形通孔一侧的侧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框图。

图中:1、第一盒体;11、第一电源;12、第一条形通孔;13、激光发射器;14、第一开关;15、第一充电接口;2、第二盒体;21、第二电源;22、处理器;23、第二条形通孔;24、激光接收器;25、第二开关;26、第二充电接口;3、灯光提示装置;31、声音提示装置;32、三角支架;4、一维线性微调架;41、调节旋钮;5、起跳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前”、“后”、“上”、“下”、“左”、“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实施例1:

如图1-图4所示,一种田径比赛用跳远越界电子裁决系统,包括发射装置、接收装置和提示装置,发射装置包括第一盒体1和设在第一盒体1内部的第一电源11,第一盒体1的侧壁上设有第一条形通孔12,第一条形通孔12内设有高度可调的激光发射器13,激光发射器13与第一电源11电连。

接收装置包括第二盒体2和设在第二盒体2内部的第二电源21和处理器22,第二盒体2的侧壁上设有第二条形通孔23,第二条形通孔23内设有高度可调的激光接收器24,提示装置、激光接收器24和第二电源21均与处理器22连接。

当第二电源21与处理器22之间的电路处于接通状态时,若激光接收器24未接收到激光发射器13发出的激光,则提示装置发出提示信息,反之则不发出提示信息;具体地。本实施例中的提示装置为灯光提示装置3,当第二电源21与处理器22之间的电路处于接通状态时,若激光接收器24未接收到激光发射器13发出的激光,则灯光提示装置3亮起,反之则不亮。

具体地,本实用新型还包括设在第一盒体1外侧的第一开关14和设在第二盒体2外侧的第二开关25,第一开关14用于控制第一电源11与激光发射器13之间的电路通断,第二开关25用于控制第二电源21与处理器22之间的电路通断。

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盒体1和第二盒体2内部均设有一维线性微调架4,激光发射器13和激光接收器24分别安装在对应的一维线性微调架4上,两个一维线性微调架4的调节旋钮41分别外露于第一盒体1和第二盒体2;手动转动调节旋钮41即可实现激光发射器13和激光接收器24的高度调节。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盒体1和第二盒体2可以制成棱台状盒体、圆台状盒体、棱锥状盒体,正方体状盒体或者其它常见形状的盒体,只要方便携带即可,本实施例中设置为长方体状的盒体,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2: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优选的实施方式,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相同的特征不再赘述,不同的特征在于:

参照图1,本实施例中的第一盒体1的外侧设有与第一电源11连接的第一充电接口15,第二盒体2的外侧设有与第二电源21连接的第二充电接口26,充电方便。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发射装置和接收装置也可以连接电源线,从而为第一电源11和第二电源21充电,本实施例中所述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3: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优选的实施方式,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或2相同的特征不再赘述,不同的特征在于:

参照图1、图4,本实施例中的灯光提示装置3的下部设有与处理器22连接的声音提示装置31,当灯光提示装置3发出灯光提示信息时,声音提示装置31同步发出声音提示信息。具体地,本实施例中的声音提示装置31发出的声音提示信息为连续的嘀嘀声;可以理解的是,所述声音提示信息还可以是连续的嘟嘟声、连续的叮叮声或者其它形式的提示音,本实施例中所示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4: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优选的实施方式,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或2或3相同的特征不再赘述,不同的特征在于:

参照图1,本实施例中的灯光提示装置3的下端设有三角支架32,方便放置灯光提示装置3,需要说明的是,所述三角支架32也可以换成其它形式的常规支架,本实施例中所示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使用方式:

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操作人员先将发射装置和接收装置分别放置于起跳板5的两端之外,打开第一开关14,调节第一盒体1的位置,以使得激光发射器13发出的激光光线与胶泥板的前沿延长线重合,调节第二盒体2的位置,以使得激光发射器13发出的激光光线设在激光接收器24上,位置调节好之后,操作人员可以通过转动调节旋钮41调节激光发射器13和激光接收器24的高度,使得激光发射器13发出的激光光线略高于胶泥板的上表面,通常情况下高出胶泥板的上表面3-5mm即可,具体高度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而定,以保证判定结果的准确性。位置及高度调节完成后进行检查工作,打开第二开关25,确保灯光提示装置3的灯光熄灭;关闭第一开关14,激光发射器13所发出的激光光线消失,确保灯光提示装置3的灯光可以亮起,同时又能够听到声音提示装置31所发出的声音,完成检查工作后打开第一开关14,以备比赛使用。

上述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情况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和技术内容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做出许多可能的变动和修饰,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因此,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替换、等效变化及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保护的范围内。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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