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健身踏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0921阅读:405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简易健身踏板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简易健身踏板。
尽管运动可以健身的道理人人都懂,但真正能够抽出时间从事运动并持之以恒的人,在现今的社会里并非多数,由于生活空间狭小及工作忙碌等因素的交相影响下,真正规律地从事运动者并不多见,现代人的缺乏运动几乎已到连散步都不做的程度,又一般人的饮食多以肉食为主,吸收过多的脂肪再加上未从事适当且适量的运动,终造成现代人罹患慢性病的比例不断提高,然而此问题事实上是可由适度的运动予以改善,而目前一般人均已大致了解适度运动的重要性,但何谓“适度”?在认定上及执行上均容易造成偏差,中国人一向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毛病,一旦体会到运动的重要性,经常不计种类、份量埋头投入,此一现象不但无法达到预期的运动目的,甚至有造成运动伤害的危险,且中国人也不吝于花钱购置器材,所以目前家庭式健身器大行其道可见一斑,而购置健身器在经济上固然不成问题,但健身器庞大的体积将占据室内空间,且不易收藏,目前大多数家庭的生活空间尚嫌狭小,如再安置健身器,在空间运用上更形同捉襟见肘,而对于有意从事运动的人,上述现象均不构成问题,问题在其是否能正确使用及持之以恒,如未能把握此二项原则,则健身器的设置即毫无意义,又一般人未能持续使用健身器的原因主要在于实施难度高且较激烈,事实上以一般人每天所需的基本运动量,应不须从事如单双杠、举重等激烈性运动,而运动量上仅须设定在慢跑与散步之间即可,依此种标准可知,一般家庭购置繁复的健身器并不具实质效益。
为了克服上述已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温和运动效果的简易健身踏板,其主要是在本体中央形成下凹的圆弧部,并由该圆弧部两端分别以水平方向延伸形成踩踏部,以供使用者踩踏其上,借助两脚的交替施力提供温和的运动功能。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简易健身踏板,其特征在于板状本体中段位置以适当角度形成下凹的圆弧部,该圆弧部两端并分别以水平方向延伸形成踩踏部;让使用者双脚分别踩踏于两踩踏部,并借助圆弧部与地面的相对滚动,以提供温和且适当的运动效果。
另外,该踩踏部端部设有套环,可供使用者脚背套入,以稳固其踩踏状况。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简易健身踏板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其让使用者双脚分别踩踏于两踩踏部,并借助圆弧部与地面的相对滚动,以提供温和且适当的运动效果。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以下结合
较佳可行实施例。
附图简要说明图1为本实用新型简易健身踏板的外观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简易健身踏板的主视图。
图3、图4为本实用新型简易健身踏板的使用状态图。
如图1所示,其主要是由具适当强度及韧性的材料构成一板状本体10,该本体10中段位置以适当角度形成一下凹的圆弧部11,该圆弧部11弧形表面与地面形成适当幅度的相对滚动,以便于使本体10表面得以产生左右交替的摇晃动作,又如图2所示,该本体10于圆弧部11两端分别以水平方向延伸形成一踩踏部12,该踩踏部12的宽度略大于一般人的脚宽,以供使用者两脚分别踩踏其上,又于两踩踏部12端部分别设有一套环13,该套环13是如拖鞋的护带般供使用者套于脚背上,以便于使用者在操作时不易自踩踏部12上滑下,而得以兼顾持续性及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简易健身踏板的使用方式,主要是由使用者以其两脚分别踏上本体10两端的踩踏部12上,然后借助由两足交互施力予两踩踏部12上,使其中央的圆弧部11与地面间形成相对滚动,遂可对于腿、脚部提供温和且适当的运动效果,其使用状态如图3所示,而其正确的使用方式,是使一脚先踏上本体10一端的踩踏部12,使该端着地后,方使该脚完全落力于该踩踏部12上,并视个人需要使脚背穿入套环13内,而后使另一脚踏上另一踩踏部12,可不加施力并保持斜倾状态,待使用者适应该状态后,方由不施力的一脚落力于对应的踩踏部12,形成交替踩踏动作,并因而产生温和的运动效果;又除图3所示的站立式使用方式外,使用者也得以座姿使用,其使用状态如图4所示,此种方式的运动量将小于站立方式的运动量,较适宜老年人或中风患者的康复。
权利要求1.一种简易健身踏板,其特征在于板状本体中段位置形成下凹的圆弧部,该圆弧部两端并分别以水平方向延伸形成踩踏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简易健身踏板,其特征在于该踩踏部端部设有供使用者脚背套入的套环。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简易健身踏板,尤指一种具温和运动效果的简易健身踏板,其主要是在一本体底部以适当角度形成一圆弧部,以该圆弧部两端分别以水平方向延伸形成踩踏部,以供使用者踩踏其上,并借助两脚交替施力于两踩踏部上,配合圆弧部与地面的相对滚动,产生温和且安全的运动效果,其中该踩踏部端部并形成套环,以供脚部穿套其间。
文档编号A63B23/04GK2147015SQ92244389
公开日1993年11月24日 申请日期1992年12月29日 优先权日1992年12月29日
发明者范振岳 申请人:范振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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