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高尔夫球的运动方法及相应运动器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2315阅读:42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简易高尔夫球的运动方法及相应运动器材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体育运动方法及相应器材,即简易高尔夫球的运动方法及相应运动器材。
高尔夫球(英文名KOLF)作为一种高档的体育运动,在国内外,特别是在英、美、德、日等国有一定的普及面。它一般是指在一大面积的,约为50公顷(合50万平方米)的特制草坪上,以2人或4人,用一相应的弯头或推击棒杆,击打一小球,将球击至相应洞穴的一种运动。球棒杆一般有14根,13根弯头棒杆和1根推击棒杆;14根棒中有铁制头,也有木制头;洞穴一般为埋于地下的小罐,穴与穴间一般分为开球区(包括球座)、通道障碍物、平坦的草地等四区域部分。
运动时,在放于开球区的一个凹面球座上发球,将球连续击至相应洞穴;一般以击球次数或一次连续击中洞穴数多少决定胜负。
辅助器材还有标明洞穴顺序号的小旗等。
现行这种运动有如下特点(1)、因为有若干“洞穴”,所以必用专用球场;(2)、球场需大面积的土地(约50公顷);(3)、草坪需特护,养护费用很高;(4)、运动时,一般需助手辅助。由于上述四个主要原因的限制,现行的高尔夫球运动,便成为一种名副其实的“贵族运动”,只富豪级别的人们才玩得起,才有资格玩,而一般人根本就难以企及。
本发明的目的,就在于试图为社会提供一种能普及的、换言之,能大众化的高尔夫球运动方法及相应运动器材。
(注为叙述清楚,先叙运动器材,后述运动方法)简易高尔夫球一般应具备若干相应的母球、子球,若干球棒杆等器材。
母球用以击打子球。母球直径一般为3.2~8.2厘米,建议球在40~180克之间;母球的数量由参加运动人员人数决定,一般为一人一个;子球的直径一般为3.5~14.5厘米;子球上,可以有表示顺序或区别的符号或图案,也可以没有;子球的数量子球间的距离由运动者商定或由特定场地限制而设置,相邻子球间的距离在0~500米之间;球杆的长度约为60~125厘米,球杆分为两类,若干弯头棒杆和一推击棒杆,或只有弯头棒杆。
运动需要场地。简易高尔夫球的球场大小不拘。一般平整过的场地如操场、水泥地面、沙地面、甚至足球场、排球场、大马路的一部分、沙滩均可作为球场。一般为无外人干涉,不吵杂的场所,平整即可。当然,有专用球场最宜。
结合具体场地,可以用一些常规辅助器材,如凹面球座,表示子球顺号的小旗等。
简易高尔夫球的运动方法表述如下1、运动人数。自定,数量不限,一般以2人或4人为最宜;1个人时,可用于自已训练。
2、运动方法(1)、决定母球数量。一般每位参加者1个。
(2)决定子球数量。子球数量不限可自由商定。一般以9或18个,或它们的倍数为最适宜,如36个、72个等。因为,它正相当于现行高尔夫球的“洞穴”数。
(3)、商定子球放置位置。可根据场地、人数、时间等诸多因素自由商定,随意放置;或适当考虑现行高尔夫球的洞穴比例、间距比例予以放置;相邻子球间距在500米之内。
(4)、确定击球时击打子球的顺序。此时,如有标志小旗,则可以用旗标示说明;没有也可;或在子球上本身即标有表示顺序的符号或图案。
(5)、击打方法。运动时,一人用球杆开(发)球,此时,如有球座,可将母球放于球座上发球,没有球座也同样可以发球;将母球设法击中子球。
击球规则可表述如下a、如一次击中子球,可连续往下一号顺序球击打,直至不再击中子球为止;或只许击打一次;b、如未击中子球,可将子球退回一处,如发球处;或以此时子球位置作为新发球处,发球。
c、或自由商定的其它类似方法。
(6)、确定胜负规则。
a、以击中全部子球所需次数总和的多少决定,少者胜;b、或,以击中一球次数多少决定,少者胜;c、或,以一次连续击中子球数决定,多者胜;d、或,商定的其它类似方法。
下面,简单给出二个实施例。由于运动方法器材已在前面详尽述及,这里不再累述;这里谨提供有关子球、母球、球杆的有关实例数据,即已能达到提供实施目的。
实施例1母球直径,1.62英寸(折4.1厘米),或1.68英寸(折4.3厘米);母球重量,1.62英两(约82.2克);子球直径,4.25英寸(折10.8厘米);子球数量,9或18个;棒杆3根其中弯头棒杆2根,推击棒1根;辅助器材如若干球座,小旗等。


图1、2分别画出弯头棒杆、推击棒杆的外形示意图。
实施例2母球直径,4.6厘米,重量70克;子球直径12厘米,数量9个;子球上,标有表示顺序或区别的符号或图案,弯头棒杆数量2根,其中一根木制头、一根铁制头;无推击棒杆。
如上所述,简易高尔夫球的运动方法及相应运动器材,具备有以下优点好处1、场地将不受限制,只要是经平整的场地,都可运动(当然有专用场地更好);同样,也不需要专用的草坪维护。从而节省了极大量的资金。
2、运动方法富于变化,比现行运动方式更自由。由于子球位置可随机或简单确定,使其具有因场地而变化的能力;使运动方式富于自由、变化。
3、也正因为上述优点。普通大众就能涉足这一运动,这是最大的好处。由此,普通大众也能亨受到原先这一种“贵族运动”带来的物殊感受和体验,从而实现了大众化这一目标。
4、因此,也将有利于体育训练,利于提高此项运动的整体水平。
权利要求
1.简易高尔夫球的运动方法及相应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运动器材主要包括母球和若干子球,若干球棒杆;在运动时,需具备相应的场地设施;运动方法主要表述如下用球杆击打母球,击中子球;以击球次数或一次击中子球数多少或运动者商定规则决定胜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简易高尔夫球的运动方法及相应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母球的直径为3.2~8.2厘米,子球的直径在3.5~14.5厘米之间;子球数量由运动者商定或由特定场地限制而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简易高尔夫球的运动方法及相应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球棒杆一般为端部有一定弯度的若干弯头棒杆和推击棒杆;或只有弯头棒杆。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简易高尔夫球的运动方法及相应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相邻子球之间的距离由运动者商定,或按特定场地规定,一般在0~500米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简易高尔夫球的运动方法及相应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子球上,可标有表示顺序或区别的符号或图案,也可没有。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简易高尔夫球的运动方法及相应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可以使用一些辅助器材如球座、小旗等;也可不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简易高尔夫球的运动方法及相应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用母球击球的规则可表达如下(1)、如一次击中子球,可连续往下一号顺序球击打,直至不再击中子球为止;或只许击打一次;(2)、如未击中子球可将子球退回一处,(如发球处),或以此时子球位置作为新发球处,发球;(3)、或自由商定的类似方法。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简易高尔夫球的运动方法及相应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确定胜负的规则可表达如下(1)、以击中全部子球的总次数多少决定,少者为胜;(2)、或以击中一个子球次数多少决定,少者胜;(3)、或以一次连续击中子球数决定,多者胜;(4)、或自由商定的其他类似方法。
全文摘要
简易高尔夫球运动方法及相应运动器材,一般应包括若干个相应母球、子球、若干根球棒杆;运动时,需具备相应的场地设施,运动时,用棒杆击打母球,以击中子球;决定胜负,一般以击球次数或一次击中子球数多少等决定胜负。本运动方法及相应器材,将使现行的高尔夫球运动普及化、大众化,使普通大众也有机会参加此项运动。
文档编号A63B67/02GK1124172SQ9411859
公开日1996年6月12日 申请日期1994年12月5日 优先权日1994年12月5日
发明者求才军 申请人:求才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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