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车锁功能的钢质双截棍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643448阅读:258来源:国知局
具有车锁功能的钢质双截棍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体育健身器材技术领域,更具体而言是具有车锁功能的钢质双截棍。
【背景技术】
[0002]钢质双截棍具有良好的体育健身功能,但功能单一。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不仅保持钢质双截棍原有的体育健身功能,还可用作自行车或摩托车的车锁防盗的钢质双截棍,。
[000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包括链条、空心钢棍一和空心钢棍二的具有车锁功能的钢质双截棍,所述空心钢棍一的右端设有圆形通孔一,圆形通孔一内设有锁芯,锁芯的钥匙孔内设有配套的钥匙,圆形通孔一的直径与钥匙孔的高度尺寸相同,锁芯的左侧设有沉槽,沉槽的左侧设有套筒一,套筒一设有圆形通孔二。
[0005]所述的套筒一内设有圆柱形活动柱一,圆柱形活动柱一的右端端面设有圆形凸台一,圆形凸台一的直径小于套筒一的内径、大于圆形通孔二的直径,圆柱形活动柱一的左端沿径向设有用于链条链接的圆形小通孔一。
[0006]所述的空心钢棍一的内壁位于沉槽的左侧沿径向设有挡圈一,挡圈一的内孔小于锁芯的外径。
[0007]所述的空心钢棍一与沉槽对应的位置设有圆形锁头插孔,圆形锁头插孔的直径与沉槽的直径相同。
[0008]所述的空心钢棍二的右端设有锁头,锁头的左侧设有圆形底板,圆形底板的左侧设有套筒二,套筒二设有圆形通孔三。
[0009]所述的套筒二内设有圆柱形活动柱二,圆柱形活动柱二的右端端面设有圆形凸台二,圆形凸台二的直径小于套筒二的内径、大于圆形通孔三的直径,圆柱形活动柱二的左端沿径向设有用于链条链接的圆形小通孔二。
[0010]所述的空心钢棍二的内壁位于圆形底板的左侧沿径向设有挡圈二,挡圈二的内径小于圆形底板的外径。
[0011]所述的锁芯上设有能将锁头锁住的锁舌。
[0012]所述的链条的一端穿过空心钢棍一的轴心与圆形小通孔一链接,另一端穿过空心钢棍二的轴心与圆形小通孔二链接。
[0013]所述的锁头能在空心钢棍二的右端灵活伸出并插入圆形锁头插孔和沉槽被锁舌锁住,锁头拔出圆形锁头插孔和沉槽后能灵活缩入空心钢棍二的右端内。
[0014]由于空心钢棍一的右端设有圆形通孔一,圆形通孔一的直径与钥匙孔的高度尺寸相同,确保锁芯不能从空心钢棍一脱出。
[0015]由于空心钢棍一的内壁位于沉槽的左侧沿径向设有挡圈一,挡圈一的内径小于锁芯的外径,确保在使用钢质双截棍原有功能时锁芯不会被链条从空心钢棍一的左端拉出。
[0016]由于空心钢棍二的内壁位于圆形底板的左侧沿径向设有挡圈二,挡圈二的内径小于圆形底板的外径,确保在使用钢质双截棍原有功能时锁头不会被链条从空心钢棍二的左端拉出。
[0017]由于圆柱形活动柱一的右端端面设有圆形凸台一,圆形凸台一的直径小于套筒一的内径、大于圆形通孔二的直径,确保圆柱形活动柱一在套筒一内能灵活转动,且链接在圆形小通孔一上的链条能灵活转动;同样的,由于圆柱形活动柱二的右端端面设有圆形凸台二,圆形凸台二的直径小于套筒二的内径、大于圆形通孔三的直径,确保圆柱形活动柱二在套筒二内能灵活转动,且链接在圆形小通孔二上的链条能灵活转动。这样就能确保钢质双截棍原有功能的正常发挥。
[0018]由于圆形通孔一内设有锁芯,锁芯的左侧设有沉槽,空心钢棍二的右端设有锁头,锁芯上设有能将锁头锁住的锁舌,将锁头通过圆形锁头插孔插入沉槽,即被锁舌锁住,空心钢棍二与空心钢棍一紧紧锁在一起,只有通过配套的钥匙打开锁后才可分开。这样,不仅保持钢质双截棍原有的体育健身功能,还可用作自行车或摩托车的车锁防盗。
【附图说明】
[0019]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由以下的实施例及其附图给出。
[0020]图1是根据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具体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0021]图中(I)为链条,(2)为空心钢棍一,(3)为圆形小通孔一,(4)为圆形通孔二,(5)为套筒一,(6)为挡圈一,(7)为沉槽,(8)为锁舌,(9)为锁芯,(10)为圆形通孔一,(11)为钥匙,(12)为圆形凸台一,(13)为圆柱形活动柱一,(14)为圆形锁头插孔,(15)为圆形底板,(16)为锁头,(17)为圆柱形活动柱二,(18)为挡圈二,(19)为套筒二,(20)为圆形凸台二,(21)为圆形通孔三,(22)为圆形小通孔二,(23)为空心钢棍二。
【具体实施方式】
[0022]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具体装置的细节及工作情况。
[0023]包括链条(I)、空心钢棍一(2)和空心钢棍二(23)的具有车锁功能的钢质双截棍,空心钢棍一(2)的右端设有圆形通孔一(10),圆形通孔一(10)内设有锁芯(9),锁芯(9)的钥匙孔内设有配套的钥匙(11),圆形通孔一(10)的直径与钥匙孔的高度尺寸相同,锁芯(9 )的左侧设有沉槽(7 ),沉槽(7 )的左侧设有套筒一(5 ),套筒一(5 )设有圆形通孔二( 4 )。
[0024]套筒一(5)内设有圆柱形活动柱一(13),圆柱形活动柱一(13)的右端端面设有圆形凸台一(12),圆形凸台一(12)的直径小于套筒一(5)的内径、大于圆形通孔二(4)的直径,圆柱形活动柱一(13)的左端沿径向设有用于链条(I)链接的圆形小通孔一(3)。
[0025]空心钢棍一(2)的内壁位于沉槽(7)的左侧沿径向设有挡圈一(6),挡圈一(6)的内孔小于锁芯(9)的外径。
[0026]空心钢棍一(2)与沉槽(7)对应的位置设有圆形锁头插孔(14),圆形锁头插孔
(14)的直径与沉槽(7)的直径相同。
[0027]空心钢棍二(23)的右端设有锁头(16),锁头(16)的左侧设有圆形底板(15),圆形底板(15)的左侧设有套筒二(19),套筒二(19)设有圆形通孔三(21)。
[0028]套筒二(19)内设有圆柱形活动柱二(17),圆柱形活动柱二(17)的右端端面设有圆形凸台二(20),圆形凸台二(20)的直径小于套筒二(19)的内径、大于圆形通孔三(21)的直径,圆柱形活动柱二(17)的左端沿径向设有用于链条(I)链接的圆形小通孔二(22)。
[0029]空心钢棍二(23)的内壁位于圆形底板(15)的左侧沿径向设有挡圈二(18),挡圈二(18)的内径小于圆形底板(15)的外径。
[0030]锁芯(9)上设有能将锁头(16)锁住的锁舌(8)。
[0031]链条(I)的一端穿过空心钢棍一(2)的轴心与圆形小通孔一(3)链接,另一端穿过空心钢棍二(23)的轴心与圆形小通孔二(22)链接。
[0032]锁头(16)能在空心钢棍二(23)的右端灵活伸出并插入圆形锁头插孔(14)和沉槽
(7)被锁舌(8)锁住,锁头(16)拔出圆形锁头插孔(14)和沉槽(7)后能灵活缩入空心钢棍二(23)的右端内。
【主权项】
1.具有车锁功能的钢质双截棍,包括链条(I )、空心钢棍一(2)和空心钢棍二(23),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钢棍一(2)的右端设有圆形通孔一(10),圆形通孔一(10)内设有锁芯(9),锁芯(9)的钥匙孔内设有配套的钥匙(11),圆形通孔一(10)的直径与钥匙孔的高度尺寸相同,锁芯(9)的左侧设有沉槽(7),沉槽(7)的左侧设有套筒一(5),套筒一(5)设有圆形通孔二(4); 所述的套筒一(5)内设有圆柱形活动柱一(13),圆柱形活动柱一(13)的右端端面设有圆形凸台一(12),圆形凸台一(12)的直径小于套筒一(5)的内径、大于圆形通孔二(4)的直径,圆柱形活动柱一(13)的左端沿径向设有用于链条(I)链接的圆形小通孔一(3); 所述的空心钢棍一(2)的内壁位于沉槽(7)的左侧沿径向设有挡圈一(6),挡圈一(6)的内孔小于锁芯(9)的外径; 所述的空心钢棍一(2)与沉槽(7)对应的位置设有圆形锁头插孔(14),圆形锁头插孔(14)的直径与沉槽(7)的直径相同; 所述的空心钢棍二(23)的右端设有锁头(16),锁头(16)的左侧设有圆形底板(15),圆形底板(15)的左侧设有套筒二(19),套筒二(19)设有圆形通孔三(21);所述的套筒二(19)内设有圆柱形活动柱二(17),圆柱形活动柱二(17)的右端端面设有圆形凸台二(20),圆形凸台二(20)的直径小于套筒二(19)的内径、大于圆形通孔三(21)的直径,圆柱形活动柱二(17)的左端沿径向设有用于链条(I)链接的圆形小通孔二(22);所述的空心钢棍二(23)的内壁位于圆形底板(15)的左侧沿径向设有挡圈二(18),挡圈二(18)的内径小于圆形底板(15)的外径; 所述的锁芯(9)上设有能将锁头(16)锁住的锁舌(8); 所述的链条(I)的一端穿过空心钢棍一(2)的轴心与圆形小通孔一(3)链接,另一端穿过空心钢棍二(23)的轴心与圆形小通孔二(22)链接; 所述的锁头(16)能在空心钢棍二(23)的右端灵活伸出并插入圆形锁头插孔(14)和沉槽(7)被锁舌(8)锁住,锁头(16)拔出圆形锁头插孔(14)和沉槽(7)后能灵活缩入空心钢棍二(23)的右端内。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具有车锁功能的钢质双截棍。空心钢棍一的右端设有圆形通孔一,圆形通孔一内设有锁芯,锁芯的钥匙孔内设有配套的钥匙,圆形通孔一的直径与钥匙孔的高度尺寸相同,锁芯的左侧设有沉槽;空心钢棍一与沉槽对应的位置设有圆形锁头插孔,圆形锁头插孔的直径与沉槽的直径相同;空心钢棍二的右端设有锁头;锁芯上设有能将锁头锁住的锁舌。将锁头插入圆形锁头插孔和沉槽,即被锁舌锁住,空心钢棍二与空心钢棍一紧紧锁在一起,只有通过配套的钥匙打开锁后才可分开。这样,不仅保持钢质双截棍原有的体育健身功能,还可用作自行车或摩托车的车锁防盗。
【IPC分类】A63B69-00, F41B15-02, E05B71-00
【公开号】CN204352514
【申请号】CN201520030750
【发明人】罗福仲
【申请人】罗福仲
【公开日】2015年5月27日
【申请日】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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