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铲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793074阅读:610来源:国知局
一种铲子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儿童玩具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铲子。
【背景技术】
[0002]儿童玩具中,包括用于各种场合供儿童玩耍的玩具,比如儿童尤其喜欢在海边等玩沙子,现有技术中,没有一些适合玩沙的玩具辅助,儿童玩沙大都是是直接用手捧起来玩,易将沙子弄到衣服或身上,不干净,且没法更进一步激发儿童的动手能力,来开发儿童的智商,因此,一些可用于辅助玩沙的玩具,即培养儿童的动手能力,又能开发儿童的智商,尤为必要。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铲子,结构简单,可用于辅助儿童玩沙。
[000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
[0005]一种铲子,包括铲子本体,所述铲子本体的一端设有铲体,与铲体相对的另一端设有握持结构。
[0006]进一步的,所述铲体为自铲子本体向内凹陷形成的“U”型槽。
[0007]进一步的,所述铲子本体上设有开口一和开口二,所述的握持结构由所述的开口一和所述的开口二形成。
[0008]进一步的,握持结构包括握柄一和握柄二,所述握柄一由开口一与所述铲子本体的端部形成的握持部一。
[0009]进一步的,所述握柄二由开口一和开口二之间的连接部形成的握持部二。
[0010]进一步的,所述开口一为长条形。
[0011]本实用新型取得如下的有益效果:
[00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铲子,可用于辅助儿童玩沙,用于铲沙玩耍,极易提高儿童的动手能力,从而进一步开发儿童的智商,可用手来操作铲子玩沙,也可手脚并用来操作铲子玩沙,功能多样,实用性好。
[0013]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0014]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0015]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铲子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无需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 “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18]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19]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20]除非另作定义,此处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内具有一般技能的人士所理解的通常意义。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第一”、“第二”以及类似的词语并不表示任何顺序、数量或者重要性,而只是用来区分不同的组成部分。同样,“一个”或者“一”等类似词语也不表示数量限制,而是表示存在至少一个。
[0021]如图1所示,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种铲子,包括铲子本体1,所述铲子本体I的一端设有铲体2,与铲体2相对的另一端设有握持结构3。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铲体2为自铲子本体I向内凹陷形成的“U”型槽,所述铲体2的外端端部和里端端部连线与水平面呈a度角度,所述a的角度自外端端部向里端端部呈逐减增大至平稳设置,外端端部比较尖,省力。
[0022]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铲子本体I上设有开口一 4和开口二 5,所述的握持结构3由所述的开口一 4和所述的开口二 5形成;且握持结构3包括握柄一 6和握柄二 7,所述握柄一 6由开口一 4与所述铲子本体I的端部形成的握持部一,所述握柄二 7由开口一 4和开口二 5之间的连接部形成的握持部二。
[0023]在本实施例中,优选所述开口一 4为长条形,可放置辅助铲子的其他工具。
[0024]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0025]总之,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涵盖范围。
【主权项】
1.一种铲子,包括铲子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铲子本体的一端设有铲体,与铲体相对的另一端设有握持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铲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铲体为自铲子本体向内凹陷形成的“U”型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铲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铲子本体上设有开口一和开口二,所述的握持结构由所述的开口 一和所述的开口 二形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铲子,其特征在于:握持结构包括握柄一和握柄二,所述握柄一由开口 一与所述铲子本体的端部形成的握持部一。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铲子,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柄二由开口一和开口二之间的连接部形成的握持部二。
6.根据权利要求3-5任一项所述的铲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一为长条形。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铲子,包括铲子本体,所述铲子本体的一端设有铲体,与铲体相对的另一端设有握持结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铲子,结构简单,可用于辅助儿童玩沙。
【IPC分类】A63H33-32
【公开号】CN204502415
【申请号】CN201520141127
【发明人】林学凑, 金锦棉
【申请人】奥光动漫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7月29日
【申请日】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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