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制品的做旧工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50597阅读:1296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木材的制作工艺,具体涉及一种木制品的做旧工艺。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家居装饰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也不断提高,面对市场上的日新月异的产品竞争,一些个性仿古木制品也应市而出。仿古家具是仿古木制品中的畅销大类,最初的仿古家具企业生产的产品大都销往国外,满足国外人群对中国古董家具的需求,一些选料精良、做工精细、形神兼备的仿古家具精品,由于其所用木材本身坚硬紧密、纹理华美等,也有升值空间,因此在当前的家装市场上也受到了热捧。

现有的仿古木制品的制备方法多是利用现代的生产工艺,通过物理、化学方法,采用喷涂,腐蚀等方式,制作出古香古色的感觉。专利 ZL 03115685.1 公开了一种新木材仿古工艺方法,该方法主要用于木质古建筑修缮后的仿古处理以及木质工艺品的仿古处理,具体是将具有自然木纹的普通木材进行烘干去湿处理,其特征是:根据需要新旧木料的程度,用氧气枪进行火燎处理使得木材表面烧焦积,然后打毛上蜡,打磨。专利CN1275749C 公开了一种古木家具的制作方法,该方法是将已经烘干的木材或成型品进行明火炭化后使产品表面自然形成深咖啡色调的古木主色调。这两种方法是通过高温烧烤使其表面呈现古朴感觉,要求烘烤的时间和距离掌握的非常精确,加工效率低,最后获得的效果也比较单一。还有就是通过利用化学腐蚀药剂对木材进行表面腐蚀、着色来达到做旧仿古的目的,但通常存在着仿古效果差、漆料易脱落、处理不均匀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木制品的做旧工艺。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木制品的做旧工艺,包括如下步骤:

(1)河泥处理:取五年以上的河泥,祛除大杂质,然后将其与河水配成水含量为40~45%的糊状物质,将此糊状物质均匀涂覆在木制品表面,涂覆的厚度为0.8~1.2cm,然后将涂覆后的木制品放入温度为32~37℃的环境下,处理15~20h后用清水冲洗一次备用;

(2)干燥处理:将步骤(1)处理后的木制品放入温度为73~78℃的条件下,干燥至其水含量为13~16%备用;

(3)一次磨光:选用200目的木工砂纸对步骤(2)处理后的木制品表面进行磨光处理,去除表面毛刺;

(4)漂白处理:将步骤(3)处理后的木制品放入质量浓度为20~25%的漂白水中进行漂白处理,20~25min后,将其取出放入温度为80~85℃的条件下静置30~35min,取出后再将其放入质量浓度为30~35%的漂白水中进行二次漂白处理,20~25min后取出,用清水冲洗一次备用;

(5)二次干燥:将步骤(4)处理后的木制品放入温度为55~60℃的条件下,干燥至其水含量为10~12%备用;

(6)二次磨光:选用400目的木工砂纸对步骤(5)处理后的木制品表面进行二次磨光处理;

(7)刷底漆:用配制的水性底漆液对步骤(6)处理后的木制品表面进行喷刷处理,喷刷后置于温度为35~38℃的条件下晾干备用;

(8)打蜡:用木蜡油对步骤(7)处理后的木制品表面进行打蜡处理,然后放入温度为35~40℃的条件下保温处理10~12min,取出后用棉布擦拭一遍,然后进行二次打蜡处理,将二次打蜡处理后的木制品在常温状态下自然晾干备用;

(9)刷白漆:对步骤(8)处理后的木制品表面喷刷一层白漆,喷刷后置于常温状态下自然晾干备用;

(10)三次磨光:选用600目的木工砂纸对步骤(9)处理后的木制品表面进行三次磨光处理;

(11)刷格丽斯:将格丽斯涂料均匀喷刷在步骤(10)处理后的木制品表面上,完成后将其置于温度为40~43℃的条件下晾干即可。

进一步的,步骤(7)所述的水性底漆液中水性底漆与水的质量比为3:1。

进一步的,步骤(10)所述的三次磨光处理操作中,白漆的损失量不得超过1/2。

进一步的,步骤(11)所述的格丽斯涂料为格丽斯仿古着色剂。

本发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发明先用河泥对木制品进行处理,利用河泥中的微生物等物质对木制品表面进行分解、软化,有利于提高表面均匀度,然后在73~78℃的温度下进行干燥处理,可很好的使表面纤维涨起,不仅能提高打磨的效果,又利于后续的刷漆操作;采用刷底漆—打蜡—刷白漆的工艺,即能提高对木制品的保护,同时又对木材的身色、冒油具有很好的封闭性,在三次磨光后进行格丽斯着色处理,可提高着色的均匀性和附着性,又可降低漆层对木质的影响。最终制得的木制品整体做旧效果好、层次感强、质量高、效果逼真,且漆层均匀、不易脱落,木制品的使用价值得到很好的提升。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木制品的做旧工艺,包括如下步骤:

(1)河泥处理:取五年以上的河泥,祛除大杂质,然后将其与河水配成水含量为43~45%的糊状物质,将此糊状物质均匀涂覆在木制品表面,涂覆的厚度为0.8~1.2cm,然后将涂覆后的木制品放入温度为35℃的环境下,处理16h后用清水冲洗一次备用;

(2)干燥处理:将步骤(1)处理后的木制品放入温度为74℃的条件下,干燥至其水含量为13~14%备用;

(3)一次磨光:选用200目的木工砂纸对步骤(2)处理后的木制品表面进行磨光处理,去除表面毛刺;

(4)漂白处理:将步骤(3)处理后的木制品放入质量浓度为23%的漂白水中进行漂白处理,22min后,将其取出放入温度为83℃的条件下静置31min,取出后再将其放入质量浓度为32%的漂白水中进行二次漂白处理,23min后取出,用清水冲洗一次备用;

(5)二次干燥:将步骤(4)处理后的木制品放入温度为58℃的条件下,干燥至其水含量为10~12%备用;

(6)二次磨光:选用400目的木工砂纸对步骤(5)处理后的木制品表面进行二次磨光处理;

(7)刷底漆:用配制的水性底漆液对步骤(6)处理后的木制品表面进行喷刷处理,喷刷后置于温度为37℃的条件下晾干备用;

(8)打蜡:用木蜡油对步骤(7)处理后的木制品表面进行打蜡处理,然后放入温度为36℃的条件下保温处理12min,取出后用棉布擦拭一遍,然后进行二次打蜡处理,将二次打蜡处理后的木制品在常温状态下自然晾干备用;

(9)刷白漆:对步骤(8)处理后的木制品表面喷刷一层白漆,喷刷后置于常温状态下自然晾干备用;

(10)三次磨光:选用600目的木工砂纸对步骤(9)处理后的木制品表面进行三次磨光处理;

(11)刷格丽斯:将格丽斯涂料均匀喷刷在步骤(10)处理后的木制品表面上,完成后将其置于温度为42℃的条件下晾干即可。

进一步的,步骤(7)所述的水性底漆液中水性底漆与水的质量比为3:1。

进一步的,步骤(10)所述的三次磨光处理操作中,白漆的损失量不得超过1/2。

进一步的,步骤(11)所述的格丽斯涂料为格丽斯仿古着色剂。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