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缝纫机压杆机构及缝纫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93695阅读:888来源:国知局
一种缝纫机压杆机构及缝纫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服装缝制设备,特别是涉及一种缝纫机压杆机构、以及具有所述缝纫机压杆机构的缝纫机。



背景技术:

目前,各类型的缝纫机中都配置有压杆机构,比如:申请号为201410321417.8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公开的一种工业包缝机压脚臂移动感应式安装装置,其具有压脚臂、安装在压脚臂上的压脚组件、以及压杆机构中的压杆头,压脚臂与压杆头上的卡槽相互配合连接。同时,现有技术中的压杆机构的结构如图1所示,其包括与压脚臂100相配合的压杆200、压杆减震块300、以及压杆弹簧(图中未示出);压杆200的下端开设有一直径较小的圆形盲孔、以及一直径较大的圆孔;压杆减震块300安装在压杆200下端的圆孔中,且压杆减震块300的上端面上具有向上轴向延伸、并装入压杆200的圆形盲孔中的柱部,压杆减震块300的下端面与压脚臂100的上端面为面接触配合;压杆弹簧沿压杆200的轴向延伸、并安装在压杆200的上端。缝纫机工作时,压杆弹簧对压杆200施加压力、并通过压杆减震块300作用于压脚臂100,进而提供压脚组件中压脚需要的压力,在缝纫的过程中时刻保持着压杆减震块300和压脚臂100的紧密接触。但是,上述结构的压杆结构存在着以下缺陷:

由于压杆减震块300的下端面与压脚臂100的上端面为面接触配合,故两者之间的摩擦阻力较大,且压杆200是一根直径为10mm的金属棒材,其圆形盲孔的直径仅为3mm,且其下端的圆孔轴向长度又非常小,故压杆的重量较重,进而增加压脚臂与压杆在抬起和降落过程中的惯性力,从而使得现有的压杆机构整体较为笨拙,很大程度地降低了压脚臂与压杆抬起和降落的灵敏度,在缝纫过梗面料时常常会出现针距疏密不均的现象,在缝纫较薄的面料时常常会出现面料褶皱的现象,大大影响了缝纫机整机的缝纫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缝纫机压杆机构,提高压脚臂与压杆抬起和降落的灵敏度。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缝纫机压杆机构,包括相互配合的压杆和压脚臂、以及压杆弹簧,还包括安装在压杆中的减震座柱、以及可活动地安装在压杆中且位于减震座柱与压脚臂之间的压杆减震棒,所述压杆减震棒包括沿压杆轴向延伸的减震棒本体部、以及分别设在减震棒本体部两端的座柱连接部和压脚臂连接部,所述压杆弹簧作用于减震座柱,使减震座柱与座柱连接部、以及压脚臂连接部与压脚臂都抵接,且减震座柱与座柱连接部、以及压脚臂连接部与压脚臂都为点面接触。

进一步地,所述压脚臂的上端面上开设有容置压脚臂连接部的v型固定槽,所述压脚臂连接部与v型固定槽的槽壁为点面接触。

优选地,所述压杆减震棒的座柱连接部和压脚臂连接部的外周面都为球面。

优选地,所述压杆减震棒的座柱连接部和压脚臂连接部都呈半球状。

进一步地,所述压杆呈管状、具有沿压杆轴向延伸的第一空腔和第二空腔,所述减震座柱安装在第一空腔中、并与第一空腔间隙配合,所述压杆减震棒可活动地安装在第二空腔中。

进一步地,所述压杆的材质为金属,所述减震座柱和压杆减震棒的材质都为聚甲醛。

优选地,所述压杆的壁厚为1mm。

进一步地,所述减震座柱远离压杆减震棒的一端设有轴向凸出的导向部,所述压杆弹簧套在减震座柱的导向部上、并与减震座柱的端面相抵接。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缝纫机,所述缝纫机中安装有如上所述的缝纫机压杆机构。

如上所述,本发明涉及的缝纫机压杆机构及缝纫机,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申请中,通过减震座柱与座柱连接部、以及压脚臂连接部与压脚臂之间的点面接触可大大减小压杆机构在压脚臂与压杆抬起和降落的过程中,减震座柱与压杆减震棒、以及压杆减震棒与压脚臂之间的摩擦阻力,依靠现有的压杆弹簧的弹力,就能够很大程度地提升了压脚臂与压杆抬起和降落的灵敏度,从而在缝纫过梗面料、超薄面料、以及顺滑的高档面料时,可以实现针距稳定、线迹美观的效果,大大提高了缝纫品质。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压杆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中缝纫机压杆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的a圈放大图。

图4为图2中省略压杆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4的b圈放大图。

元件标号说明

1压杆

2压脚臂

21v型固定槽

3压杆弹簧

4减震座柱

41导向部

5压杆减震棒

51减震棒本体部

52座柱连接部

53压脚臂连接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发明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须知,本说明书附图所绘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发明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发明所揭示的技术内容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发明可实施的范畴。

如图2至图5所示,本申请提供一种缝纫机压杆机构,包括相互配合的压杆1和压脚臂2、沿压杆1轴向延伸的压杆弹簧3、安装在压杆1中的减震座柱4、以及可活动地安装在压杆1中且位于减震座柱4与压脚臂2之间的压杆减震棒5,所述压脚臂2沿缝纫机缝纫时面料的移动方向前后延伸,压脚臂2的端部安装有压脚组件;所述压杆弹簧3、减震座柱4、压杆减震棒5和压脚臂2沿压杆1的轴向从上至下依次相接。因此,如图5所示,所述压杆减震棒5包括沿压杆1轴向延伸的减震棒本体部51、以及分别设在减震棒本体部51上下两端的座柱连接部52和压脚臂连接部53;在正常状态下,所述压杆弹簧3作用于减震座柱4的上端,通过压杆弹簧3的弹力给予减震座柱4和压杆1一个沿压杆1轴向向下的作用力,使得压杆减震棒5上端的座柱连接部52与减震座柱4、以及压杆减震棒5下端的压脚臂连接部53与压脚臂2都紧密接触、互相抵接,压脚臂2受力后通过压脚组件压紧面料。特别地,减震座柱4与座柱连接部52、以及压脚臂连接部53与压脚臂2都为点面接触(或者说是点接触)。

当缝纫面料时,由于面料有厚度,从而使得压脚臂2和压杆1同时向上抬起或向下降落,进而使得压杆减震棒5随着面料厚度的变化而开始轻微的、无约束的前后摆动,但由于减震座柱4与座柱连接部52、以及压脚臂连接部53与压脚臂2都为点面接触,从而可大大减小在压脚臂2与压杆1同时向上抬起或向下降落的过程中,减震座柱4与压杆减震棒5、以及压杆减震棒5与压脚臂2之间的摩擦阻力,故依靠现有的压杆弹簧3的弹力,就能够很大程度地提升了压脚臂2与压杆1抬起和降落的灵敏度,从而在缝纫过梗面料、超薄面料、以及顺滑的高档面料时,可以实现针距稳定、线迹美观的效果,大大提高了缝纫品质。

进一步地,所述压脚臂2与压杆减震棒5的连接结构为:如图5所示,所述压脚臂2的上端面上开设有容置压脚臂连接部53的v型固定槽21,所述压脚臂连接部53与v型固定槽21的槽壁为点面接触,v型固定槽21对压杆减震棒5下端的压脚臂连接部53起到限位的作用,为缝纫时由于面料厚度变化而导致压杆减震棒5前后摆动时、给压杆减震棒5提供一个稳定的摆动支点,提高压杆机构的整体稳定性。本实施例中,所述压杆减震棒5的座柱连接部52和压脚臂连接部53都呈半球状,且座柱连接部52的外径大于压脚臂连接部53的外径,所述压杆减震棒5的座柱连接部52和压脚臂连接部53的外周面都为球面,故座柱连接部52与减震座柱4各个接触方式都为点接触,压脚臂连接部53与压脚臂2各个接触方式也都为点接触,利于压杆减震棒5随面料厚度的变化而开始轻微的前后摆动。另外,所述v型固定槽21上端的开口大于或等于压脚臂连接部53的外径,使得压脚臂2上的v型固定槽21可以容纳压杆减震棒5下端的压脚臂连接部53。

所述减震座柱4和压杆减震棒5都安置在压杆1中,故压杆1优选呈管状、其具有沿压杆1轴向延伸的第一空腔和第二空腔,第一空腔位于第二空腔的上方,且第一空腔向上贯通压杆1的上端,第二空腔向下贯通压杆1的下端,所述减震座柱4安装在第一空腔中、并与第一空腔间隙配合,所述压杆减震棒5可活动地安装在第二空腔中,压杆1的壁厚为1mm。所述压杆1的材质为金属、优选为钢,所述减震座柱4和压杆减震棒5的材质都为聚甲醛,从而可大幅度地减少压杆机构的重量,大大降低了压脚臂2与压杆1在抬起和降落过程中的惯性力,进一步提升压脚臂2与压杆1抬起和降落的灵敏度。

进一步地,如图3所示,所述减震座柱4远离压杆减震棒5的一端设有轴向凸出的导向部41,导向部41从压杆1的上端向上伸出,所述压杆弹簧3套在减震座柱4的导向部41上、并与减震座柱4的端面相抵接。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缝纫机,所述缝纫机中安装有如上所述的缝纫机压杆机构。

综上所述,本申请涉及的缝纫机压杆机构及缝纫机中,在不增加成本的条件下,将减震座柱4与座柱连接部52、以及压脚臂连接部53与压脚臂2设计成点面接触,并且将由钢制成的压杆1设计成管壁较薄的管状,而中间的减震座柱4和压杆减震棒5选用聚甲醛材料,从而在压脚臂2与压杆1抬起和降落的过程中、以同时降低摩擦力和惯性力的方式大大提升压脚臂2与压杆1抬起和降落的灵敏度,降低摩擦力和惯性力对压杆机构的影响,实现了灵敏的压杆机构、梗缝线迹的针距稳定、以及薄料的平整缝纫品质,大幅度提高缝纫机整机的缝纫性能。

所以,本发明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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