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防潮建筑材料及其生产方法

文档序号:1915572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高强防潮建筑材料及其生产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以氟石膏为基料,具有高强、防潮且具有水硬性能的高强防潮建筑材料及其生产方法。
日本、德国等曾利用氟石膏或天然硬石膏生产自流坪材料的填充料及制作地面底层低强度的胶结材料等,但直接用于地面、地下、墙面作为高强度、防潮、保温粉刷材料的实验、研究和生产成果未见报导。在国内,多家科研单位进行过利用氟石膏或天然硬石膏生产胶凝材料的研究和试验。如同济大学利用氟石膏经过800℃左右煅烧,使氟石膏形成完全的填料石膏,然后添加外加剂,生产QH-II型复合水泥的研究,但强度只达40MPa左右,且不具备防潮性能。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强、防潮且具有水硬性能,一次性施工解决永久性防潮难题的建筑材料及其生产方法。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如下途径实现的其高强防潮建筑材料,主要由下列物料组成(按百分比重量计),无水氟石膏70-80份,R型硅酸盐水泥熟料15-28份,木质素磺酸钙0.5-1份,烧矾石1.5-4份,其中无水氟石膏中残留酸(H2SO4、HF)的含量应控制在0.7-12%以内。高强防潮建筑材料的生产方法,该材料主要由组份为(按百分比重量计),为无水氟石膏70-80份,R型硅酸盐水泥熟料15-28份,木质素磺酸钙0.5-1份,烧矾石1.5-4份,其生产方法包括如下几个过程1.将物料按上述组份分别称取后充分混和,均匀加入球磨机中进行粉磨;2.在常温常压的条件下进行物料粉磨、均化、转型、改性、陈化、包装;
3.物料粉磨后其细度控制在0.08mm以下。
在粉磨过程中,无水氟石膏中的残留酸(H2SO4、HF)、木质素磺酸钙、烧矾石与无水氟石膏、R型硅酸盐水泥熟料进行相应的转型反应,从而改变石膏、硅酸盐水泥熟料的水化热及水化产物。无水氟石膏中的残留酸(H2SO4、HF)起激发剂的作用,其含量控制在0.7-12%以内,硅酸盐水泥熟料必须为R型。当物料边粉磨边反应达到一定细度,即细度达到0.08mm以下时,经过陈化、包装,就形成了高强防潮建筑材料。整个边粉磨边反应的生产过程,无须煅烧、加温、降温,在常温常压下进行。
本发明利用未经浆化的无水氟石膏,加入适应的高效复合外加剂,在不进行煅烧、加温、降温的条件下,使之粉磨、均化、转型、改性生产一种高强、防潮且具有水硬性能的建筑材料。这种高强、防潮建筑材料28天抗折强度大于7.5MPa,抗压强度大于62.5MPa,在相对湿度大于90%时不“回潮”、不“结露”,软化系数大于0.92。这既可充分利用氟化氢生产中产生的无水氟石膏,减少环境污染,又可通过一次性施工解决工、民建筑中地面、地下、内外墙的永久性防潮难题。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取无水氟石膏75Kg,R型硅酸盐水泥熟料20Kg,木质素磺酸钙0.5Kg,烧矾石4.5Kg,其中无水氟石膏中残留酸(H2SO4、HF)的含量为10%。将这4种主要物料充分混和,均匀加入球磨机中进行粉磨。在常温常压的条件下,物料经历粉磨、均化、转型、改性过程,改变了石膏硅酸盐水泥熟料的水化热及水化产物,当物料粉磨后细度小于0.08mm后,经陈化、均化、包装就形成了高强防潮建筑材料。经检测这种高强、防潮建筑材料28天抗折强度大于7.5MPa,抗压强度大于72.5MPa,达到7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物理性能,在相对湿度大于90%时不“回潮”、不“结露”,软化系数为0.95。
权利要求
1.一种高强防潮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主要由下列物料组成(按重量百分比计),无水氟石膏70-80份,R型硅酸盐水泥熟料15-28份,木质素磺酸钙0.5-1份,烧矾石1.5-4份,其中无水氟石膏中残留酸(H2SO4、HF)的含量控制在0.7-12%以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高强防潮建筑材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材料主要由组份为(按百分比重量计),无水氟石膏70-80份,R型硅酸盐水泥熟料15-28份,木质素磺酸钙0.5-1份,烧矾石1.5-4份的物料组成,其生产方法包括如下几个过程(1)将物料按上述组份分别称取后充分混和,均匀加入球磨机中进行粉磨;(2)在常温常压的条件下进行物料粉磨、均化、转型、改性、陈化、包装;(3)物料粉磨后其细度控制在0.08mm以下。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高强防潮建筑材料及其生产方法,它是将无水氟石膏70—80份,R型硅酸盐水泥熟料15—28份,木质素磺酸钙0.5—1份,烧矾石1.5—4份物料充分混和,均匀加入球磨机中,在常温常压的条件下,进行粉磨、均化、转型、改性,生产一种高强、防潮且具有水硬性能的建筑材料,这既可直接利用氟化氢生产所产生的无水氟石膏,减少环境污染,又可一次性施工就解决工、民建筑中地面、地下、内外墙的永久性防潮的难题。
文档编号C04B28/14GK1292361SQ0011366
公开日2001年4月25日 申请日期2000年9月4日 优先权日2000年9月4日
发明者朱崇高, 王龙彪, 黄安平, 曾湘, 匡省城, 田宏贵, 叶军 申请人:湘乡铝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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