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式外墙模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59885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组合式外墙模板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组合式外墙模板。
背景技术
位于紧邻的两个建筑物外墙之间的狭小伸缩缝距离较小,以往都是采用木模板作为伸缩缝两侧的外墙浇筑模板,存在施工安、拆困难,施工效率低,不易加固,材料周转次数少且损耗及浪费较为严重等问题,直接影响了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组合式外墙模板,它不仅安拆及加固方便,可在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施工效率,而且外模钢模板加工一次成型后可多次使用,回收率高,可节约施工成本。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组合式外墙模板,其特征在于 它包括外模、内模和用来使外模和内模固定安装连接在一起的多组穿墙螺杆组件;所述外模由钢板和固定连接于钢板外侧面的纵肋和横肋构成;所述内模由胶合板和用来加固胶合板的纵楞和横楞构成;所述穿墙螺杆组件包括固设于横肋上的螺母、与螺母进行配合且通过外模和内模上对应通孔进行穿设的螺杆以及设于横楞并与螺杆进行配合的蝴蝶锁扣;位于外模和内模之间的螺杆部分外设有保护套。本实用新型的使用原理如下将内模和外模安装到位后,通过多组穿墙螺杆组件的配合对内模和外模进行固定,其后往内模和外模之间浇筑混凝土,待混凝土成型后,拆卸下蝴蝶锁扣,由于有保护套的隔离保护作用,螺杆可以很方便地抽出,而且拆卸过程在内模所在侧即可进行操作,使内模和外模能够快速拆卸分离,进行再次利用。由于外模由钢板和纵肋、横肋连接固定成型,且外模和内模通过穿墙螺杆组件进行连接固定,因此不仅便于在狭小伸缩缝中进行吊升、加固、安拆等施工操作,而且模具的抗压性能、成型效果显著提高, 还能多次回收利用,节约施工成本。较之现有技术而言,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不仅安拆及加固方便,特别是狭小伸缩缝处的外墙施工中,能在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施工效率,而且钢模板加工一次成型后可多次使用,回收率高,节约施工成本。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1的A-A剖视图。标号说明:1、纵肋,2、横肋,3、钢板,4、胶合板,5、纵楞,6、横楞,7、螺母,8、螺杆,9、
蝴蝶锁扣,10、保护套,11、伸缩缝,12、伸缩缝一侧外墙,13、伸缩缝另一侧在建的外墙。
具体实施方式
3[0010]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如图1和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组合式外墙钢模板的实施例示意图, 它包括外模、内模和用来使外模和内模固定安装连接在一起的多组穿墙螺杆组件;所述外模由钢板3和固定连接于钢板3外侧面的纵肋1和横肋2构成;所述内模由胶合板4和用来加固胶合板4的纵楞5和横楞6构成;所述穿墙螺杆组件包括固设于横肋2上的螺母7、 与螺母7进行配合且通过外模和内模上对应通孔进行穿设的螺杆8以及设于横楞6并与螺杆8进行配合的蝴蝶锁扣9 ;位于外模和内模之间的螺杆8部分外设有保护套10。所述钢板3可由多块钢板焊接而成。所述纵肋1由多根从左到右依次间隔排列且焊接于钢板外侧面的纵向槽钢构成, 所述横肋2由多根从上到下依次间隔排列且焊接于各纵向槽钢外侧面的横向槽钢构成。
权利要求1.一种组合式外墙模板,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外模、内模和用来使外模和内模固定安装连接在一起的多组穿墙螺杆组件;所述外模由钢板(3)和固定连接于钢板(3)外侧面的纵肋(1)和横肋(2)构成;所述内模由胶合板(4)和用来加固胶合板(4)的纵楞(5)和横楞 (6)构成;所述穿墙螺杆组件包括固设于横肋(2)上的螺母(7)、与螺母(7)进行配合且通过外模和内模上对应通孔进行穿设的螺杆(8)以及设于横楞(6)并与螺杆(8)进行配合的蝴蝶锁扣(9);位于外模和内模之间的螺杆(8)部分外设有保护套(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外墙模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纵肋(1)由多根从左到右依次间隔排列且焊接于钢板外侧面的纵向槽钢构成,所述横肋(2)由多根从上到下依次间隔排列且焊接于各纵向槽钢外侧面的横向槽钢构成。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组合式外墙模板,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外模、内模和用来使外模和内模固定安装连接在一起的多组穿墙螺杆组件;所述外模由钢板和固定连接于钢板外侧面的纵肋和横肋构成;所述内模由胶合板和用来加固胶合板的纵楞和横楞构成;所述穿墙螺杆组件包括固设于横肋上的螺母、与螺母进行配合且通过外模和内模上对应通孔进行穿设的螺杆以及设于横楞并与螺杆进行配合的蝴蝶锁扣;位于外模和内模之间的螺杆部分外设有保护套。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组合式外墙模板,它不仅安拆及加固方便,可在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施工效率,而且外模钢模板加工一次成型后可多次使用,回收率高,可节约施工成本。
文档编号E04G11/12GK202047590SQ20112012847
公开日2011年11月23日 申请日期2011年4月27日 优先权日2011年4月27日
发明者胡时发, 黄楠 申请人: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