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塑木板扣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0489阅读:25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塑木板扣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塑木板扣件,更具体说是一种将塑木板固定在龙骨上的地板扣件。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板材安装的要求不断提高,各种板材安装应运而生。现有固定板材的方法,一种是先在地面上固定铺设木龙骨,然后用钢钉将木地板贴合固定在木龙骨上,地板上的公榫和母榫互相嵌置配合,这种结构的缺点是安装较为复杂,需要在地板上打钉,拆卸后木地板无法重复使用;还有一种是用塑料卡扣或塑料龙骨来固定地板,此为悬浮式铺法,如地面不平整,就会造成铺装面层不平整,出现浮动,给使用带来不便。
发明内容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拟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安装方便、塑木板拆卸后可重复使用,能调节平整度的塑木板扣件。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塑木板扣件,它包括竖直方向的连接块,所述连接块自上而下分为上弯折部、下弯折部和中间部;所述上弯折部分为水平方向的二个以上的弯折区,所述下弯折部也分为水平方向的二个以上的弯折区,所述的上弯折部和下弯折部的二个以上的弯折区至少包括一个左弯折区和一个右弯折区,所述左弯折区呈左弯折90度,所述右弯折区呈右弯折90度;且上弯折部和下弯折部在竖直方向对应弯折区弯折方向相反。所述下弯折部的其中一个弯折区上设有固定螺孔。所述上弯折部、下弯折部的高度与塑木板公榫下方凹槽的深度相配合。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塑木板扣件,由于本实用新型的塑木板扣件,连接块自上而下分为上弯折部、下弯折部和中间部;上弯折分和下弯折部分为水平方向的二个以上的弯折区,且上弯折部和下弯折部的二个以上的弯折区至少包括一个左弯折区和一个右弯折区,这样连接块的上弯折部与下弯折部之间,左右各形成一个内凹的卡槽。通过将连接块固定在龙骨上,连接块左右的的卡槽分别嵌入塑木板的公榫下方的凹槽内,就将塑木板固定, 与传统现有扣件相比所能达到安装方便、不破坏塑木板、重复使用的效果。

图1是本实用新型塑木板扣件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塑木板扣件的上弯折部、下弯折部未弯折时的结构图。图中1-上弯折部,2-下弯折部,3-中间部,4-弯折区,5-左弯折区,6-右弯折区, 7-固定螺孔。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塑木板扣件,它包括竖直方向的连接块,所述连接块自上而下分为上弯折部1、下弯折部2和中间部3 ;所述上弯折部1分为水平方向的二个以上的弯折区4 (本实施例以三个弯折区4为例),所述下弯折部2也分为水平方向的二个以上的弯折区4 (与上弯折部1的弯折区4数量相等),所述的上弯折部1和下弯折部2的二个以上的弯折区4至少包括一个左弯折区5和一个右弯折区6 (参见图1),本实施例的上弯折部1包括二个左弯折区5和一个右弯折区6,下弯折部2包括个一左弯折区5和二个右弯折区6。所述左弯折区5呈左弯折90度,所述右弯折区6呈右弯折90度;且上弯折部1和下弯折部2在竖直方向对应弯折区4弯折方向相反。所述下弯折部2的其中一个弯折区4上设有固定螺孔7。所述上弯折部1、下弯折部2的高度与塑木板公榫下方凹槽的深度相配合。
权利要求1.一种塑木板扣件,它包括竖直方向的连接块,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块自上而下分为上弯折部(1)、下弯折部(2)和中间部(3);所述上弯折部(1)分为水平方向的二个以上的弯折区(4),所述下弯折部(2)也分为水平方向的二个以上的弯折区(4),所述的上弯折部(1) 和下弯折部(2)的二个以上的弯折区(4)至少包括一个左弯折区(5)和一个右弯折区(6), 所述左弯折区(5)呈左弯折90度,所述右弯折区(6)呈右弯折90度;且上弯折部(1)和下弯折部(2)在竖直方向对应弯折区(4)弯折方向相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塑木板扣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弯折部(2)的其中一个弯折区(4)上设有固定螺孔(7)。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塑木板扣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弯折部(1)、下弯折部 (2)的高度与塑木板公榫下方凹槽的深度相配合。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塑木板扣件,它包括竖直方向的连接块,所述连接块自上而下分为上弯折部、下弯折部和中间部;所述上弯折部分为水平方向的二个以上的弯折区,所述下弯折部也分为水平方向的二个以上的弯折区,所述的上弯折部和下弯折部的二个以上的弯折区至少包括一个左弯折区和一个右弯折区,所述左弯折区呈左弯折90度,所述右弯折区呈右弯折90度;且上弯折部和下弯折部在竖直方向对应弯折区弯折方向相反。本实用新型在连接块的上弯折部与下弯折部之间,左右各形成一个内凹的卡槽。通过连接块左右的的卡槽分别嵌入塑木板的公榫下方的凹槽内,就将塑木板固定,与传统现有扣件相比所能达到安装方便、不破坏塑木板、重复使用的效果。
文档编号E04F15/02GK202108211SQ201120143048
公开日2012年1月11日 申请日期2011年5月9日 优先权日2011年5月9日
发明者王勇斌, 金源 申请人:上虞市永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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