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大理石发光体,其特征在于:包括大理石本体、调光控制器以及发光体;所述发光体镶嵌在所述大理石本体中,所述调光控制器与所述发光体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理石发光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大理石本体上开设有凹槽,所述发光体设置在所述凹槽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大理石发光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凹槽外形相适配的透光基材,所述透光基材覆盖在所述凹槽中的发光体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大理石发光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基材胶粘在所述凹槽中。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大理石发光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体为LED灯带或LED灯贴片。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大理石发光体,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发光体为LED灯贴片,所述LED灯贴片的数量为一个以上,一个以上的所述LED灯贴片之间串连连接后通过所述调光控制器进行控制。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大理石发光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调光控制器设置在所述大理石本体中,所述调光控制器上设有电源引出线,所述电源引出线延伸出所述大理石本体之外。
8.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大理石发光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供电单元,所述供电单元和所述调光控制器均设置在所述大理石本体中,所述供电单元与所述调光控制器电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3至6任一项所述的大理石发光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基材采用玻璃透明树脂、花岗石、透光石或玉石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