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社交功能的群居性住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2420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具有社交功能的群居性住宅,其特征在于,其主体结构由多个方形模块件搭建而成,所述方形模块件内部为一个独立的房间,所述方形模块件按照三层来进行搭建:

第一层位于地面,至少有四个方形模块件沿住宅主体相对的两侧平行排列,其中至少有一侧完全排满所述方形模块件,与其相对的另一侧至少排列有一个所述方形模块件;

第二层位于所述第一层的顶部,至少有三个方形模块件沿所述第一层的所述方形模块件排列的两个边平行排列,其中所述第一层完全排满所述方形模块件的一侧至少留有一个所述方形模块件的空白空间以作为采光通风通道,与其相对的另一侧未设置所述方形模块件的空间顶部均通过横梁和立柱设置有所述方形模块件;

第三层位于第二层的中部,所述方形模块件设置于所述第二层两侧未设置所述方形模块件的空间内;

所述第一层与所述第二层、所述第二层与所述第三层之间分别通过楼梯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社交功能的群居性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层设置有就餐区和盥洗区,其中就餐区位于住宅主体的中间,所述就餐区包括餐厅和一个开放式厨房,所述盥洗区位于住宅主体一侧为设置所述方形模块件的空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社交功能的群居性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层的所有所述方形模块件的地面通过一个平台相互连接,从而形成一个社交区,所述采光通风通道位于所述社交区一侧,所述社交区通过楼梯分别与所述第一层和所述第三层相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社交功能的群居性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层的所述方形模块的顶部设计为露台。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社交功能的群居性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层与所述露台通过楼梯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社交功能的群居性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方形模块件的规格完全相同,所述方形模块件为预制模块或者直接构建而成。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社交功能的群居性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房间的长度为3-4米,宽度为3-4米,高度为2.5-3米。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社交功能的群居性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层的所述方形模块件与第一层的顶部的距离为1.8-2米。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社交功能的群居性住宅,其特征在于,总共设有13个所述方形模块件,其中,所述第一层设置有5个所述方形模块件,所述第二层设置有3个所述方形模块件,所述第三层设置有5个所述方形模块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社交功能的群居性住宅,其特征在于,住宅地面为矩形,其宽度为3个所述方形模块件的宽度,其长度为4个所述方形模块件的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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