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园林绿化施工防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76849阅读:467来源:国知局
一种市政园林绿化施工防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园林绿化施工技术领域领域,具体来说,涉及一种市政园林绿化施工防护装置。



背景技术:

在园林施工中,常常需要架设防护围栏,特别是在市政的园林施工中,周边行人较多,防护围栏不仅能够起到保护行人的作用,还能阻隔一部分开挖填土带来的灰尘。由于园林施工的工期一般不长,架设的围栏需要频繁进行安装和拆卸,因此需要围栏具有可快速安装拆卸且便于运输的优点。现有技术中存在可进行折叠的围栏,一定程度上减小了运输和存储的压力,但是围栏拆装不便,且通常较为生硬,尤其是在景区或公共场所使用时,严重影响人们观景的心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拆装方便且可形成良好视觉效果的市政园林绿化施工防护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措施来实现:

一种市政园林绿化施工防护装置,包括防护栏主体,所述防护栏主体包括两根平行的主立杆和两端分别连接所述主立杆的伸缩支架;所述伸缩支架上设置有若干用于放置花盆的环形花盆架;所述花盆架通过固定轴垂直固定于所述伸缩支架上,所述固定轴可绕所述伸缩支架转动;所述主立杆的底部连接有可水平转动的固定支脚,所述固定支脚包括水平支脚和垂直固定于所述水平支脚底部用于插入地面进行固定的钉桩。

由上,主立杆和伸缩支架构成一个可伸缩的防护栏主体,当需要运输或拆除防护设施时,直接将防护栏主体合拢,具有节省空间且便于运输的优点;伸缩支架上设置环形花盆架,可用于固定小型花盆,即在防护栏主体上通过盆栽植物构成防护墙,既阻隔了视线与灰尘,同时具有良好的景观作用,特别适合景区、市政公共场所的园林施工;花盆架与伸缩支架垂直,且可在垂直方向相对伸缩支架转动,当伸缩支架合拢时,可将花盆架转动到相互竖直平行的位置,不妨碍伸缩支架的合拢,当花盆架上套设上花盆后,由于花盆的重力作用,花盆架能够保持水平方向;固定支脚可绕主立杆转动,一方面适应不同的地面环境,便于对防护栏主体的支撑,另一方面可减少对相邻防护栏主体之间的阻隔;固定支脚底部设置钉桩,钉桩可钉入土地中,使两主立杆的牢固竖立,增加防护栏主体的牢固度。

优选地,所述伸缩支架设置有用于限制所述伸缩支架伸缩程度的限位装置。

优选地,所述伸缩支架由若干头尾相连的X型连接件组成。

优选地,所述限位装置为折叠杆,所述折叠杆的两端连接所述X型连接件的两端。

优选地,所述折叠杆包括两根头尾转动连接的折叠支杆。

由上,限位装置能够使伸缩支架的伸缩程度保持在合理范围,同时也增加了防护栏主体的可靠度。

优选地,所述水平支脚的中部及两端均设置有钉桩,其中中部的钉桩长于两端的钉桩。

由上,两端及中部均设置钉桩使得固定支脚的支撑作用更加牢固,也防止固定支脚在防护栏主体使用过程中产生转动,造成支撑不稳。

优选地,所述两根主立杆中的一根设有用于防护栏主体之间连接的连接销,另一根设有用于固定所述连接销的连接套。

由上,连接销与连接套配合使用,能够将两相邻的防护栏主体连接起来,形成更加稳固的防护系统。

附图说明

利用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附图中的实施例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任何限制。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园林绿化施工防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园林绿化施工防护装置花盆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更加容易理解,下面将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

如图1-2所示,一种市政园林绿化施工防护装置,包括防护栏主体,所述防护栏主体包括两根平行的主立杆1和两端分别连接所述主立杆1的伸缩支架2;所述伸缩支架2上设置有若干用于放置花盆的环形花盆架3;所述花盆架3通过固定轴4垂直固定于所述伸缩支架2上,所述固定轴4与所述伸缩支架2转动连接;所述主立杆1的底部连接有可水平转动的固定支脚,所述固定支脚包括水平支脚5和垂直固定于所述水平支脚5底部用于插入地面进行固定的钉桩6。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所述伸缩支架2设置有用于限制所述伸缩支架2伸缩程度的限位装置,所述伸缩支架2由若干头尾相连的X型连接件7组成,所述限位装置为折叠杆8,所述折叠杆8包括两根头尾转动连接的折叠支杆,所述折叠支杆连接所述X型连接件7的两端,用于限制X型连接件7的张开角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所述水平支脚5的中部及两端均设置有钉桩6,其中中部的钉桩6长于两端的钉桩6。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所述两根主立杆1中的一根设有用于防护栏主体之间连接的连接销9,另一根设有用于固定所述连接销9的连接套10。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所述伸缩支架2上可设置多层花盆架3,所述各层花盆架3之间应交错排列。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便于运输,拆装方便,防护结构可靠,能够制造良好的视觉效果。

最后所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质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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