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式龙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33151阅读:1799来源:国知局
卡式龙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吊顶建材领域,具体的说,涉及一种卡式龙骨。



背景技术:

机场、加油站、汽车站和火车站等建筑的吊顶装饰一般利用龙骨作为骨架承载吊顶板,吊顶装饰设计美观大方,而且龙骨吊顶具有重量轻、强度高、适应防水、防震、防尘、隔音、吸音、恒温等功效,同时还具有工期短、施工简便等优点,所以,龙骨吊顶的应用广泛。然而,龙骨吊顶在使用中由于外力发生变形,导致卡槽结构不稳定,吊顶板容易从龙骨的卡槽中脱落。

为了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人们一直在寻求一种理想的技术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从而提供一种设计科学、结构简单、重量轻、卡接稳定的卡式龙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卡式龙骨,包括呈倒U槽形的龙骨本体,所述龙骨本体包括龙骨顶板、与所述龙骨顶板左侧一体成型的左龙骨侧板和与所述龙骨顶板右侧一体成型的右龙骨侧板,所述左龙骨侧板上等距离设置有若干卡槽板,所述卡槽板的沟槽水平设置,各卡槽板的沟槽槽口端相对应封堵有挡板,所述挡板为可塑性变形的挡板,所述卡槽板的沟槽内上壁设有半圆形凸起,所述卡槽板的沟槽内下壁设有半圆形凹坑,所述凸起与所述凹坑相对应,所述左龙骨侧板与所述右龙骨侧板的结构相同且侧向投影重合,所述龙骨顶板的中部等距离设有若干安装孔。

基上所述,所述卡槽板上方的所述左龙骨侧板上设有圆形通孔。

基上所述,所述卡槽板的高度与所述挡板的高度相同。

基上所述,所述龙骨本体为轻钢龙骨。

本实用新型相对现有技术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具体的说,本实用新型的各挡板设置在各卡槽板的槽口端,将所述左龙骨侧板和所述右龙骨侧板上某一对挡板弯折后,吊顶板的折边卡接在与该对挡板相对应的卡槽板的沟槽中,再将该对挡板折回原来的形状,则该对挡板可紧压吊顶板,使吊顶板能够稳定地卡接在对应的卡槽板中,从而防止吊顶板发生脱落,结构简单。

进一步的,各卡槽板的沟槽内上壁的半圆形凸起和沟槽内下壁的半圆形凹坑可与吊顶板的折边相适配,如此,吊顶板卡接在所述卡槽板的沟槽内时,吊顶板的折边与所述卡槽板的沟槽扣合,吊顶板更稳定地卡接在该卡式龙骨上。

进一步的,所述圆形通孔可减轻该卡式龙骨的重量,节省材料。

其具有设计科学、结构简单、重量轻、卡接稳定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中:1.龙骨顶板;2.左龙骨侧板;3.右龙骨侧板;4.卡槽板;5.挡板;6.凸起;7.凹坑;8.安装孔;9.圆形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如图1- 3所示,一种卡式龙骨,包括呈倒U槽形的龙骨本体,所述龙骨本体包括龙骨顶板1、与所述龙骨顶板1左侧一体成型的左龙骨侧板2和与所述龙骨顶板1右侧一体成型的右龙骨侧板3,所述左龙骨侧板2上等距离设置有若干卡槽板4,所述卡槽板4的沟槽水平设置,各卡槽板4的沟槽槽口端相对应封堵有挡板5,所述挡板5为可塑性变形的挡板,所述挡板5可弯折,所述卡槽板4的沟槽内上壁设有半圆形凸起6,所述卡槽板4的沟槽内下壁设有半圆形凹坑7,所述凸起6与所述凹坑7相对应,所述左龙骨侧板2与所述右龙骨侧板3的结构相同且侧向投影重合,如此,使用该卡式龙骨安装吊顶板时,将所述左龙骨侧板2和所述右龙骨侧板3上某一对挡板5弯折后,吊顶板的折边卡接在与该对挡板5所对应的卡槽板4的沟槽中,再将该对挡板5折回原来的形状,则该对挡板5可紧压吊顶板,使吊顶板能够稳定地卡接在对应的卡槽板4中,从而防止吊顶板发生脱落,并且各卡槽板4的沟槽内上壁的半圆形凸起6和沟槽内下壁的半圆形凹坑7可与吊顶板的折边相适配,如此,吊顶板卡接在所述卡槽板4的沟槽内时,吊顶板的折边与所述卡槽板4的沟槽扣合,吊顶板更稳定地卡接在该卡式龙骨上;所述龙骨顶板1的中部等距离设有若干安装孔8,所述安装孔8用于将该卡式龙骨固定安装在墙壁上。

所述卡槽板4上方的所述左龙骨侧板2上设有圆形通孔9,所述圆形通孔9可减轻该卡式龙骨的重量,节省材料。

所述卡槽板4的高度与所述挡板5的高度相同。

所述龙骨本体为轻钢龙骨。

本实用新型的卡式龙骨使用时,将所述左龙骨侧板2和所述右龙骨侧板3上某一对挡板5弯折后,吊顶板的折边卡接在与该对挡板5所对应的卡槽板4的沟槽中,再将该对挡板5折回原来的形状,则该对挡板5可紧压吊顶板,使吊顶板能够稳定地卡接在对应的卡槽板4中,从而防止吊顶板发生脱落,结构简单。各卡槽板4的沟槽内上壁的半圆形凸起6和沟槽内下壁的半圆形凹坑7可与吊顶板的折边相适配,如此,吊顶板卡接在所述卡槽板4的沟槽内时,吊顶板的折边与所述卡槽板4的沟槽扣合,吊顶板更稳定地卡接在该卡式龙骨上。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修改或者对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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