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工程机械维修作业平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48993发布日期:2018-09-28 22:03阅读:21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工程用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建筑工程机械维修作业平台。



背景技术:

目前在建筑工程领域,往往对于建筑维修越来越重视,针对一些小型低矮建筑的维修工作引起人么的关注,传统的建筑维修设备非常欠缺,往往采用搭接跳板、利用桌椅等工具进行建筑工作维修,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往往不是很方便,而且具有很大的危险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工程机械维修作业平台,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建筑工程机械维修作业平台,包括作业平台和安装支架,所述安装支架顶部固定设置有垫板,所述安装支架两侧通过连接臂连接底部滚轮,且滚轮上安装刹车片,所述安装支架的两侧分别固定设置有爬梯,所述作业平台固定安装在垫板上端,且作业平台顶部是设置围挡;

所述连接臂上设有第一螺孔和第一U型卡槽,且第一螺孔设置第一U型卡槽上方,所述安装支架侧面设有第二螺孔和第二U型卡槽,且第二螺孔设置第二U型卡槽下方,所述第一螺孔与第二U型卡槽及第二螺孔与第一U型卡槽匹配且通过均螺栓固定连接,所述第二U型卡槽与第一U型卡槽高度一致,且第二U型卡槽与第一U型卡槽内侧壁均为波浪式。

优选的,所述作业平台一侧通过转轴连接有辅板,且辅板顶部设置固定设置有安全扣,所述辅板底部设置有支撑杆第一对接孔,且支撑杆通过卡扣卡合在辅板底部;所述安装支架上设置有第二对接孔,且第二对接孔第一对接孔平行设置。

优选的,所述支撑杆包括一端与第一对接孔配备连接,所述支撑杆与第二对接孔配备连接。

优选的,所述围挡上还设置有安全绳,所述安全绳上设置有卡扣,且卡扣与安全扣配备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安全方便,同时便于固定和移动,通过连接臂与安装支架的上下调节能够有效克服在凹凸不平整地面作业时,能够确保作业平台与地面的水平设置,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实用性强。

(2)本实用新型中,采用了在作业平台一侧通过转轴连接有辅板,利用辅板能够有效提高作业平台的延伸深度,同时为了确保辅板的安全性与实用性,采用通过支撑杆与安全绳的配合,利用支撑杆对辅板底部进行支撑,同时利用安全绳对辅板上方进行牵拉,确保作业人员在辅板作业时的安全与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辅板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辅板结构仰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至3图,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建筑工程机械维修作业平台,包括作业平台1和安装支架2,所述安装支架2顶部固定设置有垫板,所述安装支架2两侧通过连接臂3连接底部滚轮4,且滚轮4上安装刹车片,所述安装支架2的两侧分别固定设置有爬梯5,所述作业平台1固定安装在垫板上端,且作业平台1顶部是设置围挡6;围挡6上还设置有安全绳16,所述安全绳16上设置有卡扣,且卡扣与安全扣12配备连接;所述连接臂3上设有第一螺孔7和第一U型卡槽8,且第一螺孔7设置第一U型卡槽8上方,所述安装支架2侧面设有第二螺孔9和第二U型卡槽10,且第二螺孔9设置第二U型卡槽10下方,所述第一螺孔7与第二U型卡槽10及第二螺孔9与第一U型卡槽8匹配且通过均螺栓固定连接,所述第二U型卡槽10与第一U型卡槽8高度一致,且第二U型卡槽10与第一U型卡槽8内侧壁均为波浪式;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安全方便,同时便于固定和移动,通过连接臂与安装支架的上下调节能够有效克服在凹凸不平整地面作业时,能够确保作业平台与地面的水平设置,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实用性强。

本实用新型中,作业平台1一侧通过转轴连接有辅板11,且辅板11顶部设置固定设置有安全扣12,所述辅板11底部设置有支撑杆13第一对接孔14,且支撑杆13通过卡扣卡合在辅板11底部;所述安装支架2上设置有第二对接孔15,且第二对接孔15第一对接孔14平行设置;支撑杆13包括一端与第一对接孔14配备连接,所述支撑杆13与第二对接孔15配备连接;采用了在作业平台一侧通过转轴连接有辅板,利用辅板能够有效提高作业平台的延伸深度,同时为了确保辅板的安全性与实用性,采用通过支撑杆与安全绳的配合,利用支撑杆对辅板底部进行支撑,同时利用安全绳对辅板上方进行牵拉,确保作业人员在辅板作业时的安全与稳定性。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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