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装修用可移动登高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48988发布日期:2018-09-28 22:03阅读:36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装修用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装修用可移动登高架。



背景技术:

装修中会遇到高处墙面粉刷或屋顶装饰灯问题,传统方法是工人用木板搭建一个简易的架子,虽然解决了登高的问题,但是施工人员根据施工位置变化,随时跳下架子并改变架子的位置,操作非常不便,且高频率的登上、跳下架子施工人员的体力消耗较大且发生危险的几率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位置可变的装修用可移动登高架。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装修用可移动登高架,包括第一支板和第二支板,在第一支板和第二支板的下表面四角均设置支腿,第一支板和第二支板的支腿高度相同,在第一支板的一个端面的下半部沿着平行于第一支板轴线方向水平延伸有第一延伸部,在第二支板的一个端面的上半部沿着平行于第二支板轴线方向水平延伸有第二延伸部,第二延伸部位于第一延伸部的上方且在竖向上有间隔,在第一延伸部的下表面和第二延伸部的上表面开设有多边形凹槽,第一延伸部的凹槽与第二延伸部的凹槽正对,还包括竖直穿过第一延伸部凹槽和第二延伸部凹槽的转轴,转轴与两个凹槽的底面转动连接,在转轴的上端连接有与第二延伸部上的凹槽相配合的多边形第二插板,在转轴的下端连接有与第一延伸部上的凹槽相配合的多边形第一插板,第一延伸部和第二延伸部位于第二插板和第一插板之间,在第二插板的上表面固接拉环。

优选地:在第一支板和第二支板中至少一个支板上设置有置物篮。

优选地:在第一支板和第二支板中至少一个支板上开设有孔洞,孔洞至少开设一个。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在第一延伸部、第二延伸部、转轴之间的结构作用下,第一支板和第二支板可相对转动,二者之间可产生夹角,因此本实用新型可放置于转角处,便于处理角落位置的施工操作,当本实用新型需要移动时,施工人员无需跳下登高架,仅需根据移动方向站在第一支板或第二支板上,通过转轴、拉环、凹槽的相互配合,使第一支板和第二支板发生相对转动,实现登高架可在一定范围内移动,较小施工人员跳下、登上的频率,且置物篮和孔洞可放置一些装修用物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支板;2-第二支板;3-第二延伸部;4-第一延伸部;5-转轴;6-第二插板;7-拉环;8-第一插板;9-支腿;10-置物篮;11-凹槽;12-孔洞。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第一支板1和第二支板2,在第一支板1和第二支板2的下表面四角均设置支腿9,第一支板1和第二支板2的支腿高度相同,在第一支板1的一个端面的下半部沿着平行于第一支板1轴线方向水平延伸有第一延伸部4,在第二支板2的一个端面的上半部沿着平行于第二支板2轴线方向水平延伸有第二延伸部3,第二延伸部3位于第一延伸部4的上方且在竖向上有间隔,在第一延伸部4的下表面和第二延伸部3的上表面开设有多边形凹槽11,第一延伸部4的凹槽11与第二延伸部3的凹槽11正对,还包括竖直穿过第一延伸部4凹槽11和第二延伸部3凹槽11的转轴5,转轴5与两个凹槽11的底面转动连接,在转轴5的上端连接有与第二延伸部3上的凹槽11相配合的多边形第二插板6,在转轴5的下端连接有与第一延伸部4上的凹槽11相配合的多边形第一插板8,第一延伸部4和第二延伸部3位于第二插板6和第一插板8之间,在第二插板6的上表面固接拉环7。

本实用新型中在第一延伸部4、第二延伸部3、转轴5之间的结构作用下,第一支板1和第二支板2可相对转动,二者之间可产生夹角,因此本实用新型可放置于转角处,便于处理角落位置的施工操作,当本实用新型需要移动时,施工人员无需跳下登高架,仅需根据移动方向站在第一支板1或第二支板2上,当施工者站在第二支板2上时,通过拉环7转动转轴5使第一插板8与第一支板1的凹槽11同向并提拉拉环7使第一插板8进入凹槽11中,然后通过转动拉环7带动第一支板1转动,当站在第一支板1上时,下压第二插片6使其进入第二插板2的凹槽11中,转动拉环7带动第二支板2转动,可通过两个支板的相互转动,实现登高架可在一定范围内移动,施工人员在登高架上即可操作,无需跳下登高架进行搬运。

本实施例中,考虑到登高架上工具放置位置较少,工人施工不方便,为了减少工人跳下、登高的频率,在第一支板1和第二支板2中至少一个支板上设置有置物篮10。同时考虑到灯管的安装问题,灯管在未安装时放置不便,在第一支板1和第二支板2中至少一个支板上开设有孔洞12,孔洞12至少开设一个,灯管可插入至孔洞12内。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改进,或未经改进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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