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防潮抗腐功能的地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27921发布日期:2019-10-19 04:16阅读:299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防潮抗腐功能的地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地板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具有防潮抗腐功能的地板。



背景技术:

复合地板已广泛的运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在一些工业生产领域也受到好评。尤其是在一些环境要求较高的场合,对于底面地板的质量有特殊的要求,生产厂家必须根据使用要求来设计地板的制作方法。对于,实验室地板的实用性来说,则必须要求地板有较高的耐磨和防腐蚀能力,这样才能适应实验过程中的复杂环境。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防潮抗腐功能的地板,适用于实验室的复杂环境。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具有防潮抗腐功能的地板,用于实验室,包括地板主体,所述地板主体一侧设有第一企口,所述地板主体另一侧设有第二企口,

所述地板主体的上表面由下至上依次设置防潮层和第一防腐层;

所述地板主体的下表面设置第二防腐层;

所述地板主体的内部水平设置安装槽;

所述安装槽内铺设第三防腐层;

所述第三防腐层包括交错布置的经线条和纬线条;

所述经线条和纬线条分别固定在所述安装槽的内壁上;所述经线条和纬线条由防腐材料制成;

所述安装槽沿竖直方向设置加强筋;所述加强筋穿过所述第三防腐层。

优选地,所述加强筋穿过所述由所述经线条和纬线条围成的空间。

优选地,所述安装槽的截面为正方形。

优选地,所述加强筋交错布置。

优选地,所述安装槽位于所述地板主体的中间位置。

优选地,所述安装槽的内壁上设置第四防腐层。

优选地,相邻的所述地板主体通过第一企口和第二企口进行拼接。

优选地于,所述地板主体由木质材料制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主要体现在:通过在地板主体上表面增设有防潮层和第一防腐层,可以有效地隔绝液体和腐蚀性物质,避免其对地板造成腐烂;通过在地板主体下表面增设有第二防腐层,使得安装后可以增加地板对潮湿地面的抗腐蚀性,使用寿命更长;通过在地板主体的内部增设第三防腐层,可阻断由第一防腐层或第二防腐层渗透到地板主体内的腐蚀性物质在地板主体内的渗透,起到防腐蚀的作用。第三防腐层的经线条和纬线条的密度大,可有效阻断腐蚀性物质的渗入,优化了防腐蚀的功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具有防潮抗腐功能的地板的俯视图;

图2为图1沿A-A方向的剖视图。

其中,1-地板主体,2-第一企口,3-第二企口,4-防潮层,5-第一防腐层,6-第二防腐层,7-安装槽,8-加强筋,9-第三防腐层,71-第四防腐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示意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有防潮抗腐功能的地板进行更详细的描述,其中表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应该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修改在此描述的本实用新型,而仍然实现本实用新型的有利效果。因此,下列描述应当被理解为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广泛知道,而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具有防潮抗腐功能的地板,用于实验室,包括地板主体1,地板主体1一侧设有第一企口2,地板主体1另一侧设有第二企口3,地板主体1的上表面设置依次连接的防潮层4和第一防腐层5;第一防腐层5与地板主体1连接;地板主体1的下表面设置第二防腐层6;地板主体1内水平设置安装槽7;安装槽7内铺设第三防腐层;第三防腐层包括交错布置的经线条和纬线条;经线条和纬线条分别固定在安装槽7的内壁上;经线条和纬线条由防腐材料制成;安装槽7沿竖直方向设置加强筋8;加强筋8穿过第三防腐层。

在本实施例中,加强筋8穿过由经线条和纬线条围成的空间。

在本实施例中,安装槽7的截面为正方形,在安装槽7的周长一定的情况下,正方形的安装槽7的面积最大,即付三防腐层的面积最大,防腐功能好。

在本实施例中,加强筋8交错布置。一部分加强筋8位于安装槽7宽度方向上的的中间位置,另一部分加强筋8分布在这部分加强筋8的两侧。

在本实施例中,安装槽7位于地板主体1的中间位置。

在本实施例中,安装槽7的内壁上设置第四防腐层。

在本实施例中,相邻的地板主体1通过第一企口2和第二企口3进行拼接。

在本实施例中,地板主体1由木质材料制成。

综上,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具有防潮抗腐功能的地板中,通过在地板主体1上表面增设有防潮层4和第一防腐层5,可以有效地隔绝液体和腐蚀性物质,避免其对地板造成腐烂;通过在地板主体1下表面增设有第二防腐层6,使得安装后可以增加地板对潮湿地面的抗腐蚀性,使用寿命更长;通过在地板主体1的内部增设第三防腐层,可阻断由第一防腐层5或第二防腐层6渗透到地板主体1内的腐蚀性物质在地板主体1内的渗透,起到防腐蚀的作用。第三防腐层的经线条和纬线条的密度大,可有效阻断腐蚀性物质的渗入,优化了防腐蚀的功能。

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对本实用新型起到任何限制作用。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内,对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方案和技术内容做任何形式的等同替换或修改等变动,均属未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内容,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