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791414发布日期:2020-11-03 23:59阅读:92来源:国知局
一种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土木工程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支架。



背景技术:

土木工程是一切和文化、土、水有关的基础建设的计划、建造和维修,指除房屋建筑以外,为新建、改建或扩建各类工程的建筑物和相关配套设施等所进行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及其完成的工程实体,一般的土木工作项目包括:能源、水利及交通设施等,曾经将一切非军事用途的民用工程项目,归入本类,但随着工程科学日益广阔,不少原来属于土木工程范围的内容都已经独立成科,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也可以说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实物的过程,它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等,施工作业的场所称为“建筑施工现场”或叫“施工现场”,也叫工地,在建筑施工作业中需要用到众多的机械工具来协助进行工作,在需要高处施工时,需要支架将工作人员送到指定的高度进行作业,支架一般可分为三个部分支撑装置、抬升装置和工作平台,抬升装置可分为手动和自动。

现有装置的缺点是:

1、采用手动提升方式的支架安装拆卸较为便捷,但在提升时较为费力,因此支架一般采用自动提升,但采用自动提升方式的支架安装拆卸较为不便;

2、操作平台的面积较小,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加大工作面积时,现有装置改变操作台工作面积较为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支架,通过设置卡块,操作平台通过卡块与支撑柱连接,在安装拆卸时较为便捷,解决了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支架,包括支撑柱,所述支撑柱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底座,所述底座远离支撑柱的一侧固定连接有锚定锥,所述底座远离锚定锥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电机,所述电机的一侧转动连接有丝杆,所述丝杆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轴承,所述丝杆与支撑柱通过轴承转动连接,所述支撑柱的内部开设有通孔,所述支撑柱的一侧开设有第一滑槽,所述第一滑槽与通孔连通,所述丝杆的外部螺纹连接有丝杆螺母,所述丝杆螺母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卡块,所述卡块与第一滑槽活动连接,所述支撑柱与丝杆螺母通过第一滑槽和卡块活动连接,所述丝杆螺母通过卡块活动连接有操作平台,所述操作平台上开设有卡槽,所述操作平台与丝杆螺母通过卡块和卡槽活动连接,所述操作平台的两侧均开设有第二滑槽,所述操作平台两侧通过第二滑槽活动连接有伸缩板,所述操作平台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电动液压推杆,所述伸缩板与操作平台通过电动液压推杆活动连接,所述电动液压推杆与伸缩板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柱上开设有槽口,所述支撑柱通过槽口活动连接有斜撑柱。

可选的,所述丝杆套接在支撑柱的内部,所述丝杆的直径小于通孔的直径,所述丝杆螺母的直径与通孔的直径相同。

可选的,所述第一滑槽的形状大小与卡块的形状大小相适配,所述卡槽的形状大小与卡块的形状大小相适配,所述伸缩板的形状大小和第二滑槽的形状大小相适配。

可选的,所述底座为方台,所述底座远离支撑柱的侧面面积大于另一侧的面积。

可选的,所述操作平台为方形,所述操作平台的厚度大于卡块的高度。

可选的,所述支撑柱为方形,所述槽口的宽度小于支撑柱的宽度,所述斜撑柱的底面与锚定锥的顶面重合。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支架,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通过设置卡块,卡块与第一滑槽活动连接,支撑柱与丝杆螺母通过第一滑槽和卡块活动连接,丝杆螺母通过卡块活动连接有操作平台,操作平台上开设有卡槽,操作平台与丝杆螺母通过卡块和卡槽活动连接,在使用时,将支撑柱通过锚定锥插入地面,将四根支撑住安装好后,加装斜撑柱,然后通过卡块和卡槽将操作平台固定,在提升时,启动电机,电机带动丝杆旋转,丝杆旋转使丝杆螺母上升,使提升装置为自动方式,省时省力,在拆卸时,将操作平台从支撑柱上取下,然后将支撑柱进行收纳,便于拆卸,实现了采用自动提升方式其安装拆卸较为便捷的目的。

2、通过设置伸缩板,操作平台的两侧均开设有第二滑槽,操作平台两侧通过第二滑槽活动连接有伸缩板,操作平台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电动液压推杆,伸缩板与操作平台通过电动液压推杆活动连接,电动液压推杆与伸缩板固定连接,伸缩板的形状大小和第二滑槽的形状大小相适配,在需要增大操作平台的工作面积时,启动电动液压推杆,电动液压推杆伸出将伸缩板推出,斜撑柱位于装置的两侧,增大装置的受力面积使伸缩板伸出后仍然可保持稳定,实现了便于增大操作平台的工作面积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丝杆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底座的剖视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操作平台第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操作平台第二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撑柱、2-底座、3-锚定锥、4-电机、5-丝杆、6-丝杆螺母、7-卡块、8-操作平台、9-卡槽、10-伸缩板、11-电动液压推杆、12-槽口、13-斜撑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请参阅图1至图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支架,包括支撑柱1,支撑柱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底座2,底座2远离支撑柱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锚定锥3,底座2远离锚定锥3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电机4,电机4的一侧转动连接有丝杆5,丝杆5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轴承,丝杆5与支撑柱1通过轴承转动连接,支撑柱1的内部开设有通孔,支撑柱1的一侧开设有第一滑槽,第一滑槽与通孔连通,丝杆5的外部螺纹连接有丝杆螺母6,丝杆螺母6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卡块7,卡块7与第一滑槽活动连接,支撑柱1与丝杆螺母6通过第一滑槽和卡块7活动连接,丝杆螺母6通过卡块7活动连接有操作平台8,操作平台8上开设有卡槽9,将支撑柱1通过锚定锥3插入地面,将四根支撑住1安装好后,加装斜撑柱13,然后通过卡块7和卡槽9将操作平台8固定,在提升时,启动电机4,电机4带动丝杆5旋转,丝杆5旋转使丝杆螺母6上升,使提升装置为自动方式,省时省力,在拆卸时,将操作平台8从支撑柱1上取下,然后将支撑柱1进行收纳,便于拆卸,实现了采用自动提升方式其安装拆卸较为便捷的目的,操作平台8与丝杆螺母6通过卡块7和卡槽9活动连接,操作平台8的两侧均开设有第二滑槽,操作平台8两侧通过第二滑槽活动连接有伸缩板10,操作平台8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电动液压推杆11,伸缩板10与操作平台8通过电动液压推杆11活动连接,电动液压推杆11与伸缩板10固定连接,在需要增大操作平台8的工作面积时,启动电动液压推杆11,电动液压推杆11伸出将伸缩板10推出,斜撑柱13位于装置的两侧,增大装置的受力面积使伸缩板10伸出后仍然可保持稳定,实现了便于增大操作平台8的工作面积的目的,支撑柱1上开设有槽口12,支撑柱1通过槽口12活动连接有斜撑柱13。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丝杆5套接在支撑柱1的内部,丝杆5的直径小于通孔的直径,丝杆螺母6的直径与通孔的直径相同,第一滑槽的形状大小与卡块7的形状大小相适配,卡槽9的形状大小与卡块7的形状大小相适配,防止操作平台8发生滑动,伸缩板10的形状大小和第二滑槽的形状大小相适配,底座2为方台,底座2远离支撑柱1的侧面面积大于另一侧的面积,增大底座2与底面的接触面积,操作平台8为方形,操作平台8的厚度大于卡块7的高度,支撑柱1为方形,槽口12的宽度小于支撑柱1的宽度,斜撑柱13的底面与锚定锥3的顶面重合。

使用者使用时:将支撑柱1通过锚定锥3插入地面,将四根支撑住1安装好后,加装斜撑柱13,然后通过卡块7和卡槽9将操作平台8固定,在提升时,启动电机4,电机4带动丝杆5旋转,丝杆5旋转使丝杆螺母6上升,使提升装置为自动方式,省时省力,在拆卸时,将操作平台8从支撑柱1上取下,然后将支撑柱1进行收纳,便于拆卸,需要增大操作平台8的工作面积时,启动电动液压推杆11,电动液压推杆11伸出将伸缩板10推出,斜撑柱13位于装置的两侧,增大装置的受力面积使伸缩板10伸出后仍然可保持稳定。

综上所述,该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支架,使用时,通过设置卡块7,卡块7与第一滑槽活动连接,支撑柱1与丝杆螺母6通过第一滑槽和卡块7活动连接,丝杆螺母6通过卡块7活动连接有操作平台8,操作平台8上开设有卡槽9,操作平台8与丝杆螺母6通过卡块7和卡槽9活动连接,在使用时,将支撑柱1通过锚定锥3插入地面,将四根支撑住1安装好后,加装斜撑柱13,然后通过卡块7和卡槽9将操作平台8固定,在提升时,启动电机4,电机4带动丝杆5旋转,丝杆5旋转使丝杆螺母6上升,使提升装置为自动方式,省时省力,在拆卸时,将操作平台8从支撑柱1上取下,然后将支撑柱1进行收纳,便于拆卸,实现了采用自动提升方式其安装拆卸较为便捷的目的,通过设置伸缩板10,操作平台8的两侧均开设有第二滑槽,操作平台8两侧通过第二滑槽活动连接有伸缩板10,操作平台8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电动液压推杆11,伸缩板10与操作平台8通过电动液压推杆11活动连接,电动液压推杆11与伸缩板10固定连接,伸缩板10的形状大小和第二滑槽的形状大小相适配,在需要增大操作平台8的工作面积时,启动电动液压推杆11,电动液压推杆11伸出将伸缩板10推出,斜撑柱13位于装置的两侧,增大装置的受力面积使伸缩板10伸出后仍然可保持稳定,实现了便于增大操作平台8的工作面积的目的。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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