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嵌入式手柄,包括手柄基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手柄盖、接管和弯管,所述手柄盖的两端分别设有第一连接部和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一连接部和第二连接部分别卡装在所述手柄基体的两端,所述手柄基体上还设有连接通孔,所述连接通孔的一端与所述接管连接,所述连接通孔的另一端与所述弯管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嵌入式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和第二连接部均为凸起或连接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嵌入式手柄,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一连接部和第二连接部均为凸起时,所述手柄基体的两端分别设有与所述凸起相适配的连接孔。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嵌入式手柄,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一连接部和第二连接部均为连接孔时,所述手柄基体的两端分别设有与所述连接孔相适配的凸起。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嵌入式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孔内的两侧设有弹性部件,所述凸起卡装在两个弹性部件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嵌入式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的两侧均设有卡扣,所述连接孔内两侧设有与所述卡扣相适配的卡台。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嵌入式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接管上还设有第三连接部,所述第三连接部与所述手柄盖相卡接。
8.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嵌入式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弯管上还设有一个第四连接部,所述弯管的一端与所述连接通孔相连通,所述弯管的另一端通过第四连接部与所述手柄基体相卡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嵌入式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连接部上设有两个凸台,所述两个凸台分别与所述手柄基体和手柄盖相卡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嵌入式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凸台均为中空的凸台,所述两个中空的凸台中均设有与其相连接的连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