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晃动式老年安乐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26166阅读:66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晃动式老年安乐椅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安乐椅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电晃动式老年安乐椅。



背景技术:

目前安乐椅的种类繁多,多功安乐椅种类相对来说较少,尤其是适合年纪大腿脚不灵活,甚至是几乎失去活动能力的老年人所能使用的摇晃式安乐椅更是少之又少。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老龄化社会趋势更加明显。年纪很大的老人活动能力几乎丧失,而社会大快速发展,生活的压力使年轻人面对家中的空巢老人的问题时心有余而力不足。而自身身体机能的衰退是影响老年人幸福生活的关键。而如何使老年人在不是很好的身体状况下达到放松自我的目的则更为重要。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晃动式老年安乐椅,通过手触开关让老年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控制安乐椅晃动过程,使用更为便利。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手段实现上述技术目的的。

一种电晃动老年安乐椅,包括安乐椅主体、支撑杆A、支撑杆B、支撑轴、导杆、U形轴、竖直杆、电机、蓄电池、连接板、连接杆、导轨A、导轨B和开关;所述安乐椅主体背部水平平行设置支撑杆A和支撑杆B,所述支撑杆A和支撑杆B之间设有支撑轴;所述支撑轴上面开有多个连接通孔;支撑轴一端位于连接通孔内,另一端通过轴承A连接U形轴中部;所述U形轴一端与电机的输出轴连接,另一端通过轴承B与竖直杆固定连接;所述安乐椅主体的两个弧形腿分别位于导轨A和导轨B的凹槽内;所述导轨A和导轨B之间前端通过连接杆连接,后端通过连接板连接;所述电机、蓄电池和竖直杆位于连接板上;所述开关通过导线和电机、蓄电池连接。

优选的,所述连接通孔两端为圆形孔A和圆形孔B,圆形孔A和圆形孔B中间通过矩形孔连接;所述圆形孔A的直径小于圆形孔B的直径;所述支撑轴为前端球形的直杆;所述圆形孔B的直径和支撑轴前端球形的直径相同。

优选的,所述开关为手触动开关。

优选的,所述轴承A与电机的输出轴在同一水平直线上。

优选的,所述蓄电池为可拆卸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电晃动老年安乐椅,在原有安乐椅的弧形腿下部设置导轨、支撑轴、导杆、U形轴、竖直杆、电机、开关等部件,使其有机连接,通过电机转动使得导杆带动安乐椅晃动;避免了传统安乐椅中需要人为手动,晃动频率不可控制等不足;且通过调节导杆在支撑轴中连接通孔的位置和电机频率共同满足每个人的不同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电晃动老年安乐椅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电晃动老年安乐椅的后视图。

图3为支撑轴放大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1-安乐椅主体,2-支撑杆A,3-支撑杆B,4-支撑轴,5-导杆,6-U形轴,7-竖直杆,8-电机,9-蓄电池,10-连接板,11-连接杆,12-导轨A,13-导轨B,14-开关,15-轴承A,16-轴承B,401-连接通孔,402-圆形孔A,403-圆形孔B,404-矩形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限于此。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电晃动老年安乐椅,包括安乐椅主体1、支撑杆A2、支撑杆B3、支撑轴4、导杆5、U形轴6、竖直杆7、电机8、蓄电池9、连接板10、连接杆11、导轨A12、导轨B13和开关14;所述安乐椅主体1背部水平平行设置支撑杆A2和支撑杆B3,所述支撑杆A2和支撑杆B3之间设有支撑轴4;所述支撑轴4上面开有多个连接通孔401;所述连接通孔401两端为圆形孔A402和圆形孔B403,圆形孔A402和圆形孔B403中间通过矩形孔404连接;所述圆形孔A402的直径小于圆形孔B403的直径;所述支撑轴4为前端球形的直杆;所述圆形孔B403的直径和支撑轴4前端球形的直径相同。支撑轴4一端位于连接通孔401内的圆形孔A内,另一端通过轴承A15连接U形轴6中部;所述U形轴6一端与电机8的输出轴连接,另一端通过轴承B16与竖直杆7固定连接,竖直杆7作用是防止U形轴转动时发生晃动;所述安乐椅主体1的两个弧形腿分别位于导轨A12和导轨B13的凹槽内;所述导轨A12和导轨B13之间前端通过连接杆11连接,后端通过连接板10连接;所述电机8、蓄电池9和竖直杆7位于连接板10上;所述开关14通过导线和电机8、蓄电池9连接。所述开关14为手触动开关;所述轴承A15与电机8的输出轴在同一水平直线上;所述蓄电池9为可拆卸的。

工作过程:

当蓄电池9放电时,打开开关14可使电机8转动,电机8转动带动U形轴6转动,U形轴6旋转,轴承A15所在点运动轨迹为圆,导杆5长度固定,所以使导杆5与支撑轴4所在点运动,从而带动安乐椅主体1晃动,由于安乐椅主体1自重以及人的重量,使安乐椅主体1的弧形腿与导轨A12和导轨B13不会发生滑动。

所述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做出的任何显而易见的改进、替换或变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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