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翻多维展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05206阅读:341来源:国知局
三面翻多维展台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三面翻多维展台。



背景技术:

现有展台都具备独立展示的功能,内部也会有一些空间存放物品。然而现在很多展台没有实现将展示效果最大化和扩大改善内部储物空间。目前绝大多数的独立展台只具备一个独立展示台面,将所要展示的物品置于其上,但是随着现场展示活动的增多以及运输过程的复杂性,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希望能够拥有更为简单有效的展台。

展柜是展示陈列设计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展柜可分为标准展柜和艺术展柜两种。其中艺术展柜是根据展示环境和展示内容而发生造型变化的。在桌面上设置展板的展柜,也是艺术展柜的一种,造型与内容的放置都比较单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三面翻多维展台。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三面翻多维展台,特点是:包括展台本体及连接在展台本体下方的展台底座,在展台本体上设置有环形凹槽,环形凹槽的底部设有底板,底板上布置有LED灯带,环形凹槽的上部设有面板,面板上设有若干用于展示的可动展示格以及固定展示格,可动展示格中安装有三面翻互动装置,面板中部靠近边框的一侧内嵌有触摸显示屏;所述底座安装于转盘上,转盘固定于可移动支架上。

进一步地,上述的三面翻多维展台,其中,所述三面翻互动装置包含三面旋转箱体以及旋转轴,三面旋转箱体旋转自如地支撑于旋转轴上,旋转轴通过支架安装于环形凹槽中。

更进一步地,上述的三面翻多维展台,其中,所述展台本体的上边框布置有灯管,所述灯管可照射在面板上。

更进一步地,上述的三面翻多维展台,其中,所述LED灯带上方设有由亚克力板制成的散光板。

更进一步地,上述的三面翻多维展台,其中,所述可移动支架的支撑脚底部安装有滚轮。

更进一步地,上述的三面翻多维展台,其中,所述展台底座的外侧设置有灯箱。

再进一步地,上述的三面翻多维展台,其中,所述灯箱为单面滚动换画灯箱。

再进一步地,上述的三面翻多维展台,其中,所述灯箱为一面为静止画面灯箱,另一面为滚动换画灯箱。

再进一步地,上述的三面翻多维展台,其中,所述灯箱为双面滚动换画灯箱。

再进一步地,上述的三面翻多维展台,其中,所述灯箱为一面为静止画面灯箱,另一面为全彩LED显示屏。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主要体现在:

①根据空间设置桌面大小框架的前提下,将桌面展板进行块状分割,每个块面单独设置三面翻互动装置;

②展台底座设置在可旋转的转盘上,可以通过旋转便于客户挑选展台上展示版块,无需来回走动,这样,既能方便客户选取,还能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展示的效果体验;

③拓展了展台内容布置的延展性,使得展台在展陈运用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使用这种展台,既可以放置展板,又可以设置屏幕播放视频;功能齐全,制作简单,互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示意图;

图3:本实用新型的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各附图标记的含义见下表: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3所示,三面翻多维展台,包括展台本体3及连接在展台本体下方的展台底座1,在展台本体上设置有环形凹槽,环形凹槽的底部设有底板7,底板7上布置有LED灯带2,LED灯带2上方设有由亚克力板制成的散光板,环形凹槽的上部设有面板8,面板8上设有若干用于展示的可动展示格4以及固定展示格5,可动展示格4中安装有三面翻互动装置9,固定展示格5中安装有固定展板10,面板中部靠近边框的一侧内嵌有触摸显示屏6;底座1安装于转盘上,转盘固定于可移动支架上,可移动支架的支撑脚底部安装有滚轮。

其中,三面翻互动装置9包含三面旋转箱体以及旋转轴,三面旋转箱体旋转自如地支撑于旋转轴上,旋转轴通过支架安装于环形凹槽中。

展台本体3的上边框布置有灯管,灯管可照射在面板上。

展台底座1的外侧设置有灯箱,灯箱为单面滚动换画灯箱;或者为一面为静止画面灯箱,另一面为滚动换画灯箱;或者为双面滚动换画灯箱;或者为一面为静止画面灯箱,另一面为全彩LED显示屏。

展台底座设置在可旋转的转盘上,可以通过旋转便于客户挑选展台上展示版块,无需来回走动,这样,既能方便客户选取展示版块,还能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展示的效果体验。

根据空间设置桌面大小框架的前提下,将桌面展板进行块状分割,每个块面单独设置三面翻互动装置;

展台底座设置在可旋转的转盘上,可以通过旋转便于客户挑选展台上展示版块,无需来回走动,这样,既能方便客户选取,还能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展示的效果体验;

拓展了展台内容布置的延展性,使得展台在展陈运用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使用这种展台,既可以放置展板,又可以设置屏幕播放视频;功能齐全,制作简单,互动性强。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范围;同时以上的描述,对于相关技术领域的专门人士应可明了及实施,因此其它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下所完成的等效改变或修饰,均应包含在申请专利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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