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升降的智能洗脸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7025阅读:763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升降的智能洗脸台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洗脸台,特别涉及一种可升降的智能洗脸台,属于卫浴用品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家户户基本上都用洗脸台代替了脸盆来进行洗漱,但一般每个卫生间都只安装了一个洗脸台,随着家庭人口的增加,每天早晚洗脸刷牙难免在同一时间,这时普通的洗脸台就只能供一个人洗脸或者刷牙,造成了他人的不便;另外人们在使用时,需要多次用手或身躯试温,这一过程不仅麻烦,而且费时;此外,每个人的身高不同,对洗脸台的高度要求也不同,传统的洗脸台不可以升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升降的智能洗脸台,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导致的上述缺陷。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可升降的智能洗脸台,包括柜体、支腿、脚轮、柜门、台面、滑套、滚轮、推杆、筋板、洗脸池、漱口池、污水箱、恒温器、水龙头、置物筒、电源及控制器;所述柜体底部的四个拐角处安装有支腿,支腿的底部安装有脚轮,柜门通过合页固定在柜体的一侧;所述台面的两端安装有两组滑套,滑套套装在柜体的顶部,滑套的内侧安装有滚轮,台面可通过滚轮沿着柜体上下移动,置物筒固定在台面的一侧;所述筋板对称的固定在柜体内壁的上部,推杆的底部固定在筋板上,推杆的顶部连接台面;所述洗脸池固定在台面的中心处,漱口池固定在台面一侧,水龙头安装在洗脸池的后部,且洗脸池和漱口池均通过回水管与污水箱连接,污水箱安装在柜体内部;所述恒温器固定在柜体内部,恒温器的底部设有冷水入口和热水入口,且恒温器推杆上水管与水龙头连接;所述电源安装在柜体内部,控制器安装在柜体的外部,控制器通过导线与电源连接,推杆及恒温器推杆导线与控制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脚轮为可水平360°旋转的带锁式万向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恒温器的一侧安装有显示屏。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推杆为电动式齿轮驱动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控制器的外部安装有防水罩。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电源为可充电式蓄电池组。

有益效果:与传统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升降的智能洗脸台结构新颖,设计科学合理;可供双人洗脸或者刷牙,且洗脸池和漱口池分开,干净卫生;可智能调节水温,节约时间;高度可调节,满足不同身高人群的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升降的智能洗脸台的总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升降的智能洗脸台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其中:1-柜体、2-支腿、3-脚轮、4-柜门、5-台面、6-滑套、7-滚轮、8-推杆、9-筋板、10-洗脸池、11-漱口池、12-污水箱、13-恒温器、14-水龙头、15-置物筒、16-电源、17-控制器、18-防水罩、19-冷水入口、20-热水入口、21-上水管、22-回水管、23-显示屏。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2所示,一种可升降的智能洗脸台,包括柜体1、支腿2、脚轮3、柜门4、台面5、滑套6、滚轮7、推杆8、筋板9、洗脸池10、漱口池11、污水箱12、恒温器13、水龙头14、置物筒15、电源16及控制器17;所述柜体1底部的四个拐角处安装有支腿2,支腿2的底部安装有脚轮3,柜门4通过合页固定在柜体1的一侧;所述台面5的两端安装有两组滑套6,滑套6套装在柜体1的顶部,滑套6的内侧安装有滚轮7,台面5可通过滚轮7沿着柜体1上下移动,置物筒15固定在台面5的一侧;所述筋板9对称的固定在柜体1内壁的上部,推杆8的底部固定在筋板9上,推杆8的顶部连接台面5;所述洗脸池10固定在台面5的中心处,漱口池11固定在台面5一侧,水龙头14安装在洗脸池10的后部,且洗脸池10和漱口池11均通过回水管22与污水箱12连接,污水箱12安装在柜体1内部;所述恒温器13固定在柜体1内部,恒温器13的底部设有冷水入口19和热水入口20,且恒温器13推杆8上水管21与水龙头14连接;所述电源16安装在柜体1内部,控制器17安装在柜体1的外部,控制器17通过导线与电源16连接,推杆8及恒温器13推杆8导线与控制器17连接。

其中,所述脚轮3为可水平360°旋转的带锁式万向轮。

其中,所述恒温器13的一侧安装有显示屏23。

其中,所述推杆8为电动式齿轮驱动结构。

其中,所述控制器17的外部安装有防水罩18。

其中,所述电源16为可充电式蓄电池组。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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