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体育器材储存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6437阅读:643来源:国知局
一种体育器材储存柜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储存柜,特别涉及一种体育器材储存柜,属于体育用品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办学条件的改善,体育器材的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由于学校都把体育器材放置在体育器材室内,然后根据每个体育教师授课需求取出所需器材,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现有的体育器材摆放凌乱,不便于收纳和整理,给体育器材管理员后期的收纳、整理和统计带来了不便。现有的体育用品摆放架大多数采用固定式不便于移动,从而导致在批量对体育用品进行转移时浪费了一定的人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体育器材储存柜,结构简单,功能齐全,使用方便,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导致的上述缺陷。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体育器材储存柜,包括柜体、脚轮、柜门、隔板、密码锁、电源、控制器、充气泵、挂杆、干燥箱及驱虫箱;所述柜体下表面的四个拐角处安装有脚轮,柜体内部的一侧安装有隔板,隔板将柜体分割为器材室和更衣室两部分,且器材室和更衣室的一侧均安装有柜门,密码锁安装在更衣室的柜门上;所述更衣室的底部设有鞋柜,挂杆安装在更衣室的上部;所述器材室内部的上端设有若干个用于放置小器材的格栅,器材室的中部设有球架,且球架上开设有若干个球孔,器材室的底部为大器材存放部;所述干燥箱和驱虫箱均固定在大器材存放部的后侧,且干燥箱和驱虫箱的一侧均开设有通孔,干燥箱内部填充有干燥剂,驱虫箱内部填充有驱虫剂;所述充气泵安装在柜体的顶部,且充气泵的一侧安装有管道,管道的一端延伸到器材室内部,且管道的端部安装有气嘴;所述电源安装在柜体的顶部,控制器安装在柜体的一侧,控制器通过导线与电源连接,充气泵通过导线与控制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脚轮为可水平360°旋转的带锁式万向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更衣室的内壁上均匀的安装有若干个挂钩。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球孔在球架上呈矩形阵列排布。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器材室内部的球架不少于两层。

有益效果:与传统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体育器材储存柜结构新颖,设计科学合理;有利于体育用品的有序存放和保护,能为学校体育用品室节省大量空间,使学校体育器材室管理真正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并且通过架体底部设有的移动轮,能够便于架体进行移动,节省了人力;此外还设有防盗更衣柜,便于存放运动更换下来的衣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体育器材储存柜的总体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体育器材储存柜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其中:1-柜体、2-脚轮、3-柜门、4-隔板、5-密码锁、6-电源、7-控制器、8-充气泵、9-挂杆、10-干燥箱、11-驱虫箱、12-器材室、13-更衣室、14-鞋柜、15-球架、16-球孔、17-管道、18-气嘴、19-挂钩。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2所示,一种体育器材储存柜,包括柜体1、脚轮2、柜门3、隔板4、密码锁5、电源6、控制器7、充气泵8、挂杆9、干燥箱10及驱虫箱11;所述柜体1下表面的四个拐角处安装有脚轮2,柜体1内部的一侧安装有隔板4,隔板4将柜体1分割为器材室12和更衣室13两部分,且器材室12和更衣室13的一侧均安装有柜门3,密码锁5安装在更衣室13的柜门3上;所述更衣室13的底部设有鞋柜14,挂杆9安装在更衣室13的上部;所述器材室12内部的上端设有若干个用于放置小器材的格栅,器材室12的中部设有球架15,且球架15上开设有若干个球孔16,器材室12的底部为大器材存放部;所述干燥箱10和驱虫箱11均固定在大器材存放部的后侧,且干燥箱10和驱虫箱11的一侧均开设有通孔,干燥箱10内部填充有干燥剂,驱虫箱11内部填充有驱虫剂;所述充气泵8安装在柜体1的顶部,且充气泵8的一侧安装有管道17,管道17的一端延伸到器材室12内部,且管道17的端部安装有气嘴18;所述电源6安装在柜体1的顶部,控制器7安装在柜体1的一侧,控制器7通过导线与电源6连接,充气泵8通过导线与控制器7连接。

其中,所述脚轮2为可水平360°旋转的带锁式万向轮。

其中,所述更衣室13的内壁上均匀的安装有若干个挂钩19。

其中,所述球孔16在球架15上呈矩形阵列排布。

其中,所述器材室12内部的球架15不少于两层。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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