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鞋柜改进,特别是一种多功能鞋柜。
背景技术:
目前,一般的鞋柜只提供收纳鞋子的功能,但是在由于鞋子穿在脚上的时间一般比较长,由于走路多或遇上雨水天气,鞋子内外可能会浸湿,如不能及时烘干并进行消毒,鞋内容易滋生细菌,引起脚部真菌类疾病,影响脚部健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设计了一种多功能鞋柜。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多功能鞋柜,包括圆柱形壳体,所述圆柱形壳体,所述圆柱形壳体外侧表面上设有进鞋口,所述进鞋口处铰链连接挡门,所述圆柱形壳体内设有立柱,所述立柱上套装相互平行的上置鞋圆台和下置鞋圆台,所述上置鞋圆台和下置鞋圆台与立柱连接处分别设有轴承,所述圆柱形壳体内设有烘干单元,所述烘干单元是由设置在圆柱形壳体上表面的出风口、设置在空腔结构内,且靠近出风口处的风机、设置在圆柱形壳体侧表面上的多排进风孔组、设置在下置鞋圆台侧表面的多个轮齿、设置在圆柱形壳体内侧表面上的微型旋转电机、设置在微型旋转电机旋转端,且与相邻两个轮齿相啮合的驱动齿轮、设置在上置鞋圆台下表面的红外烤灯共同构成的。
所述圆柱形壳体内上表面设有紫外线消毒灯环。
所述进风孔组是由多个进风孔共同构成的。
所述上置鞋圆台侧表面上等角度设有多个拨杆。
多个所述拨杆的数量为4-6个。
所述上置鞋圆台和下置鞋圆台的结构相同,所述上置鞋圆台与下置鞋圆台上表面分别设有多对脚型凹槽。
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制作的多功能鞋柜,利用空气的流动性,带走鞋子内外的潮气,保证鞋子内外干燥,并利用紫外线灯对鞋子进行消毒。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多功能鞋柜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上置鞋圆台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下置鞋圆台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圆柱形壳体;2、立柱;3、上置鞋圆台;4、下置鞋圆台;5、轮齿;6、微型旋转电机;7、驱动齿轮;8、红外烤灯;9、风机;10、进风孔;11、拨杆;12、脚型凹槽;13、挡门;14、紫外线消毒灯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具体描述,如图1-3所示,一种多功能鞋柜,包括圆柱形壳体1,所述圆柱形壳体1,所述圆柱形壳体1外侧表面上设有进鞋口,所述进鞋口处铰链连接挡门13,所述圆柱形壳体1内设有立柱2,所述立柱2上套装相互平行的上置鞋圆台3和下置鞋圆台4,所述上置鞋圆台3和下置鞋圆台4与立柱2连接处分别设有轴承,所述圆柱形壳体1内设有烘干单元,所述烘干单元是由设置在圆柱形壳体1上表面的出风口、设置在空腔结构内,且靠近出风口处的风机9、设置在圆柱形壳体1侧表面上的多排进风孔组、设置在下置鞋圆台4侧表面的多个轮齿5、设置在圆柱形壳体1内侧表面上的微型旋转电机6、设置在微型旋转电机旋转端,且与相邻两个轮齿5相啮合的驱动齿轮7、设置在上置鞋圆台3下表面的红外烤灯8共同构成的;所述圆柱形壳体1内上表面设有紫外线消毒灯环14;所述进风孔组是由多个进风孔10共同构成的;所述上置鞋圆台3侧表面上等角度设有多个拨杆11;多个所述拨杆11的数量为4-6个;所述上置鞋圆台3和下置鞋圆台4的结构相同,所述上置鞋圆台与下置鞋圆台4上表面分别设有多对脚型凹槽12。
本技术方案的特点,圆柱形壳体外侧表面上设有进鞋口,进鞋口处铰链连接挡门,圆柱形壳体内设有立柱,立柱上套装相互平行的上置鞋圆台和下置鞋圆台,上置鞋圆台和下置鞋圆台与立柱连接处分别设有轴承,圆柱形壳体内设有烘干单元,烘干单元是由设置在圆柱形壳体上表面的出风口、设置在空腔结构内,且靠近出风口处的风机、设置在圆柱形壳体侧表面上的多排进风孔组、设置在下置鞋圆台侧表面的多个轮齿、设置在圆柱形壳体内侧表面上的微型旋转电机、设置在微型旋转电机旋转端,且与相邻两个轮齿相啮合的驱动齿轮、设置在上置鞋圆台下表面的红外烤灯共同构成的,利用空气的流动性,带走鞋子内外的潮气,保证鞋子内外干燥,并利用紫外线灯对鞋子进行消毒。
在本技术方案中,圆柱形壳体侧表面设有控制面板,该控制面板上设有电源线,电源线接到室内插座上,为该装置供电,控制面板对微型旋转电机以及紫外线消毒灯的开启或关闭进行控制,使用时,打开挡门,将刚脱下来且鞋内潮湿的鞋子放置在上置鞋圆台的脚型凹槽内,通过拨动拨杆,使上置鞋圆台沿立柱的轴线方向旋转,将上置鞋圆台上未放置鞋子的脚型凹槽的部分旋转到进鞋口的对应位置,放入另一双鞋子,将刚洗刷过或因雨水天气而浸湿的鞋子放置到下置鞋圆台的脚型凹槽内,关闭挡门,根据鞋子的湿度,对控制面板的操作,选择红外烤灯与风机配合,或只利用风机烘干,如果鞋子已浸湿,则同时启动红外烤灯和风机,红外烤灯与风机烘干,如果只是鞋内因长时间穿着而比较潮湿,则单独启动风机进行烘干。
在本技术方案中,开启紫外线消毒灯环,对鞋子进行杀菌,而紫外线消毒灯环的内直径略大于上置鞋圆台和下置鞋圆台的直径。
上述技术方案仅体现了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优选技术方案,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其中某些部分所可能做出的一些变动均体现了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