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电子商务柜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96158阅读:33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商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功能电子商务柜台。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快递行业每天需要接受大量的包裹,工作人员需要相系统中录入商品单号和地址等信息,而且还要对商品进行包装归类,现有技术中的商务柜台不适合快递行业。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在能够在接收快递后方便的在商务柜台上实现对快递内容的录入、快递单的打印、包装与发货一体的多功能电子商务柜台。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多功能电子商务柜台,包括工作桌、键盘和显示屏,所述工作桌的桌面上安装有背板,且所述工作桌的一侧设置有打印机安装槽,所述打印机安装槽中安装有打印机,所述工作桌的另一侧的背板上安装有扫码机,且所述工作桌的另一侧的桌面上开设有运输切口,所述运输切口中设置有运输装置,所述运输装置延伸至所述桌面另一端的地面上,所述运输装置上的控制按钮安装在所述运输切口位置处的运输装置侧面。

进一步地,所述运输装置包括依次连接的上横梁、纵梁和下横梁,所述上横梁的一端安装有第一辊子,所述上横梁的另一端安装有能够水平移动的第二辊子组,所述下横梁的一端安装有第四辊子,且所述下横梁上还安装有能够水平移动的第三辊子,所述第一辊子、第二辊子组、第三辊子、第四辊子上缠绕有同一个输送带,所述上横梁中还安装有驱动第二辊子水平移动的驱动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运输切口上方还设置有导货板。

进一步地,所述导货板倾斜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工作桌的一侧支柱上开设有快递箱容纳腔,其另一侧的支柱上开设有快递袋容纳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通过在工作桌上设置打印机安装槽、扫码机,并且在工作桌上直接开设运输切口,并且在运输切口中加装运输装置。工作人员在接收到订单以后,首先将快递信息录入系统,然后系统打印快递单,系统包装以后,通过扫码机扫码发货,然后将包装好的快递放置在运输装置上,驱动运输装置将货物运输的货物收集工位,工作人员无需离开工作桌,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多功能电子商务柜台的结构示意图。

主要附图标记对应部件:工作桌1、键盘2、显示屏3、背板4、打印机安装槽5、打印机6、扫码机7、运输切口8、运输装置9、控制按钮1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阅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多功能电子商务柜台,包括工作桌1、键盘2和显示屏3,工作桌1的桌面上安装有背板4,且工作桌1的一侧设置有打印机安装槽5,打印机安装槽5中安装有打印机6,工作桌1的另一侧的背板4上安装有扫码机7,且工作桌1的另一侧的桌面上开设有运输切口8,运输切口8中设置有运输装置9,运输装置9延伸至桌面另一端的地面上,运输装置9上的控制按钮10安装在运输切口8位置处的运输装置9侧面。通过在工作桌1上设置打印机安装槽5、扫码机7,并且在工作桌1上直接开设运输切口8,并且在运输切口8中加装运输装置9。工作人员在接收到订单以后,首先将快递信息录入系统,然后系统打印快递单,系统包装以后,通过扫码机7扫码发货,然后将包装好的快递放置在运输装置9上,驱动运输装置9将货物运输的货物收集工位,工作人员无需离开工作桌,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在本实施例中,运输装置9包括依次连接的上横梁91、纵梁92和下横梁93,上横梁91的一端安装有第一辊子94,上横梁91的另一端安装有能够水平移动的第二辊子组95,下横梁93的一端安装有第四辊子97,且下横梁93上还安装有能够水平移动的第三辊子96,第一辊子94、第二辊子组95、第三辊子96、第四辊子97上缠绕有同一个输送带98,上横梁91中还安装有驱动第二辊子96水平移动的驱动装置11。驱动装置11通过驱动第三辊子96水平移动,可以调节上横梁91上输送带的长度,而第三辊子96可以适应性的水平随动。

优选的,运输切口8上方还设置有导货板12。方便活动能够送工作桌1上直接推到运输装置9上。该导货板12可以倾斜设置,方便货物平滑过度。

工作桌1的一侧支柱上开设有快递箱容纳腔13,其另一侧的支柱上开设有快递袋容纳腔14。工作人员可以自由选择拿快递袋还是快递箱装货物。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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