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装式浴室置物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7878阅读:1258来源:国知局
拆装式浴室置物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浴室用品领域,具体是涉及一种浴室用置物架。



背景技术:

浴室用置物架主要用于放置一些洗浴用品。现有技术中有一种置物架,其结构由支撑架和置物篮固定连接而成,置物篮不能活动拆装,这种置物架的缺点是整体体积较大,出厂时需要较大容积的纸包装盒,且运输和储存时占据空间大,浪费包装材料和运输储存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缩小包装体积、占据较少运输和储存空间的拆装式浴室置物架。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拆装式浴室置物架,包括挂撑架和至少一个置物篮,所述挂撑架上设有挂钩,置物篮活动地挂置在挂钩上。

进一步地,挂撑架包括两支长度相等的竖挂杆、分别垂直设置在两竖挂杆下部同侧且长度相等的两横托杆、分别连接两竖挂杆上端的上横挂杆以及两端分别连接两横托杆外端的下横杆,挂钩至少设有一对,所以挂撑架上至少可以悬挂一个以上置物篮,每对挂钩高度相同并分别焊接在两竖挂杆上,上横挂杆上设有两个供钉子穿过挂置在墙体上的挂孔,所以置物架可挂在墙体上使用。

进一步地,挂钩包括水平杆部、分别向下垂直设置在水平杆部两端的两垂直杆部以及设置在两垂直杆部末端同侧的两U型钩部,挂钩的水平杆部、两垂直杆部及两U型钩部形成连体结构,所述挂钩通过两垂直杆部分别焊接固定在两竖挂杆的同侧。每对挂钩也可以是包括两个独立结构的U型钩体。

进一步地,置物篮包括水平栅架体、与水平栅架体连接的四支竖向支杆及设置在四支竖向支杆上部的前护杆、后护杆及左右两侧护杆,前护杆的中部弯折向下形成方便取物的倒置梯形,水平栅架体包括围成框形的前杆、后杆、左杆和右杆、两端分别连接左杆和右杆的多条横向平行排列的横托杆以及两端分别连接前杆和后杆的纵托杆,后杆的中部向后侧弯折形成与两竖挂杆间距相适配的梯形卡凸,梯形卡凸的作用是把置物篮限定在挂撑架两竖挂杆之间,防止置物篮左右移动。

挂置时,将置物篮的后护杆挂置在两U型钩部上,置物篮通过其重力下垂,水平栅架体的后杆中部设有的梯形卡凸伸入挂撑架两竖挂杆之间,防止置物篮左右移动。

进一步地,两横托杆底部设有四个圆凸脚,所以还可以选择将置物架搁置在浴室洗漱台面上使用。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在挂撑架上设有挂钩,将置物篮活动地挂置在挂钩上的结构形式,使得挂撑架和置物篮可以自由拆装,包装时可以分开叠放,从而缩小了包装体积,占据较少运输和储存空间,既降低了包装材料费用,也提高了运输和储存效率。同时,活动拆装的结构,可以方便置物篮从挂撑架上拿下来,盛装洗浴用品到浴缸或需要的地方使用。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组合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挂钩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参照图1-3,拆装式浴室置物架,包括挂撑架1和至少一个置物篮6,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置物篮6选两个。当然置物篮6还可以是一个或三个,甚至更多个。为了能使置物篮活动拆装,使置物架方便包装及运输,减少包装及运输的体积,挂撑架1上设有挂钩3,置物篮6活动地挂置在挂钩3上。挂撑架1包括两支长度相等的竖挂杆11和竖挂杆12、分别垂直设置在竖挂杆11和竖挂杆12下部同侧且长度相等的横托杆13和横托杆14、分别连接竖挂杆11和竖挂杆12上端的上横挂杆15以及两端分别连接横托杆13和横托杆14外端的下横杆17,挂钩3至少设有一对,每对挂钩3高度相同并分别焊接在竖挂杆11和竖挂杆12上,挂钩3包括水平杆部31、分别向下垂直设置在水平杆部31两端的两垂直杆部32以及设置在两垂直杆部31末端同侧的两U型钩部33,挂钩3的水平杆部31、两垂直杆部31及两U型钩部33形成连体结构,挂钩3通过两垂直杆部32分别焊接固定在两竖挂杆11、12的同侧。每对挂钩3还可以是包括两个独立结构的U型钩体。

参照图1-2,为了能使置物架挂在墙体上,置物架上横挂杆15上设有两个供钉子穿过挂置在墙体上的挂孔。置物篮6包括水平栅架体、与水平栅架体连接的四支竖向支杆60及设置在四支竖向支杆60上部的前护杆61、后护杆62及左右两侧护杆63,水平栅架体包括围成框形的前杆64、后杆65、左杆66和右杆67、两端分别连接左杆66和右杆67的多条横向平行排列的横托杆68以及两端分别连接前杆64和后杆65的纵托杆69,为了方便拿取物品,前护杆61的中部弯折向下形成方便取物的倒置梯形611。后杆65的中部向后侧弯折形成与两竖挂杆11、12间距相适配的梯形卡凸651,梯形卡凸651的作用是把置物篮限定在挂撑架两竖挂杆11、12之间,防止置物篮左右移动。两横托杆13、14底部设有四个圆凸脚16,因此置物架还可以选择放置在浴室台面上使用。

上述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与原理下所作的改变、修饰、替代、组合、简化,均应为等效的置换方式,都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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